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镜湖区广福消防救援站设计项目
安徽芜湖市 中标信息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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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骆**150****4347
单**0553-31****2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王**138****9818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项目名称

镜湖区广福消防救援站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镜湖区广福消防救援站设计项目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黄山中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

联系人及电话

**************

***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 *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伟星金域国际(商业地块)项目设计(签订时间:****年**月**日)

2、池州曼哈顿B地块(曼哈顿大酒店配套/室外综合管网)(签订时间:****年5月**日)

3、安徽惠农建设集团总部建设(签订时间:****年**月**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伟星金域国际(商业地块)项目设计(签订时间:****年**月**日)

2、池州曼哈顿B地块(曼哈顿大酒店配套/室外综合管网)(签订时间:****年5月**日)

3、安徽惠农建设集团总部建设(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

中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证书编号: ***********

证书名称: *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长治市潞州区开元学校新建项目设计(签订时间:****年**月4日)

2、繁昌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备用门诊建设项目(签订时间:****年1月**日)

3、布尔津县博物馆建设项目(***)(签订时间:****年4月)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长治市潞州区开元学校新建项目设计(签订时间:****年**月4日)

2、永福县人民医院专病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签订时间:****年9月8日)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称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6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证书编号: ***********

证书名称: *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山东大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未提供资质证书 );

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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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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