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杭州大数据中心临时用电]单*来源租赁服务采购公示
[杭州大数据中心临时用电]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租赁服务,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杭州大数据中心临时用电,由出租方提供全部通电后的供电设施,满足杭州大数据中心临时用电需求。】
单*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杭州大数据中心****临时供电需求,根据国网萧山供电公司供电方案答复单,由**************投资完成外部管道及线路、配电设备建设,我公司采用租赁模式使用,故与**************进行租赁服务采购,符合集团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和服务单*来源采购适用情形第**条“政府或行政部门定价、指定供应商、指定产品、要求特定的规格标准、特定的性能指标或特定服务等,仅有唯*供应商可提供(如供水、供电、行政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络资源或网络安全管理服务商等)”和第**条“具有垄断属性的专用性或社会性资源”。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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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2月**日至****年2月**日,共3天。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 义桥镇东方路**-5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
日 期:****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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