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酱香酒习水同民坝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澄清】
贵州遵义市 公告变更
2023-03-07
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宋**0851-23****09
赵**182****6441
代理单位:
***
详情部分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酱香酒习水同 民坝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习水县城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年 ** 月

使用说明

*、《标准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监理招标。

*、《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 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 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招标人按照《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 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 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 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 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 接。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 应要求。

*、《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为 **** 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 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写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

1

目 录

第*卷 .......................................................................................................................................................... 3 第*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 4 第*章 投标人须知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2、招标文件 ............................................................................................................................... ** 3、投标文件 ............................................................................................................................... ** 4、投标 ....................................................................................................................................... ** 5、开标 ....................................................................................................................................... ** 6、评标 ....................................................................................................................................... ** 7、合同授予 ............................................................................................................................... ** 8.纪律和监督 ............................................................................................................................. **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 1、评标方法 ............................................................................................................................... ** 2、评审标准 ............................................................................................................................. *** 3、评标程序 ............................................................................................................................... ** 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第*部分 协议书 ........................................................................................................................... ** 第*卷 ........................................................................................................................................................ ** 第*章 委托人要求 ....................................................................................................................... ** 第*卷 ........................................................................................................................................................ **

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2

第*卷

3

第*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酱香酒习水同民坝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酱香酒习水同民坝安置房建设项目已

由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编号:****-******-**-**-******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

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习水县城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遵义市习水县同民镇。

2.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平方米(约**.**亩),总建筑而积******. **平方米。其 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2.3项目总投资:*****.***元。

2.4招标范围: (*)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 (即“*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管”),施工组织协调 管理和服务(即“*协调”),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成本造价和费用控 制为重点.

(*)勘察阶段:协助委托人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核查勘察方案 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设计阶段:
1.协助委托人编制设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监督合同履行;
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委托人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合 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 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状况和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 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2.5监理工期:约***日历天(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之日止)。

2.6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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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查阅,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 资 料 **** 年 月 日 起 在 遵 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门 户 网 站 网 址 :****://******.*****.***.**/,登录网址: ****://***.***.***.***:**/****/)下载,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4.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小时(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前,登 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免费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门户网站网 址:****://******.*****.***.**/,登录网址: ****://***.***.***.***:**/****/)。 4.3招标文件免费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年 月 日 时 分,上传至遵义市公共资源 电 子 交 易 服 务 系 统 ( 门 户 网 站 网 址 : ****://******.*****.***.**/, 登 录 网 址 : ****://***.***.***.***:**/****/)。

5.2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 统(门户网站网址:****://******.*****.***.**/,登录网址: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习水县城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习水县华润大道华润写字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林达时代中心 ** 栋 8-4
监 督 单 位:*********** 联系电话: ****- ******** 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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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习水县城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习水县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林达时代中心 ** 栋 8-4 联系人:***
电话:***********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酱香酒习水同民坝安置房建设 项目监理
1.1.5 项目建设地点 遵义市习水县同民镇
1.1.6 项目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 *****.** 平方米(约 **.** 亩),总建筑而积 ******. **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 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建筑 面积 ****.**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 面积 *****.** 平方米,以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 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 年/月(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施工工期为 *** 日历天;
1.1.8 工程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 *元。其中:工程费用 *****.** *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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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招标范围 (*)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 价控制(即“*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协调”),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成本造价和费用控制为重点.
(*)勘察阶段:协助委托人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 察合同,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
果。
(*)设计阶段:
1.协助委托人编制设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 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监督合同履行;
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委托人提出的功能使 用要求;
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 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设计 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状况和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 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
复费用。
1.3.2 监理服务期限*** 日历天(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之日止)
注:投标文件生成环节的“标书信息确认”的“服务期”如不能填 写文字信息的,投标人统*填入服务期:*** 日历天,该信息不作 评标依据。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总监理工程师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 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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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1.**.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时间: /
形式: /
1.**.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不召开标预备会。
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监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支付办法;
2、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
3、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中的遵章守纪和合法经营;
1.**.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 /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等相关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方式 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门户网站网址:****://******.*****.***.**/,登录网址:
****://***.***.***.***:**/****/)向招标人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即 **** 年 月 日 时 分前)通过遵义 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门户网站网址:
****://******.*****.***.**/,登录网址:
****://***.***.***.***:**/****/)公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开标前投标人自行关注系统,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入最新 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即 **** 年 月 日 时 分前)通过遵义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服 务 系 统 ( 门 户 网 站 网 址 :
****://******.*****.***.**/,

****://***.***.***.***:**/****/)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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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
形式:投标人自行登*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门户网 站 网 址 : ****://******.*****.***.**/, 登 录 网 址 : ****://***.***.***.***:**/****/)下载。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中导入最新发布的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计算。
3.2.3 报价方式1、监理服务费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监理服务费参照发改计**[****]*** 号文件计取(专业调整系数 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高程调整系数 1),投标人仅下浮率 报价。
3、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优势计算完成招标文件 所列招标范围的工作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最终监理服务费以本项目招标人委托的第*方造价咨询单位出 具本项目的《结算审核报告》中审定金额以及结合中标人所报下浮 率据实结算。即监理服务费报价计算公式:最终监理服务费=【发 改计**[****]*** 号文件计取(专业调整系数 1×工程复杂程度调 整系数 1×高程调整系数 1)×(1-F%)
F 值为投标人在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范围内所确定的下浮值。

