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深化应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深化应用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5号楼;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应用服务器 品牌(如有):超聚变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单价:*****.** 元 |
*、评审专家名单:王涛、徐有朝、高伟、陈曙、吴芙蓉、耿年霞、胡昌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元×1.2%+(****元-****元)×0.**%+(*****元-****元)×0.**%+(中标价-*****元)×0.2%
收费金额:7.*****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业绩:
1、合同名称:芜湖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签订时间:****年7月**日;
2、合同名称:枣强县雪亮工程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年6月1日;
3、合同名称:第*师图木舒克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普通连队后期补点工程,签订时间:****年5月1日;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