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现就*********************加油站后勤辅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项目编号:浙恒采字【****】-**4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组织-委托中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单位及 数量 | 控制价 (*元) |
1 | *********************加油站后勤辅助服务项目 | 加油站后勤辅助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部分。 | 1项 | ***.****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条规定,且近*年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上述提供自身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省级公司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开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年12月5日- 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发售方式:报名成功后将发送电子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3.公开招标文件售价:工本费5**元/套,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报名资料【含标书费汇款底单、开票信息(需明确开具增专票或普票,普票还需明确电子发票接收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报名资料,于当日**:**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回复。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已办理“*证合*”或“*证合*”的营业执照;
2、最近*个月的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文件;
3、近*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附网页截图);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注: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行 号:************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12月**日**:30时前将竞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开标室(湖州市榆树街**号新天地写字楼**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年12月**日**:30时在************开标室(湖州市榆树街**号新天地写字楼**层)开标。
1.投标文件要求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至************招标代理部(湖州市榆树街**号新天地写字楼**层),联系电话:****-*******,采用邮寄快递的,邮寄快递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寄件人和联系电话,邮寄快递后必须电话告知代理单位,以便代理单位做好签收工作,投标单位在该时间前未提交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精神,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
**、本次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其他事项:
1、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投标人按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招标文件)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精神,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若投标人需要进入本公司参加招投标活动的,需遵照下述条款执行:
2.1投标人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每个投标人*般只能指派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2.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证*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应按照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2.3防控期间,参加投标的人员出入需测量体温、出示“湖州健康码”、登记身份证等信息;
2.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单位,“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律谢绝进入单位参加开评标活动;
2.5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2.6所有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
联系人:**洲 联系电话:***********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红旗路***号
2.代理公司:************
联系人:王 嘉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湖州市榆树街**号新天地写字楼**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