该下浮值由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优势决定。 5、投标函中的监理服务费报价不得使用手写或修改。
3.2.4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1、本规程最高上限值:参照发改计**[****]*** 号文件计费标准(专 业调整系数 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高程调整系数 1)×(1-**%)。不设最低下限价。

拦标价估算总金额:***.** *元。
注:投标人根据所报下浮率(单价)折算投标报价估算总金额,填入投 标文件生成环节的“标书信息确认”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监理 服务费报价)栏,该报价与开标记录表相应数据对应,此投标总价仅作 系统采集数据用,不作评标依据。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既要报出总价,也要报出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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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 号)取费标准计算后下浮率。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算起 **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电 子保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1)银行转账: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本次招标保证金金额*次性转 入贵州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银行业务单附言 中填入 ** 位缴费码,缴费码及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在交易平台 ****://***.***.***.***:**/****/确认投标后,至招标文件领取 页面获取。(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 纳的保证金无效)。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 ** 密钥登 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

(2)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 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

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 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 审查不合格。
(3)保证保险:
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

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 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 格审查不合格。
保函、保险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节点内,开 标现场提交原件并验证真伪,原件验证通过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成 功。保函、保险格式可参考黔建建通〔****〕** 号相关附件。
(4)担保保函:
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 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 官网网址。

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 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

按照《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信 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担保的通知》(遵市发改〔****〕4 号),在“信 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 门门户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投标人,可以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缴纳。
注 1: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申请】功能在贵州 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办理的电子保函,系统可直接识 别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
注 2: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缴纳的,提供扫描件(加 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应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的组成部分,装订(上传)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至招标人处。以银行 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系统自动判断,投标人无需提供 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保函退回方式及时间:(1)对非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函原件退还给未中标人。(2)对中标 人,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函 原件退还给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招标文件中的方式和补充通知中的方式任选其*均 可。
2、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书面通知遵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对非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遵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直接操作,将未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返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2)对中标人,交易中心在收到在行业主管部门已备案的施工合同原 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法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无
□有,具体要求: / 。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提供投标人近*年(****、****、**** 年度,如投标人存续期不足 3 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

**

表的扫描件。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时间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 年 1 月至今,如投标人存续期不足,则为 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 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提交*份非加密方式的全部投标文件电子 U 盘。
电子 U 盘盘面以贴标签方式标记:
项目名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酱香酒习水同民坝 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其他要求:
3.7.**(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 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3.7.3(B)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 要求真实有效。
3.7.3(B)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 求 投标文件按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按照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习水县城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习水县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酱香酒习水同民坝安置房建设 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以媒体公告为准,若延期,以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提示时间和澄清文 件相关内容为准。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 大楼)
网址: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门户网站网址:
****://******.*****.***.**/,

**

****://***.***.***.***:**/****/)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 中心大楼)。
开标顺序: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的先后顺序
5.2(4)(A)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印章,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企业 ** 锁解密,按时提交投标文件备用 U 盘
(5)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重申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7)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公 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 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姓名、类似项目业绩、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比例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 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注意事项: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若出现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投标文 件无法导入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以下 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 U 盘模式开标:
招标人按 U 盘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 U 盘模式开标; 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 盘不*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 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递交的 U 盘内无系 统能识别或导入的有效投标文件,则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 专家确定方式:在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综合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前 3 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的同*媒介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是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前 3 名中标 候选人。
7.6.1 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除上传至公共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 提供*份非加密的电子 U 盘至开标现场。电子 U 盘的内容与上传的 投标文件应完全相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按照遵义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
(1)电子投标文件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加 密)及*.*****(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格式)到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 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 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格式)U 盘 * 份(此 U 盘模式针对投标人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 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

(4)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投标人未及时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时,经交易中心及系统平台服务商证实,投标人提供 载有*.****及*.*****两份投标文件的U盘履行电子招标投标应急 措施。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工程监理大纲 采用暗标评审 □否
■是具体要求:若“暗标”中出现投标人身份(如名称、徽标、人员 名称等),其监理纲要作*分计算。

注:为保证监理大纲编制质量,各投标人在编制监理大纲方案时文字宜 精练、内容具有针对性,监理大纲页数控制在 *** 页以内(含 *** 页),若超过规定页,各投标人的监理大纲将做 0 分计算,最终监理大纲页数

**

以各投标人上传至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显示为准。
1)若中标单位不能按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表》配备 各岗位人员安排至现场,招标人将对其行为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建 议对其作不良记录。被招标人记录有不良记录的监理企业,对其再参加 本公司今后开工其他工程的监理招标活动时,视情况对其进行扣分处理。(2)各投标人如被确定为中标人,在后续签订合同需按照招标人提供模 板为准签订,合同模板包含附加条款,附加条款中含有但不仅限于对中 标人尽职尽责的约束处罚、监理人员(含总监、专监、现场监理员)到 岗到位及出勤率的处罚、结算审计不负责的处罚等,具体处罚金额及方 式细则以招标人提供模板为准。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人民币 3 *元计,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次性支付。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视为知晓并同意本条款,并在 投标文件中做出实质性响应。
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内容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招标合同为 准。
**.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3 评标办法不*致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致的以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为准。
**.4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
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
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
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改用非加密的电子 U 盘模式或纸质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远程评标时如遇上述情形,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确认
后,可在本地抽取专家,按非加密的电子 U 盘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继续 评审。对非加密的电子 U 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没有要求的,应等待系统恢 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若投标截止时间前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部分投标
人无法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载有*.**** 及*.***** 两份投标 文件的 U 盘,由系统管理人员导入评标系统。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 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5 其他要求将投标人的信用核查结果在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公开,经核查确认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将视为投标资格无效,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经核查确认中标候选人

