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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中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湖州市 招标公告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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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代理单位:
***
详情部分

***************受******的委托,就******食堂餐饮服务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

******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合同期满后,在下次招标或合同续签前,原合同仍有效。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主要为食堂的日常经营和管理,负责医院职工、住院病人及陪客的在院用餐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涉及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能灵活更新品种,同时具备包厢服务接待能力。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2日,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明珠北路9号明珠商务大厦***);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涉及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税务登记证或已办理“*证合*”或“*证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份)

(2)最近*个月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3)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 )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两者缺*不可);

(4)投标人承诺在近*年的经营中*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合法经营、重视安全,生产、销售的食品符合卫生检验标准,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等事故,也没有受到过当地主管单位较重的处罚(此承诺函加盖公章);

(5)投标人承诺具备包厢服务接待能力,并提供包厢照片证明材料(此承诺函及照片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9时**分整(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9时**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1.1因疫情防控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展,投标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递交,地址:***************(湖州市长兴县明珠北路9号明珠商务大厦***),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由采购代理机构统*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注: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拍照后发送邮件至********9@**.***,邮件主题请注明“快递底单(底单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投标人应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1.2 如投标单位选择现场送达,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每个投标人*般只能指派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根据长兴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年第8号)规定,各类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要严格执行“湖州通”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样标识,符合要求方可入内;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核酸采样或取得检测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核酸采样证明通行),若有防疫新要求,根据最新要求执行。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证*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应按照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3)防控期间,参加投标的人员出入需测量体温、出示“湖州健康码”、登记身份证等信息;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单位,“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律谢绝进入单位参加开评标活动;

(5)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6)所有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投标保证金:无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6******/***********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城街道长吕路**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明珠北路9号明珠商务大厦***

项目进度
2022-11-25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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