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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四包)
安徽宿州市 中标信息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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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徐**180****0587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王**0557-39****5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包)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外环*路南侧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包)服务范围:1.场地范围:场地位置宿州市埇桥区行政区域范围内。2.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 **** 平方米或以上的停车场占地面积(含值班室等办公区域),必须为完整的*片地块,注:每处停车场面积不得小于 **** 平方。大车 *** 平方,小车 *** 平方,非机动车 *** 平方,办公区域 *** 平方,痕鉴车间 *** 平方。3.项目说明:为做好车辆保存工作的统*规范管理,防止车辆或其重要部件在证据保存期间非法外流,本项目分为 5 个包,本次采购第*包,为采购人提供执法查处交通违法车辆和扣留道路交通事故车辆(以下简称为“涉案车辆”)停放场地和查扣相关车辆扣留保管服务。4.按照就近满足路面执勤大队涉案车辆停放的需求,本项目投标人须是所投区域范围内拥有停车场,每个区域设置 1 处服务单位,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标 1 家停车场。(投标人需提供停车场位置坐标)*包(1 处):南*环以南的范围

务要求:(*)保管场地要求1.本项目采购的停车场主要用于解决************行政区域内的交通执法暂扣车辆、交通事故车辆停车存放等需要,交通便捷(临近国省道、城市主次干道等),进出场道路已实施硬化,周围环境安全,周边环境可供大型拖吊车拖运涉案车辆。停车场结构合理,可按区域实施 管理,使用方便。中标人必须在测量过程中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测量,且必须接受测量结果。若 验场不合格,采购人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2.场地必须权属清晰无争议,自有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场地可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保证在租赁前无出让、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须提供租赁合同和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租赁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3 年)或者备案文件证明,停车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在 耕地或宅基地,不得提供违法用地。3.中标人所提供涉案车辆停放的停车场可为室内,也可为露天。场地须确保涉案车辆的安全,避免涉案车辆因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车辆遗失或损坏(毁)导致证据改变影响取证工作。具体如下:1.硬件方面:场地必须具备通水、通电、通信、场地平整和围墙全围蔽条件,无尖锐建筑废物(钢 筋、铁钉、砖角等)、无较大坑洼,确保带辅助轮的拖车和被拖车辆安全顺利通过;具备完备的技防、防积水、防雷、消防和照明设施。2.围蔽方面:停车场与外界有完好的隔离设施,停车场场所外围安装防盗报警装置或电子围栏等相关安防设备,场内划定车辆类型的保管区域),围蔽物高度应不低于 2.5 米(材质硬度符合安全需要),周边环境应满足涉案车辆的进、出场条件。3.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彻底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公路、桥梁安全,中标人不得在桥梁下空间设置停放场。4.每个场地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设施,平均照度不小于 ****,以提供监管所需以及涉案车辆的正常流转的必要照明条件。5.场地内应设置清晰的指示牌,除保证各场地的出入场路线还应能够满足拖吊平板车等大型货车入场的要求,以方便群众前往办理业务。6.中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 2 台计算机,用于车场日常管理。7.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排涝不畅,导致涉案车辆受浸损坏和非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涉案车辆损失损坏的,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8.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后,在双方未签订服务合同前,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应急征地需要(须提供相关政府公告等证明材料)外,如出现中标人提出变更停放场地的(即提出变更响应文件中所投场地的或响应时承诺提供某场地,但实际未提供等的)情形,将视为中标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报请市财政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处理,并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由此造成*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还应当按照项目预算金额的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9.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所提供的场地因政府征用等政策性因素需更换服务场地的,中标人须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人必须在原场地停止使用前免费提供同等条件(方位、面积、场地状况、周边交通环境等与原场地不得有明显差异)场地继续履行服务,因此造成的涉案车辆转场工作及相应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应开展场地准备工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到现场进行场地验收,如所提供场地未达到项目招标文件场地要求的,中标人须在合同规定场地交付使用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如在合同规定场地交付使用时间内,所提供的场地未完全达到项目招标文件场地要求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将中标人的违约行为报区财政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按照项目预算金额 **%的金额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补偿采购人所受损失的,中标人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停车场场地发生变化的,中标人 3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供停车场场地情况说明,由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测绘单位重新测量。测量所需的费用、涉案车辆移场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安全性要求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系统运用的硬件设备并对车场和涉案车辆管理涉及的管理环节实施信息化管理。2.