**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视为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 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人在任*环节,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资格均无效。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记录截图。
**.6 不见面开标说明1、本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不到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2、招标文件中现场验证环节(若有)不约束未到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即未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只要按时解密其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到现场

验证或未现场递交相关资料、U 盘等导致投标失败;
3、本项目预约开标时间到达后,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部门、各投标 人可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进入“开标沟通”页面处理本

项目信息公布、提出异议、确认信息等相关沟通工作;
4、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开标系统中公布投标人名单后,进入会员系统“开标沟通”页面通知投标人开始解密;
5、未到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按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并进 入“开标沟通”页面及时获取相关开标信息,待招标人(招标代理)通
知开始解密后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在今日开标选项卡下选择本 项目,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 ** 分钟,自 公布投标人名单后起算,若遇特殊情况,经投标人申请,招标人同意后
可延长解密时长(招标代理在开标系统中修改);
6、因投标人不可抗力原因,或按招标人要求,可用导入非加密文件方式 解锁投标文件。非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网上提问功能由投标人添加在附件
中提交给招标代理。*.*****(非加密投标文件)与*.****(上传到交易 系统中的加密投标文件)须为同*套;
7、投标人解密时间截止、未解密的所有投标人明确放弃解密、所有投标 人解密完成等 3 个条件,达到任*条件后招标人开始解密;
8、招标人解密完成并批量导入后,截图公布开标记录表;
9、若对开标环节有任何问题,投标人可在“开标沟通”页面提出,若所 有投标人都在群内回复无异议或开标记录表公布 ** 分钟后未提出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操作结束开标沟通,并在开标系统结束开标,进入

评标程序。
**.7 监督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 ****- ********
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联系电话:**********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 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 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投标预备会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 会议期间澄清。

1.**.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 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 响应和偏差
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 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日的,并且澄清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 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 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 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 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 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 *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 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 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 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 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 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章“投标 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 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 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证合*”或“*证合*”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 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如要求)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 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要求)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 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 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 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或退休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 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试验检测 仪器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 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 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 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 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

**

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 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 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 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 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 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 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 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 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 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 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第*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 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 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 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 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 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 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章“评标办法”没有规 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 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 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 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附件*: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 投标保 证金 投标报价 总监理工程 监理服务 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表签名
总价(元)优惠下浮
率(%)
最高投标限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3.2.4。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 日

**

附件*: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 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

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 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附件*: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1.

2.

.....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

附件*: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监 理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为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 号)取费标准计算后下浮 %。

监理服务期限: 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 签订监理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 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中标结果通知书

**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 的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 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关于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致的以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为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报价唯* 只能有*个有效报价
„„ „„
2.1.2 资格评审标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 符合第*章“评标办法 ”第 3.2.2 项(1)~(6)目规定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按黔发改财金[****]**** 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 域信用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该文件在遵义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
„„ 注:以上证件以贵州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体化工作 平台查询为准(含该平台推送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数 据)。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监理服务费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1)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不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的规定
投标范围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1.2 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监理服务质量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第 3.4.2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投标报价: ** 分
监理大纲部分: ** 分
资信业绩部分:** 分
细微偏差扣分 5 分
2.2.1(1) 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 计算
** 分)
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C=**-│**-P│÷P×***×K
C–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C≥0)
**–监理服务费报价
P–评标基准价
K–扣分系数
评标基准价 P=(**+**+…+ **)÷n
有效投标报价界定:监理服务收费成本价≤有效投标报

价≤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②K 值:** 大于 P 时,K 取 0.**,** 小于 P 时,K 取 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1
(2)
监理大纲
(** 分)
项目特点分析及监 理对策(8 分) • 根据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措施和方法的 可行性、针对性,满足实际需要等进行评判。
好:8-6 分,较好:5.9-3 分,*般:2.9-1 分, 缺项:0 分。
质量控制重点及监 理措施(** 分)
根据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措施和方法的 可行性、针对性,满足实际需要等进行评判。
好:**-7 分,较好:6.9-4 分,*般:3.9-1 分, 缺项:0 分。
进度控制重点及监 理措施(8 分)
根据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措施和方法的 可行性、针对性,满足实际需要等进行评判。
好:8-6 分,较好:5.9-3 分,*般:2.9-1 分, 缺项:0 分。
造价控制重点及监 理措施(8 分)
根据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措施和方法的 可行性、针对性,满足实际需要等进行评判。
好:8-6 分,较好:5.9-3 分,*般:2.9-1 分, 缺项:0 分。
安全监理措施(8 分) 根据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措施和方法的 可行性、针对性,满足实际需要等进行评判。
好:8-6 分,较好:5.9-3 分,*般:2.9-1 分, 缺项:0 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措 施 (8 分)
根据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措施和方法的 可行性、针对性,满足实际需要等进行评判。
好:8-6 分,较好:5.9-3 分,*般:2.9-1 分, 缺项:0 分。
2.2.1
(3)
资信业绩(** 分)总监理工程师资历(5 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满足要求得 5 分,不 满足要求计 0 分。

