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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左岸乌海段综合治理工程(泽园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乌海市 中标信息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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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王**0473-36****0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陈**166****2618
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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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左岸乌海段综合治理工程(泽园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黄河左岸乌海段综合治理工程(泽园段)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黄河左岸乌海段综合治理工程(泽园段)

2、中标(成交)候选人:

第1中标

候选人

***************

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证号

**********

投标报价(元)

*******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竣工

质量

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安全

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项目管理人员

职务

项目经理

技术

负责人

***

施工员

质量员

材料员

资料员

造价员

姓名

**

***

李加福

米正园

张文义

黄文博

孟玉兰

郅铭祖

证号

******

****

*********

蒙**-2

*******

蒙**-2

******

3

蒙**-2

******

8

蒙**-2

******

4

**-2

******

6

******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1.土默特左旗阿勒坦农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年高标准农田(盐碱地改良及土地平整)项目

****亩盐碱地改良示范项目(察托路以西);

2.****年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挠板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标段;

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突泉县****年度和安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次);

4.包头市达茂旗青龙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5.呼伦贝尔农垦哈达图农牧场有限公司****年哈达图农牧场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6.乌兰察布市泉玉林河治理工程*标段。

企业获得荣誉情况

1.荣获****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施工企业”;

2.荣获****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

3.“巴彦淖尔市黄河水厂供水主管网(北边渠)建设项目”获得****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金奖);

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日信华元小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获得****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金奖);

5.“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再生水回用管网建设项目”获得****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金奖);

6、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获得职业安全及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承诺

(*)1、 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 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 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 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 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3、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1)正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2)近年(****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4、近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5、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赔偿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损失部分、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③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⑤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⑥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⑦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和准确,并慰意承担因扩*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切法律后果。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黄河左岸乌海段综合治理工程(泽园段)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黄河左岸乌海段综合治理工程(泽园段)(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职务。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切法律后果。

第2中标候选人

*************

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证号

**********

投标报价(元)

*******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竣工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安全

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项目管理人员

职务

项目经理

技术

负责人

***

施工员

质量员

材料员

资料员

预算员

姓名

***

***

刘英明

王红梅

院占明

赵庭虎

刘丽鑫

张旭

证号

**********

***********

蒙**-********

蒙**-********

蒙**-********

蒙**-********

蒙**-********

****************

企业填报的业绩

1.甘肃盛源农牧有限公司*号、*号、*号、*号、*号牧场人畜安全饮水及节水灌溉项目施工

2.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居民安全饮水及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贺兰区居民安全饮水及备用水源工程)施工标段;

3.甘肃盛源农林生态有限公司4号种植林区重兴镇石羊河河流改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标段

4.“***”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年项目(旧东渠支渠0+***~**+***)施工第*标段。

企业获得荣誉情况

1.“*连浩特市天鹅湖湿地公园环湖公路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施工项目”获得****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2.“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年周边道路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获得****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金奖);

3.“*连浩特市天鹅湖湿地公园环湖公路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施工项目”获得****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银奖);

4.荣获****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施工企业”;

5.荣获****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施工企业”;

6.荣获****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

投标承诺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 黄河左岸乌海段综合治理工程(泽园段) 招

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1.我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我单位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和冻结。3.我单位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我单位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我单位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我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我单位拟派往本次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项目。

3、无效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

《招标文件》要求:授权委托书正文处受托人签字,投标文件此处无受托人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的第**页“**.无效条件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的,按无效标处理:(9)”的规定

**********

《招标文件》要求:授权委托书正文处受托人签字,投标文件此处无受托人签字。《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正文处法定代表人要签字,投标文件此处无法定代表人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的第**页“**.无效条件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的,按无效标处理:(9)”的规定

4、公示时间:

********日—********日(*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第*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第**号令、*部委第**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恒创工程公司*楼(格兰云天对面)

联系人:**

联系方式:***********(座机)

邮箱:*********@***.***


项目进度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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