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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大学分析与检测综合实验平台科研设备采购项目3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芜湖市 中标信息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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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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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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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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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方式:
吴**151****2353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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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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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部分

******分析与检测综合实验平台科研设备采购项目3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任务书编号:*******************号)

*、项目名称:******分析与检测综合实验平台科研设备采购项目3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号安徽科学技术研究院3层***-**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微生物克隆筛选系统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1台

单价:*******元

*、评审专家名单:沈恒坚、谢瑞、何凤平、李倩、钱森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元以下的项目按照芜湖市公管局、芜湖市财政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价****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芜湖市公管局、芜湖市财政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北路**号芜湖国家级广告产业园8楼***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无效投标单位:无

5、中标单位业绩: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址:芜湖市鸠江北路**号芜湖国家级广告产业园8楼***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附件:

1、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件信息:

项目进度
2023-01-09
工程建设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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