**

其他主要人员(** 分) 1、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和电力工程),具有*级注册 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满足要求得 5 分,不满足要求计 0 分。
2、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满足要求得 5 分,不满足要求计 0 分。
3、造价专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 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 建专业)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满足要求得 5 分,不满足要求计 0 分。
4、安全专监: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 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具有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建 筑施工安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满足要求得 5 分,不满足要求计 0 分。
5、配备 2 名监理员得 5 分;提供监理员证书,证书齐全 得 5 分,缺*人扣 2.5 分,扣完为止。
2.2.1
(4)
扣分因素评分标准(5 分) 对投标文件 进行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委发现投标书中 出现非实质性偏差的内容,每出现*处细微偏差扣 0.** 分,相同问题出现两处以上的,按*处计;
上述扣分项,扣完 5 分为止。
3.2.2 无效标条款 A、开标无效标条款
(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送达的;
(2)投标人的参会代表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参加开标 会议的;
(3)投标人参会代表应出示的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 B、评标无效标条款

(1)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 的任何*种情形的;
(2)投标函的投标报价采用手写或作修改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 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 项评审标准的;
(5)监理服务费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6)监理服务期超出招标文件的规定的;
(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雷同的;
(8)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 (9)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
„„ „„

**

得分汇总时,应遵循:(1)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个最高值和 *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含 **%)范围内的 评分。(3)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2.2 款 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 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 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 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 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 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位“*舍*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 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 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 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步澄清、说明 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

3.4.1 除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 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

(GF-****-****)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委托人营业地

**

第*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统*社会信用代码:

监理人(全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统*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 号: 。

*、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大小写不*致时 以大写为准。

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委托人委托的第*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本项目的《结算审核报告》中审定金额为基数,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 规定》的通知(发改**[****]*** 号)文件计算后下浮 %结算。本工程专业调整 系数为: ;工程复杂程度系数为: ;高程调整系数为: 。以上 **已包含监理费、增值税税费、监理人应缴纳附加税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为 完成监理人权利义务而支出的全部费用。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3.酬金的计算方式: 包含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及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每项监理服务内容所占酬金比例如下,以下工作内容如未开展、未实施该部分工 作内容,按下列约定比例扣除对应的酬金: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实际提供监理服务之日起(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至缺陷责任期证书颁发 之日止(包含施工准备期监理、施工期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其中施工准备期自实际 提供监理服务之日起(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至开工令下达之日止;施工期自开 工令下达之日至所监理的施工标段竣工证书颁发之日为止;缺陷责任期自竣工证书颁发之 日至所监理的施工标段缺陷责任证书颁发之日为止。

本项目工程总工期暂定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暂定为 个月。

**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委托人营业地

3. 本合同*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第*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 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 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 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 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 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 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 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 额。

1.1.**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 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

1.1.**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 “天”是指第*天*时至第*天*时的时间。

1.1.** “月”是指按公历从*个月中任何*天开始的*个公历月时间。

1.1.**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 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 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 A、附录 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 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 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 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 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 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 托人审核、批准;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 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 关验收标准;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 同争议等事项;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 A 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 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 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 工程师时,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 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 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 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 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 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 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 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 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 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 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 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 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 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 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 合同后 7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 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 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 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 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 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

**

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 的款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 变更
6.2.1 任何*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 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 超过 ** 天。

6.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 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 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 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

**

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 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 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 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 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 第 4.2 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 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 7 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 7 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 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 4.1 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 5.3 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 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 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 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 担第 4.2.3 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方应立即通知另*方,可暂 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 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 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 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期的正常工作酬 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方所提供的保 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 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 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

第*部分 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无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按通用条件执行 。

2.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 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协调”),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成本造价和费用 控制为重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委托人招标编制、发送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投标书,提出定标意见; 2.核查施工图预算;
3.协助委托人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
4.协助委托人办理开工手续;
5.协助委托人确认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6.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7.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 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8.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委托 人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9.审核施工单位或者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负责施工现场信息沟通和协调管理;
**.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组织委托人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

**.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参加工程验收,核查工程结算。

(*)勘察阶段:协助委托人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核查勘察 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设计阶段:
1.协助委托人编制设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 计,监督合同履行;
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委托人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 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 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状况和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 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施工安全监理:按照《监理规范》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 款执行;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按照《监理规范》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参与鉴定质量责任;督促工程保修直至 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督促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施工安全保证的等 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
(*)编制监理实施方案及工作大纲;
(*)编制监理周报;
(*)组织编制关键工序或工艺的操作指南;
(*)及时完成工程结算、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由于施工工程量清单暂定金而引起的工作内容的改变和增加;
(*)委托人要求配合、协调的工作。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除本合同第*部分第 2.2.1 款外还包括:

**

(*)监理合同。

(*)施工合同。

(*)工程建设有关文件。

(*)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项目监理大纲。

(*)委托人的合理要求。

(*)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通知、会议纪要。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发改**(****)*** 号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 法》、《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T *****-****)等。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员要求
(*)监理人派驻到项目上履行监理服务的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主要人员外,还应包括监理员和辅助人员。监理人应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 安排、现场条件等因素自行确定监理员和辅助人员的人数,同时满足监理工作规范要求的 配备。监理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这部分人员的费用,并包含在正常工作酬金中,委 托人不另行支付。

(*)监理人员每日在岗人数不得少于投标文件中拟派人数的 **%,在岗人数达不到 计划人数的 **%或达不到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时,委托人不承担、不支付当期监理服务费,由监理人自行承担损失。

(*)尽管监理人已经按照人员进场计划派遣了监理人员,但若委托人认为现场监理 人员仍不足以满足施工监理服务的需要而影响了工程质量及进度的监控时,委托人有权要 求监理人另外增派或雇佣监理人员。监理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委托人指示,不得无 故拖延。监理人因此增加的费用支出应视为已包括在正常工作酬金之中,委托人不另行支 付。

