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 *、建成***张家庭养老床位项目费用由市民政局下拨专项资金,待项目完工后,采取实报实销方式,对下列对象最高不超过****元的*次性补助。 (*)具有本县户籍且居住在本县的**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具有本县户籍且居住在本县的**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 9个基础类改造项目如下: (*)地面防滑处理。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提高安全性。 (*)地面高差处理。铺设水泥坡道或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卧室改造。安装床边护栏(抓杆),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字形扶手、U 形扶手、L 形扶手、***°扶手、T 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 (*)配置沐浴椅。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配置手杖。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脚或* 脚手杖、凳拐等。 (*)防走失装置。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 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网络连接设备。路由器:保证相关智能设备数据的传输和服务响应。 (*)紧急呼叫器:安装在床头、厕所等关键位置,老年人出现危急情况便于*键呼救。 *、完成***人次居家上门服务,项目费用由市民政局下拨专项资金,由服务机构根据服务清单,连续6个月为对下列对象提供**次以上居家上门服务的,按照每人次不高于****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具有本县户籍且居住在本县的**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具有本县户籍且居住在本县的**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 8项基本服务清单: (*)生活照料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 (*)生活护理服务:清洁护理、进食护理、排泄护理、协助和指导翻身、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护理技能提供培训和指导; (*)智慧远程服务:通过紧急呼叫服务、只能穿戴、智能感应、远程监控等设备,常态掌握老人生理及活动情况,及时上门提供帮助。 (*)健康管理服务;1.建立健康档案;2.预防保健,包括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营养指导等;3.常规生理指数监测,包括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 (*)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1.口腔护理、留置胃管护理、留置尿管护理、辅助排痰、压疮护理等;2.肢体康复训练、认知感官训练等;3.康复咨询和指引;4.康复理疗;5.有条件可组建医疗团队定期巡诊;6.陪同外出就诊。 (*)精神慰藉服务:1.亲情关怀服务;2.社工介入服务;3.生日关怀、节日关怀、法律咨询等服务。 (*)文化娱乐服务: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体活动。 (*)家庭照护者培训:对老年人长期照护的家属进行康复知识、护理技巧、精神慰藉、安全防范、安宁疗护等护理培训。 | *** | ****-** | *、家庭养老床位具体改造内容在适老化和智慧化9个基础类改造项目中选择。 *、居家上门服务根据老人需求,选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清单内服务项目。 不向老年人收取费用,项目改造完成后经评估,*方确认后据实结算。 预算金额****(含配送安装费及居家提供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