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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自然资告字[2022]23号挂牌出让公告(补充公告)
安徽安庆市 公告变更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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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自然资告字【******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补充公告

 

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于****年9月**日发布桐自然资告字【****】**号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为强化工业用地“双向约束”,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效率,落实“亩均论英雄”要求,现对正在挂牌出让工业土地(桐自然资告字[ ****]**号)的出让文件中增加税收约束条款:“工业用地实行税收保证金制度,税收保证金按每亩5*元/年收取,*次性收取5年,在项目建成投产后5年内亩均税收达到或超过6*元/年,按竞得人与新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工业土地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条款予以退还。竞得人凭向新渡镇人民政府缴纳的税收保证金票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附件:《工业土地投资协议书》模板

工业土地投资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甲、乙双方经协商*致,达成如下投资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条 项目内容

乙方以独资或合资方式,在甲方辖区内投资建设 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销售收入 *元(人民币,下同),年纳税6*元/亩

第*条 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为 *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  *元,开办经费及流动资金 *元。

第*条 项目用地

3.1条 甲方拟提供位于  处约 亩土地作为乙方的项目用地(实际面积以不动产权证的记载为准)。

3.2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项目用地的最低挂牌**为15*元/亩(最终**以挂牌成交价为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应大于等于****元,亩均税收不低于6*元/年。项目用地实行税收保证金制度,税收保证金按亩均5*元/年收取,*次性收取5年,在项目建成投产后5年内亩均税收平均达到或超过6*元/年,予以退还。在签订本协议**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项目用地预付款  / *元【按5*元/亩交纳】和税收保证金     *元【按5*元/亩交纳该项目用地*次性收取5年】。乙方如果未取得该宗土地,甲方负责退还土地预付款税收保证金(不计息)。

3.3条 工业项目用地规划指标要求:

①容积率≥1.2

②建筑系数不低于**%。

③限高***

④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占地率小于6%。

⑤绿地率不得超过**%。

⑥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4条  甲方自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该块土地平面坐标图,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编制出总体规划和可研报告,总体规划需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建设实施。

3.5条  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所需用地的“*通”(即供水、供电、道路等线路抵达乙方用地范围边界),土地平整由乙方自己解决。

3.6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通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乙方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3.7条 乙方投资新项目,应及时在甲方所在地办理公司的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

第*条 权利义务

4.1条 项目规划设计由乙方联系有资质的设计院编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交有关部门审批后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文本建设。

4.2条  乙方承诺本项目将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建设期内完成建设并投入生产。

4.3条  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

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项目的能评、立项(备案)、环评批复文件,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4  新项目建成投产后,乙方投资项目和产品属国家政策奖励范围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府奖励和扶持。

4.5 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接受甲方的依法管理,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相关材料和数据。

4.6  项目投产后乙方应按发改部门备案批复的项目进行生产运营,其他项目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条 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5.1条  乙方建设项目从规划建设到生产销售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政策法规要求,废水废气废渣须达标准排放。

5.2条  乙方负责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第*条 违约责任

6.1条  乙方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的,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条  税收保证金的违约责任与乙方达成如下约定:乙方项目建成投产后5年内,第*年入库税金达到或超过6*元/亩的甲方自项目建成投产后第*年退还乙方所交的第*年税收保证金(不计利息)第*年入库税金达到或超过6*元/亩的甲方自项目建成后第*年退还第*年的税收保证金(不计利息)第*年入库税金达到或超过6*元/亩的甲方自项目建成后第*年退还第*年的税收保证金(不计利息)第*年入库税金达到或超过6*元/亩的甲方自项目建成后第*年退还第*年的税收保证金(不计利息)第*年入库税金达到或超过6*元/亩的甲方自项目建成后第*年退还第*年的税收保证金(不计利息)。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税收保证金中扣除应缴税收的差额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即视同项目投产日期。

第*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提交双方认同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条 其他

8.1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2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3条  本协议*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

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年**月**日

项目进度
2022-10-19
公告变更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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