(*)监理人必须保证至少有 2 个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有事、有病必须向委托人请 假。

2.3.3 更换监理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为了进行监理服务,监理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全面 履行监理合同;与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 7 日 通知委托人,并得到委托人的同意。

**

(*)监理人因工作安排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工程所在地的重要岗位监理人 员时,必须提前 5 日通知委托人,并得到委托人的同意。

(*)即使是委托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被代替 人员且应得到委托人的认可。

(*)监理人派驻到工程所在地进行监理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

(*)不服从委托人管理的人员。

2.3.5 补充:违约更换或拒绝更换监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每发现*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并立即改正。 监理人未 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经委托 人累计通知改正 3 次仍不改正的,监理人按本项目总监理费用的 **%支付委托人违约金,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监理人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监理费。

(*)委托人同意更换或委托人要求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更换后的人员不能低于原投标人员的资质,否则每发现*次,监理人向委托人 支付 ***** 元违约金,同时不免除更换不合约定的人员。累计发现 3 次更换后的人员低于 原投标人员的资质,监理人按本项目总监理费用的 **%支付委托人违约金,委托人有权单 方面解除本合同,监理人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监理费。

(*)经委托人同意或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更换相应监理人员,监理人拒绝更换的,监 理人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同时不免除更换不合约定的人员。经委托人通知监理 人更换相应监理人员,监理人拒绝更换累计达 3 次的,监理人按本项目总监理费用的 **% 支付委托人违约金,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监理人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监理费。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工程设置*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和驻地监理 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时,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监理服务内容为:
1.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按监理合同要求配备常规的试验检测设备,并须达到专用条件中 约定的检查项目及频率要求;

**

2.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主持编制监理计划;
4.审批各驻地办主持编制的监理细则;
5.参加设计交底;
6.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批监理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 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7.审批监理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核批监理人对总体进度计划的调整计划; 8.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
9.审批监理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
**.检查监理人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审核工地试验室,抽查控制桩点复 测、测定地面线和工程划分及驻地办工作;
**.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
**.主持召开第*次工地会议;
**.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审批重要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
**.审核工程中期支付申请,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签发单位工程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
**.受理合同其他事项的有关事宜,按合同约定审核、评估和处理工程变更、工程延 期、费用索赔、**调整、保险、违约、争端等合同事项;
**.组织编写监理周报、月报;
**.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督促监理人按规定报 告有关部门;
**.协助委托人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
**.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
**.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委托人;
**.签认交工结账证书;
**.组织编制工程监理竣工文件,并督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编制和整理竣工资料; **.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监理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监理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

**.缺陷责任期结束,经检查符合条件时,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签认最后支付证书;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在工程设置*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和驻地办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监 理服务内容为:
1.按合同要求建立驻地试验室,配备现场抽查常用的试验检测设备,并在专用条件中 明确检查项目和频率的要求;
2.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在总监办的安排下,参与编制监理计划,提供本驻地办相关资料;
4.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主持编制监理细则;
5.参加设计交底;
6.按规定程序初审本驻地监理合同段监理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7.初审本驻地监理合同段监理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以及施工中进行的调整计划; 8.对监理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平行复测,审核后 予以批复;
9.验收监理人测定的地面线;
**.确认监理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
**.核算监理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
**.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监理人 与分包人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审批*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
**.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审查监理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
**.审查监理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审批监理人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审批分项(部)工程的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和抽检,并做好记录;

**

**.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认;
**.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对不属于监理人权限 处理的质量事故督促监理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对交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对已完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合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编写本驻地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周报、月报;
**.主持召开工地会议和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编制合同段监理竣工文件;
**.编写本驻地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报告;
**.参加本驻地监理合同段合同工程的交工验收;
**.初审交工结账证书。

(*)在工程只设置总监办*级监理机构时,其监理服务内容为:
1.按监理合同要求建立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2.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编制监理计划,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细 则;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批监理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 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5.参加设计交底;
6.审批监理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核批监理人对总体进度计划的调整计划; 7.检查监理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等保证体系;
8.审核监理人的工地试验室;
9.对监理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平行复测,审核后 予以批复;
**.验收监理人测定的地面线;
**.审批监理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
**.确认监理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
**.核算监理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
**.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

**

**.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
**.主持召开第*次工地会议;
**.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并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监理 人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审批工程原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
**.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审查监理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
**.审查监理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审批监理人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
**.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和抽检,并做好记录;
**.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认;
**.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对不属于监理人权限 处理的质量事故督促监理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签发单位或合同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
**.对交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对已完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审核工程中期支付申请,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合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受理合同其他事项的有关事宜,按合同约定审核、评估和处理工程变更、延期、费用索赔、**调整、保险、违约、争端等合同事项;
**.组织编写监理周报、月报;
**.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或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协助委托人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
**.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
**.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委托人;
**.签认交工结账证书;

**

**.组织编制工程监理竣工文件,并督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编制和整理竣工资料; **.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监理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监理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缺陷责任期结束,经检查符合条件时,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签认最后支付证书;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0 *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 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无限制条件。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周报、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 和份数:
(*)监理规划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提供*份;
(*)周报在每周*上报*份,月报在月初*日前上报*份(日期为上月 ** 日至本 月 ** 日之间);
(*)基础主体等专项验收工程,在工程验收之日起*日内提供监理评估报告。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委托人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 间和方式为: 按清单现场原物清点移交。

3.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 复。委托人根据监理人有关针对本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合约和安全等重大问题不得 超过 ** 日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1.3 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在场天数不得少于 ** 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得低于 8 小时,在场天数每少*天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每天工作时间每低于 1 小时监理 人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

