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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抚顺市 中标信息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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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仲**024-52****02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抚顺市****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 撰写人: 邱实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抚顺市****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抚顺市****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宾县、顺城区约**.5*亩验收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宾县、顺城区约**.5*亩验收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抚顺市****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服务项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抚顺市 ****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 ** 包合计 **.5 *亩:其中新宾县 8.3 *亩、顺城区 2.2 *亩(最终以实际测量成果面积为准)。

服务要求:本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号)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年第4号)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要求规定执行。对全市****年度2个县区**.5*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市级竣工验收、县级整改“回头看”审查、配合开展省级抽验及整改落实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验收报告、县级整改清单以及县级整改“回头看”审查意见,验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验收结论、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等。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止。 4、验收任务、内容和要求: 4.1验收任务 抚顺市****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服务项目**包,合计**.5*亩,涉及2个县(区):其中新宾县8.3*亩、顺城区2.2*亩,按采购单位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市级验收工作。 4.2竣工验收内容 4.2.1 项目规划、项目库建立和管理情况。 4.2.2 项目立项、征求群众意见及公开公示情况。 4.2.3 项目建设组织及制度保障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监理、*方验收、初步验收等) 4.2.4 批复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计划中工程完成和工程质量情况,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运行情况。 4.2.5 调整、终止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材料。 4.2.6 项目资金落实及支付情况,竣工决算编制及审计情况。 4.2.7 工程管护制度建立和管护主体落实情况。 4.2.8 耕地质量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4.2.9 上图入库工作情况。 4.2.** 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管理情况(监理、*方验收、初步验收等相关材料)。 4.2.**项目区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满意程度。 4.3市级竣工验收依据 4.3.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建设标准、制度和通知要求。 4.3.2 年度实施计划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及调整、终止批复文件,经审批的实施计划、初步设计等。 4.3.3 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施工图、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4.3.4 招标文件及其合同。 4.3.5 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及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支付有关财务资料等。 4.4 市级竣工验收条件 4.4.1 县区农业农村局按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符合质量要求;有设计调整的,按项目批复变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止(实际履行期限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本项目按照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 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 ( 国办发【****】** 号 )和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部令 ****年第 4 号 ) 及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 》 的有关要求规定执行。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重点建设小农户急需的通田到地末级灌溉渠道、机耕生产道路等设施,解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问题。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战勇、张书珩、吴卓伦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宾县、顺城区约**.5*亩验收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固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临江东路**-2号振兴大厦A座6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采购文件: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次.***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关联计划
附件:
项目进度
2022-12-13
工程建设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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