中标人提供涉案车辆停放的车场必须安装足够的监控设备(具有高清、夜视、区域入侵报警等功能)以保障全覆盖监控,** 小时不间断对进出车场人员和停放保管涉案车辆实施监控记录,并对监控录像进行保管。录像数据至少保存 *** 天。3.为确保涉案车辆安全,中标人所提供涉案车辆停放的车场必须安装防盗抢报警设施,实时对非正常进出车场的情况进行报警监控。每个场地必须安装足够的监控设备以保障全覆盖监控。4.中标人所提供的车场必须配备有合格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完善的消防方案,确保涉案车辆的消防安全。场地还需配备必要的排水设备和方案。5.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彻底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公路、桥梁安全,中标人不得在桥梁下空间设置停放场。6.中标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对涉案车辆的随车物品进行临时保管。车辆内外观、随车物品应当在登记、拍照、编号后纳入随车物品保管室管理。中标人还应当提供必要的车辆充电以及打气等服务。7.采购人工作人员将查扣的车辆交付中标人保管时,对有损坏的车辆及物品向中标人工作人员说明,中标人工作人员应做好记录并经双方人员签名确认,进场后车辆如有损坏或被盗、丢失,由中标人负责。8.场地内的车辆(含随车物品)需出场的,中标人要依据采购人开具的车辆放行凭证(放行条)放行车辆,中标人工作人员要认真验明取车人的身份及放行凭证后,并按放行程序办理手续后方可放行,如因工作疏忽错误放行车辆的,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9.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私自处理放行采购人查扣的违法、事故车辆的,*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人员要求1. 中标人需完善配套的管理机制、组建专业队*和设施。负责人应担负资料核对与指令接受等工作,其余人员须具有专业的车辆进出场指挥能力,进行过专业的培训,且要求拟派人员必须遵纪守 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2. 中标人车场管理必须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不少于 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负责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提供清晰可识别的学历证书扫描件)车场日常看护管理的值班人员 2 人,带车员 2 名。中标人派出的场地管理人员需穿着统*工作服上岗,上岗时应佩戴工作卡,对进场协助车辆摆放的拯救作业人员,以及车辆领取人等其他办事人员必须全程进行监督,以防止车辆(含其他物品)在场内被人为损坏或盗走。各场带车人员必须有准驾车型为 ** 以上的驾驶证,协助做好暂扣车辆的接收和摆放、移库工作。(提供清晰可识别的驾驶证扫描件)3. 车场管理实行 ** 小时值班工作模式,以便采购人可以 ** 小时随时将查扣车辆存放到车场内。中标人应制定与管理相适应的人员值班规范、钥匙管理规范、随车物品管理规范、场地安全防范规定等详细工作制度,保障场地安全、有序、规范运转。相关制度应当报采购人备案。4. 中标人应在场内设置车辆钥匙保管柜和随车物品(贵重或小件物品)保管柜,对车辆钥匙和物品按单位、类别、进场顺序等条件分类有效摆放。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车辆接收程序全天 ** 小时安排人员接收车辆,接收过程中停放场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全力配合拖吊企业装车卸车工作,不能消极怠工,大型交通整治期间要加派人手。(*)中标人要求1.中标人不得转包给他人,如中标人违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向采购人偿付合同预算金额的 **%作为赔偿金,造成*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服务费用每季度结算*次,采购人单辆车停车保管费付费上限为 ** 天。停车时间不足 ** 小时的按 1 天计;超过 ** 小时,不足 ** 小时的按 2 天计,以此类推。(*)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交接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涉案车辆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涉案车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车辆的安全及证据的完好等相关工作)。在保管期内,中标人不得向涉案车辆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2.从涉案车辆进场起到涉案车辆处理完放行出场,中标人承担在此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和环境安全责任,必须做好车辆的消防安全保障及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在此期间发生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等其它事故的,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中标人必须专门就该项目开设服务电话,并有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值守,电话服务时间为 ** 小时不间断。 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的安排,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涉案车辆进入停放场停放。4.中标人需有能力承担合同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和环境安全责任,并合理计划对所有涉案车场停放的财产投保相应商业保险,来规避安全事故的经济风险。保障在此期间发生消防安全、环境安全 等其它事故时,中标人有 *** *以上的赔偿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合同期内的车辆不得与其他车辆混放。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 服务时间可以续签下*年度合同,合同*年*签,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满足************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包)招标文件合格标准:考核办法*、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视为考核合格,予以续签:未发生因违规收取费用、造成涉案车辆损坏、灭失等情况的引起投诉的;履约期间与辖区大队、中队配合良好,无不良记录的;能够按照售后服务相关方案有序推进的;履约能力与第*次投标时没有下降或有明显提升的。*、发生以下情况之*的,终止合同,当季度相关费用不予支付。 违规收取当事人费用 2 次以上或发生因违规收取费用等引发舆情的; 发生违规事件,导致车辆损坏或灭失的;履约能力发生变化,达不到投标时的标准,经约谈后未按期整改的;在履约期间,违规上报保管费用的;因其他原因导致原投标场地无法继续使用,又不能在原中标范围内提供不低于中标场地标准的场地以满足继续履约能力的(在原中标范围内提供同等或更高标准场地的,报招标人同意后,可以继续履约)。

*、评审专家名单:单晓东(组长)、曹爽涂建平丁红尹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址:宿州市宿怀南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 

址: 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

话: *********** ****-*******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4.得分及排序

5.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进度
2022-09-30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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