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 | 地块位置 | 宁明县城中镇宁明华侨农场 | 土地用途 | *售商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元) |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0.****** | *售商业用地 | 1.****** | 受让单位 | *************** | 土地使用条件: | 1.设定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类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宜低于总建筑面积的**%,住宅建筑面积不宜高总建筑面积的**%),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年,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年; 2.配建停车位(住宅:机动车1泊位/户,非机动车2泊位/户;商业:机动车1泊位/***㎡,非机动车2泊位/***㎡); 3.其他按《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崇政办规〔****〕4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4.本期土地以现状出让,电线、光缆等地上地下附着物设施需要搬移或拆除的,由竞得者与相关部门协商,费用自理。 | 备注: | |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宁明县城中镇新阳路6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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