4.1.4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每月在场天数不得少于 ** 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得低于 8 小 时,在场天数每少*天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每天工作时间每低于 1 小时 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

4.1.5 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月在场天数不得少于 ** 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得低于 8 小时,在场天数每少*天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每天工作时间每低于 1 小时监理 人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

4.1.6 监理员每月在场天数不得少于 ** 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得低于 8 小时,在场天 数每少*天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每天工作时间每低于 1 小时监理人向委托 人支付 *** 元违约金。

4.1.7 本合同第*部分第 4.1.3 款、第 4.1.4 款、第 4.1.5 款、第 4.1.6 款违约金金 额累计达到总监理服务费的 **%时,委托人有权将监理人清退出场,重新选择本项目的监 理单位,且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4.1.8 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在岗、不履职等情况,现场监理人员 按每人每次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每人每次向委托人支付 *** 元 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每次处罚 *** 元,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

4.1.9 有下列情形之*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
(*)主要的专题会议;
(*)分部分项工程及竣工验收必须参加;
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第*部分第 4.1.9 款的约定,每发生*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

4.1.** 监理人员在岗人数不符合要求或在岗监理人员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施工进度 计划要求时,委托人有权拒付当期监理服务费。

4.1.** 监理人违反监理合同的约定,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监理人按 本项目总监理费用的 **%支付委托人违约金,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监理人退还 委托人已支付的监理费。

**

4.1.** 监理人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满足监理服务需求的人员或设备,委托 人有权向监理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改正。当委托人在向监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的 ** 日内未见纠正,每发生*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并可在 ** 日内发出第 *次通知监理人按本项目总监理费用的 **%支付委托人违约金,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 合同,监理人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监理费。

4.1.** 监理人不履行监理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向监理人索贿、谋取私 利,或与监理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监理人按本项目总监理费用的 **%支付委托人违约 金,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监理人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监理费,并赔偿委托人的 损失。

4.1.** 监理人未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规定对主要工程或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巡视或抽检,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改正。当委托人在向监理人发 出书面通知的 ** 日内未见纠正,每发生*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并可 在 ** 日内发出第*次通知监理人按本项目总监理费用的 **%支付委托人违约金,委托人有 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监理人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监理费。

4.1.** 对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存在违反《建设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试 行)的及在监理工作中存在失职、履职未到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况,对工程建设 造成不利影响的或直接(或间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的全部损失,并 按总监理服务酬金的 **%支付委托人违约金。

4.1.** 监理人自收到支付违约金通知单之日起 3 日内支付到委托人账户。

4.1.** 监理人未按时足额支付违约金,委托人可在监理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无需另 行征得监理人的同意。

4.1.** 监理人因履行本合同造成监理人员或第*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监理 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无关。委托人根据生效文书承担责任的,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追偿,可从应付监理人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监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1:1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

5.3.3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 元)
第*次付款
第*次付款
第*次付款
第*次付款 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 **%
第*次付款 缺陷责任期满并颁发证书后 5%

(*)监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按本合同第*部分协议书第*条的约定执行。

(*)监理人每次申请支付款项时均应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委托人,监 理人未提交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未达到支付时间前,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 何责任。

(*)监理人服务费用还应包括如下内容及相关说明:
1.为满足本项目工程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 及数据采集人员。硬件配置及系统管理由监理人自行负责并应满足工作需要。执行本款规 定所需的费用均已含入监理服务费中,委托人将不另行支付。

2.监理人因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必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均由监理人承担,并已含入 监理服务费中,委托人不单独支付。

3.监理人为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管理职能所发生的*切费用均已含入监理服务 费中,委托人不单独支付。

4.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工作,应视为正 常监理服务的范围,所发生的*切费用均已含入监理服务费中,委托人不单独支付。

5.监理人在履行监理服务时,所必须的辅助人员(含后勤及勤杂人员等)、工作生活 设施(含办公、住宿设施及附属物品等)、通讯设备、试验及检测设备、交通工具等均由 监理人自行配备,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监理服务费用中,所配置的人员、设施、设备必须 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

6.因施工或委托人需要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加班而发生的*切费用均已含入监理服务 费中,委托人不单独支付。

7.由监理人负责的各种平行试验、验证试验、标准试验、现场检测等,以满足监理工

**

作的需要(如有),相关费用已含入监理服务费中,委托人将不另行支付。

(*)本项目的酬金不包含本合同第*部分第 6.2.2 款、第 6.2.3 款、第 6.2.6 款中 工程量增加的工作酬金,该部分工作酬金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工程量减少的,减少工作量 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最终监理服务费未出来前,委托人以签约酬金为计算基数支付酬金;最终监理 服务费出来后,委托人按最终监理服务费进行支付。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取得中标通知书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 盖章后生效;不需要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 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 关服务期限(天)
6.2.3 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 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 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 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 种方式: (*)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向 习水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8.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0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商务内容永久保密。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总结等与本项目有 关的监理资料永久保密。

第*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撤销而失效。

8.8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 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需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9.补充条款
9.1 履约保证金
9.1.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交纳 履约保证金。监理人未按时足 额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监理人放弃合作,委托人有权委托第*方担任本项目的监理单位,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的损失。

9.1.2 监理人在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时,应按照委托人认可的形式向委托人递交履约 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人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委托人有权 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

9.1.3 在签发合同工程交工证书后,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的格式,以履约担保金额 的 **﹪为额度向委托人提交缺陷责任期履约担保金。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无息 返还监理人履约保证金。

