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号)等文件精神,**************成立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进行了评估论证。专家组*致认为:淄博翰林餐饮有限公司、淄博岜山织造有限公司、山东安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金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淄博工陶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5家企业已经具备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条件和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职业培训科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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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