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川*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宜宾市叙州区月光半岛商业独栋1号楼 | 7,***,***.**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川*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类) | 宜宾*江新区智慧**企业服务云平台服务 | 宜宾*江新区 |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3.投标人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平台部署,平台部署完成之日起提供3年项目服务 |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 7,***,***.** |
李云杰(评标小组组长)、艾敏、李丽娟、徐竹梅、陈泓宇(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根据宜宾*江新区财政金融审计局下达的《临港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编号:********************[****]*****),该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元,品目编码:*******,品目名称: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类)。2.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进行论证。3.监督部门:宜宾*江新区财政金融审计局;监督电话:****-*******,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4.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4日;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5.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6.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滨江路西段**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名称:宜宾*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局
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沙湾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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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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