9.2 监理人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工程所在地人员的人身和自备财产的

**

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 不办理上述保险,则自行承担有关风险及法律后果。

9.3 监理人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分包。监理人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 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9.4 本合同的附件还包括:其他监理人员最低资格要求、合同履约承诺书、安全监理 责任合同、监理规范、技术规范。工程监理履约管理制度、廉政合同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 部分,双方应严格遵守。

**

附件 1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核查勘 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A-2 设计阶段: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计任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 设计,监督合同履行;
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和标准 的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 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A-3 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状况和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 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宙核修复费用。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 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附录 C

工程监理履约管理制度

为进*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加强委托人工程项目监理管理工作,发挥好项 目监理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提高工程管理效益,依据《建 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要求,结合委托人实际情况,落实好监理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的责任及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安全监管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委托人特制定了工程监理履约管理方案,请严格执行。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 范围内承揽委托人监理业务,外地企业必须到习水县住建局建办理监理企业备案 登记手续。

*、监理单位认真编制符合工程项目特点的《工程项目监理方案》《工程项 目监理实施细则》,经项目总监审核后报送委托人。

*、监理单位应按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规模以及委托人要求配备相应资格的 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挂牌上岗、人、证相符,监理人员数量、资 格必须满足要求,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总监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方可上岗,总监代表必须由总监 授权,负责某*专业或某*岗位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总监代表应 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两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 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监理员必须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监理员及以上岗 位证书。

*、总监必须亲自参加委托人调度会及其它相关会议,总监及总监代表请假 必须书面报经委托人工程部同意,原则上每月不超过两天,超过*天的,需经工 程部签批后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请假审批应附上本人请假后相关工作人员安 排表),其他监理人员请假程序同上。

*、项目总监每周对施工单位召开监理例会,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存在 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周报上报甲方,月末形成月报,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相 应的整改措施、方案及建议。

**

*、监理单位监理工作制度、总监职责、总监代表职责、专监职责、监理员 职责及分工等全部上墙。

*、项目监理单位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监 督其实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和施工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委托人将不定期对各项目监理值班,监理资料,项目施工过程控制等进 行(无论白天或晚上)监理履职情况检查,对不履职的,严格按后续约定和签订 协议进行处罚。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切实履职,并不得以任何理由 推卸责任,降低监理工作质量,项目总监可同时在同*地方担任*个工程中任职,其它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其他工程的监理工作。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变更须施工单位以联系单方式报经 监理单位审核,由监理单位报送委托人现场代表层层审核、审批同意后执行。

**、监理单位认真对隐弊工程进行签证计量,及时完善签字手续并归档备 案。

**、监理单位在每月 ** 日之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下月施工作业计划并审 核报送委托人,对施工单位执行施工计划要有预见性,对可能造成工期拖延的关 键工作提出监理建议和意见,监理部应每周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协调解决施工过 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问题,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应当天予以解决,确需委托人解决的由监理单位以工作联系单方式报 委托人研究解决。

**、监理单位每月 ** 日之前审核完施工单位工程计量,施工单位不及时 完成的,累计到下月计量,工程计量要体现实物形象进度。

**、监理单位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安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整改不力 或拒不整改应及时报告委托人,也可直接上报县住建局质检站。

**、各项目监理日志情况每天发委托人公共邮箱,,周报、月报书面报送委托人现场代表归档备案。

**、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负责开展现场工质量控制工作,对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采取 巡视、跟踪、检查、旁站等方式进行监督和验证;

**

2、当施工承包商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负责对承包 商提供的资料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论证,并予批复认可;
3、负责现场计量、试化验与工程测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复测工作,审查、批复施工承包商提交的现场计量、试化验和工程测量报告,并将审批意见抄送 委 托人;
4、负责审查施工承包商现场工程质量计划并将审批意见主送施工承包商,抄送委托人,合理选择工程质量控制点,确保现场工程质量;
5、负责进行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工作,现场见证原材料取样,并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进场;
6、负责现场不符合项的审查、验收和关闭工作;
7、审查现场停复工报告;
8、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
9、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 核、现场检查、签认。

**、负责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相关情况,当实际进 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指令承包商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计划进 度时,应及时将情况报业主商定采取进*步措施;
**、每月/季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季报,月/季报应包括工程进展情况、工 程完成工作量、计划与实际工作对比分析,以及对工程进度滞后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进度控制建议和措施;
**、依据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措施;
**、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量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将审核意见 报送委托人;
**、审核施工承包商提交的竣工结算报表,并将审核意见报送 委托人; **、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商提交的索赔申请;
**、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商的经济签证,参与各项组价以及合同管理。

**、监理单位受委托人委托,对工程的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
**、监理单位应在现场配置专门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施工中存在的安 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 委托人。

**、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和管理协议必须严格履职,履职不好出现下列 情况的,按以下要求进行现金处罚:
1、监理日志和安全监理日志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代签字的按 **** 元/次处 罚;
2、委托人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到施工现场发现问题而监理未发现的按 **** 元 /条处罚,监理已发整改通知的除外;
3、监理发整改通知施工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监理未向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和委托人上报的按 **** 元/次,第*次 ***** 元/次,以 **** 元/次递增 处罚,以此类推。

4、对施工单位上道工序施工完毕,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时对上道工序技术资 料没有验收以及未签字确认的处按 ***** 元/项处罚。

