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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2023年04月政府采购意向
内蒙古 招标预告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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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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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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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自治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运维项目

采购内容:委托社会化机构对自治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所辖大气超级站、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站、非甲烷总烃自动站等站点开展运维服务;根据质量管理需要,定期开展校准维护、维修更新、数据审核、报告编制等工作。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1.实现功能:投标方提供专业化的管理与维护,建立运维质量与经费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实现内蒙古自治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稳定运行; 2.实现目标: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需满足的要求:质量要求:重污染过程数据有效捕获率≥**%,每季度数据有效捕获率≥**%,日常质控措施执行率 ***%,异常情况处理率达到 ***%。 服务要求:提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各种自动监测分析仪、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质控设备、辅助设备(网络、空调、照明、防火等)、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巡检校准、质量控制、故障维修检修等运维工作, 并负担相应费用,须接受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各类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数据平台联网。 安全要求:做好自治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的日常安全管理,注意日常规范操作,防止意外发生,就防火、防盗、防雷等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时限要求:运维期**个月 其他要求:运维及管理期间,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 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自治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的运行结果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按照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要求周期提交运维服务报告、数据分析报告等材料。

***.**** ****年**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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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项目进度
2023-01-19
招标预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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