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材料编写技术服务
福建福州市 中标信息
2022-12-05
查看原文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为[******]*****[**]*******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材料编写技术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本项目为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材料编写技术服务,分为两部分,福建 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书编制服务部分及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申报 中国重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部分。 (*)、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书编制服务部分: (1)、总体要求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要求及相关规定,在福建长乐开展有关番薯文 化系统的实地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申报书》;申报书须符合农业农村 部关于《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材料》的文本格式要求,并通过省厅、部组织的材料形式审查;根据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遴选原则的要求,能全面深刻的阐释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的相关内容。(*)、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部分: (1)总体要求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要求及相关规定,在福建长乐开展有关福建长 乐番薯文化系统的实地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保护与发展规划》;保护 与发展规划须符合农业农村部关于《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材料》中有关保护与发展规划的文 本格式要求,并通过省厅、部组织的材料形式审查;按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遴选原则的要求, 能全面深刻的阐释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的特征、保护与发展现状、优劣势和机遇与挑战、核心保 护内容、保护范围、保护与发展措施、保障机制等内容。 1(个) 福建长乐番薯成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 遗产名录即为验收合格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于****年**月**日前完成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区新行政中心7号楼***室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提供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材料编写技术服务,具体包括: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书编制服务部分;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部分。服务期为****年**月至****年**月,共**个月。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申报书》、《规划》及有关附件材料**份及电子稿 。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乙方提交材料的验收以符合国家农业农村部关于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要求并得到认可通过为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材料得到国家农业农村部的认可。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国家农业农村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等额发票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的合同款。
2 ** 成交供应商提交验收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开具正式等额发票后,付清余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年**月至****年**月

**、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反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合同条款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材料编写技术服务 项目进行 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材料编写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完成《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申报书编写》(下称《申报书》);《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写》(下称《规划》)。 2.技术服务的内容:乙方受甲方委托,根据双方商定,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福建长乐番薯文化系统”农业生产与农户生计特征、农业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农耕历史文化调查、传统农业类型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农业景观发展变化等工作,并根据甲方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申报书》和《保护规划》的编写和申报技术指导工作。主要包括: (1)遗产地概况(区域范围、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 (2)遗产特征(起源与演变历史;农业特征;生态特征;景观特征;技术体系;知识体系;文化特征;创造性;独特性); (3)遗产功能与重要性评估(物质与产品生产;生态系统服务;文化传承;多功能农业发展;战略意义); (4)问题、挑战与机遇(问题;挑战;发展前景); (5)保护与发展措施(已采取的措施;拟采取的措施); (6)遗产系统保护与发展规划(总则;遗产特征与价值分析;保护与发展的优势与劣势;保护与发展的总体策略;保护规划;发展规划;能力建设规划;风险与效益分析;保障措施); (7)附件材料(图片、音像、《保护规划》文本)。 3.技术服务的方式: 技术咨询 。 第*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 2.技术服务期限: ****年**月-****年**月 ; 3.技术服务进度:(1)****年3月**日前向甲方提交《申报书》和《规划》初稿;(2)****年4月**日之前向甲方提交《申报书》和《规划》的终稿,作为上报到农业农村部的基本材料;(3)根据农业农村部及农业文化遗产专家的意见修改《申报书》和《规划》,并按时提交修改稿;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乙方提交材料的验收以符合中国农业农村部关于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的要求并得到认可为准 ;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按照国家农业农村部关于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材料提交的时间节点,在时间节点前完成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 。 第*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按时提供基础研究、申报书和规划编制所必需的数据、资料、图件、照片和音像; (2)其他背景资料 。 2.提供工作条件: (1)大力协助乙方在福州市长乐区实地调研工作 ; (2)负责解决乙方在福州市长乐区调研的交通问题 ; 3.其他: 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拨付经费;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申报要求开展有关工作;负责组织针对《保护规划》的专家评审会。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结束 。 第*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元);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分期 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合同签订后*周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经费的**% 人民币******元(**.***元); (2) 《申报书》和《保护规划》正式材料递交甲方,由甲方递交至农业农村部有关部门接收并认定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后,支付总经费**%的余款 人民币******元(**.8*元)。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农科院支行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 账号: ********************* 第*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有义务对合同的技术、资料、数据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泄露给第*方。必须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科研信息、人员信息、可能影响双方利益的信息等进行保密。 2.保密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结束 。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对合同的技术、资料、数据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泄露给第*方。必须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可能影响双方利益的信息等进行保密。 2.保密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结束 。 第*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 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申报书》、《规划》及有关附件材料**份及电子稿 。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乙方提交材料的验收以符合国家农业农村部关于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要求并得到认可通过为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材料得到国家农业农村部的认可。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国家农业农村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 第*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 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方所有。 第*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王道锋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李先德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反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按司法程序解决。 第*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条 本合同*式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他约定

**.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纸质文件*式 *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无。□

甲方: *********** 乙方: *****************
住所: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号7号楼2-3层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号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委托代理人:

王道锋
委托代理人:

李先德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农科院支行
账号: 账号: *********************

签订地点: 北京
签订日期:****年**月**日

项目进度
2022-12-05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同类中标信息
换一页
热门行业推荐
市政 公路 光电通信 其他 纺织轻工 商业服务 园林绿化 农林渔牧
标客栈版权所有
ICP备案证书号:皖ICP备200087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