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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第一中学河北校区一期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黑龙江牡丹江市 资审结果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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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王**138****9811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孙**0453-62****9
详情部分

东宁市第*中学河北校区*期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市第*中学河北校区*期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投资【******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东宁市第*中学,资金来源中央投资资金,招标人为东宁市第*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市第*中学河北校区*期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东宁市北中华路东侧、明珠观邸北侧

2.3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东宁市第*中学河北校区(道路工程、铺装工程、篮球场、活力花园、弧形入口及绿化带挡土墙、跑到运动场地、中心广场、排水沟、升旗台等);园林绿化工程;景观照明工程;门卫房;围墙工程;消防水池;弱电工程;电力外网工程;外网工程(雨水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

2.6计划工期:***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以招标人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计划竣工日期***3 ** **

2.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直接票决定标法。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如下:

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内(***9****-********日止)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日期不足*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信用中国”(****://***.***********.***.**)或各省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准)。

2)投标人近*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资格: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项目经理*个月(***2**-***2**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条形码、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

5)其他人员要求符合黑建规范〔****8文件规定

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有建筑岗位证书;

质量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有建筑岗位证书;

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2** ******分至***2 **** ****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远程开标页面,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  ******分。

6.3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号)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话:****-*******

  人:东宁市第*中学

址:东宁市东宁

编:***600

人: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址: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

编:******

人:***

话:****-*******

电子邮件:*********@***.***

期:***2 **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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