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边防出入境检查总站人事档案室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图书档案设备/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兴庆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8:**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投资大厦**楼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号金玉广场A座4楼)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号投资大厦**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 |
项目概况
宁夏边防出入境检查总站人事档案室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投资大厦**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夏边防出入境检查总站人事档案室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人事档案室改造,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号)、《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号),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与评审。
2.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投资大厦**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统*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号金玉广场A座4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号文件规定计取。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统*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3.请投标人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号投资大厦**层
联系方式:***、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