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街道)、村(社区)考评办法(试行)》(眉市委农领〔****〕**号)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牵头,组织开展了眉山市****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街道)、村(社区)考评工作,通过申报推荐、实地核查、竞争陈述等程序形成建议名单。**月**日,建议名单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年第*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3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提出意见。个人意见需实名提出(含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集体意见需出具单位签章的书面意见,其中:县(区)、乡镇(街道)意见应由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出具。
附件:1.拟命名****年度眉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街道)名单
2.拟命名****年度眉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村(社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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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