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武清设计[****]****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津武(挂)****-***号地块居住项目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为 ****** *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元,银行贷款:******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受 **********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津武(挂)****-***号地块居住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包含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平方米;新建住宅楼及配建,总投资额*******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新城雍和道南侧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标段:标段名称:津武(挂)****-***号地块居住项目设计,招标范围:招标规模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约*****平方米),最大单体规模约****平方米,最高高度约**米,最高层数:地上8层,地下1层,最大跨度**米,最大基坑深度约5.6米,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的资料及招标文件中所示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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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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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级注册建筑师资格;(2)结构负责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级注册结构师资格;4、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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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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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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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网络(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凡有意参与且符合公告第 3.1 款资格要求的单位,可直接联系代理机构,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公告第4.1款要求进行确认)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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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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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芸(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南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棉*创意街区3-1-***-***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泉发南路**号
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