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无为市开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
*、项目名称: ****年无为市开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次)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讲武乡尚古村村西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品牌(如有):尚谷原沃 规格型号:****/袋 数量:***吨 单价:****.2元 |
*、评审专家名单:
汪娇、陈俊明、丁以政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若低于****元的按****元计。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供应商业绩:①合同名称:**** 年邯郸市永年区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签订时间:****年**月**日;②合同名称:平利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工程(*次),签订时间:****年**月**日;③合同名称:**** 年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朝阳镇、公腊胡洞乡、长顺镇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签订时间:****年4月**日;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1)芜湖市正霖商贸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次报价,视为退出;(2)安徽杨阳科技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次报价,视为退出;(3)芜湖德祥办公家具贸易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次报价,视为退出。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无为市开城镇境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次)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次).***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