5、已经投入使用的原材料没有生产厂家资料和现场检测报告的按 ***** 元/ 处罚。

6、总监理工程师每个月召开例会 1 次,攻坚战 ** 天召开 1 次,未召开的处 ***** 元/次罚款。

7、每月组织召开廉政建设学习 1 次,未召开处 ***** 元/次罚款。

**、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职出现质量、安全事故造成后果的,由监理单位负 全部监管责任。

注:以上条款中如与已签订协议不符或矛盾的,以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

附录 D
廉政合同
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 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项目 公司(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与该项目监理单位 公 司(监理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 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 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 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监理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 物品,不得让监理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等。

(2)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监理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 接受监理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 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监理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 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

(5)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监理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 料,不得要求监理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委托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 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

3.监理人的义务
(1)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 证券、贵重礼品。

(2)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建设单位或个 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 动。

(4)监理人不得为委托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 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 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 监理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 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 严重的,委托人建议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施工单位*至*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 筑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监理人或监理人上级单位纪检 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委托人和监理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 止。

7.本合同作为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以下无正文)

**

委托人: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 1

其他监理人员最低资格要求

监理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

试验
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 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5 年 相关工程试验检测经验,担任过 1 个类似项目的试验 检测工程师
测量
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 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5 年类似工 作经验,担任过 1 个类似项目的测量监理工程师
合同
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 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持有*级造 价师证书,5 年类似工作经验,担任过 1 个类似项目的 合约计量工程师
安全、环保 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 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5 年类似工 作经验
试验员 1 持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2 年类 似工作经验
监理员 3 持有专业技术培训或监理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书,2 年 类似工作经验

注:1.人员要求中的至少 **%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自有人员应在 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所有人员均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且不得在本项目中兼职。

3.以上为最基本要求,监理人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到所需派遣人员数量能够满足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需要,如果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增加人员时,监理人不得拒绝,其增加费 用不另行计量。

附件 2

**

监理规范

1、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T *****-****),该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此规范为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施工设计图说明及经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方案和要求 3、国家现行其他相关规范
4、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下发的各类管理办法。

**

附件 3

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1)本工程施工合同段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
(2)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 (3)监理实施细则;
(4)图纸。

**

附件 4

合同履约承诺书

致:

鉴于我方已与委托人签订了 项目监理合同,我方在此承诺: *、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绝不出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
*、我方将严格按合同约定组织人员到位,并不擅自更换人员;如我方在合同履行期 间违背了上述承诺,委托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关规定对我方进行处罚,我方将完全 接受。

*、不以不当得利为目的参与申报、审批或擅自进行设计变更。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违反贵州省建设市场合同履约的行为,同意并按照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此履约承诺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经我方签署立即生效。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 5

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在项目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 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委托人 ( 以下简称“委 托人”)与监理人 (以下简称“监理人”)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委托人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监理人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 实施监理。

2. 按照“安全第*、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 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 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 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监理人职责

1. 为安全生产的第*监督责任人。督促承包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承包人加强安 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 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4. 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 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5.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 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 监理人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7. 监理人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 人。

*、违约责任

如因委托人或监理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式*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由双方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委托人监督单位:
电话: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

第*卷

**

第*章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功 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 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并明确规定。

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监理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树木情况、文物情况、地址地 貌、气候及气象条件、道路交通状况、市政情况等。

2、监理范围及内容
3、监理依据
4、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5、其他要求

*、适用规范标准
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2、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
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

*、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
2、成果文件的深度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

**

(2)电子版的要求;
(3)其他要求。

6、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委托人财产清单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 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 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 料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技术标准、规范
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其他资料
„„

(*)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
2、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
„„

*、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
2、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
3、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

**

4、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
„„

*、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

*、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

**

第*卷

**

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以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工具提供格式与此处格式不*致的 以工具为准)

(投标文件中加盖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加盖其中任 意*个均视为同时响应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系统自动判断,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

收据扫描件

**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月日

目 录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监理报酬清单„„„„„„„„„„„„„„„„„„„„„„„()*、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料„„„„„„„„„„„„„„„„„„„„„„„„„()*、监理大纲(暗标)„„„„„„„„„„„„„„„„„„„„„()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

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 [该报

价是参照发改**【****】*** 号文件规定计算后下浮 的投标**],按招标

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实施和完成各项监理任务,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工程 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章“投标人 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址: .

址: .

话: .

真: .

邮政编码: .

年月日

**

(*)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备注
1总监理工程师1.1.2.5 姓名:
2监理服务期限1.1.4.3 日历天
3合同价款确定方 9.1.1„„
„„ „„ „„ „„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

姓名:性别:年龄:

务: .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 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监 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 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 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切文件和处理的*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 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纳,以电子交易平台信息

为准

**

*、监理报酬清单

1、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2、监理报酬清单

位:人民币元

序号监理报酬分项名称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金额(元)备注
1
2
3
4
5
„„„„
合计报价

**

*、资格审查资料
(*)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 中 高极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帐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 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 料。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可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可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 称 学 历 拟在本合同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数量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备注

注:检测仪器设备在招标阶段不作强制要求,未填写本表的不作为废标条件。

***

*、其他资料

***

*、监理大纲(暗标)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项目特点分析及监理对策
*、质量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
*、进度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
*、造价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
*、安全监理措施
*、合同及信息管理措施
注:为保证监理大纲编制质量,各投标人在编制监理大纲方案时文字宜精练、内容具有针对

性,监理大纲页数控制在 *** 页以内(含 *** 页),若超过规定页,各投标人的监理大纲将做 0

分计算,最终监理大纲页数以各投标人上传至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显示为准。

***

项目进度
2023-03-07
公告变更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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