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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始建镇人民政府始建2023-2026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眉山市 中标信息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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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余**028-36****79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始建****-****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

*、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始建镇杏花社区7组**号 ***,***.**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始建镇****-****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 始建镇 1、服务范围:始建镇 2、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2.1、对服务范围内各村(社区)干线重点地段内的垃圾设施中的垃圾每天至少清运一次,其他垃圾设施中的垃圾至少每两天清运一次。节假日增加次数,保证垃圾不爆满。不可回收垃圾密闭运输至垃圾中转站。 2.2、垃圾基座(亭、桶)、转运车每周清洗和维护一次,确保立面清洁;清运时将垃圾设施周边清理干净。 2.3、监督“社区保洁员二次分类”,做好“清运员三次分类”。 2.4、及时转运处置垃圾设施周边的建筑垃圾、公路沿线的大件垃圾等农村垃圾分类运输到对应的指定地点。 2.5、及时清运堆放在主要公路沿线空地上无人管理的垃圾。 3、车辆及人员要求 3.1、供应商须自行配备车辆。(注:需提供购买或租赁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书;) 3.2、供应商提供管理人员1人、司机2人、清运工作人员2人,并负责工资、福利、待遇等。 3.3、车辆管理: ①车辆的燃油、维修、保养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②车容整洁,专业化运输,无超高超载、沿途洒漏或车轮胎带泥污染道路。 ③作业车辆每班作业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并按时进行车辆维护保养。 ④作业车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均与采购方无关。 4、其他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按照甲方委托的服务项目实施,甲方和涉及的村(社区)不定期根据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对乙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 4.2、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规,为转运人员提供劳动安全保障,为作业人员购买保险,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人员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供应商处理,与甲方无关。 4.3、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无条件配合甲方和服务范围内的村(社区)迎接重要视察、考察、检查等活动,协助村(社区)开展大扫除和其他需垃圾转运的工作,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4、规范管理服务区内的垃圾设施,确保设施完好,转运员损毁设施的需照价赔偿,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一切事故,全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5、考核细则 5.1、本项目考核由村(社区)组织实施不定时考核。按月考核,每月不低于1次,服务费根据考核结果计发。 5.2、考核办法 采取考核得分计服务费方式。实行100分制,每月由服务的村(社区)考核,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视为合格,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下的,按得分百分率支付服务费。8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被省市县镇发现问题的,按考核评分标准直接扣减当月服务费。 5.3考核评分标准 1、将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严禁在指定地点外随意倾倒。(一处问题扣1分,未限时整改的扣2分)。 2、服务范围内有垃圾设施中的垃圾爆满溢出、其他成堆的垃圾、垃圾设施周边不干净、整洁(2米内)的,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未限时整改的扣2分。 3、未按转运频率及时转运垃圾的,每处超时一次扣1分,不限时整改的扣2分。 4、不定期清洗垃圾设施、垃圾桶和垃圾车的,每发现一次一处扣1分。 5、垃圾收转运过程中,车子未密闭运输,有沿途撒漏现象,一次扣2分。 6、未及时转运垃圾设施周围的建筑垃圾、主要干线的垃圾、公路边的大件垃圾的,每处每次扣1分。 7、转运人员焚烧垃圾,发现一次扣10分。 8、被县级部门检查通报的,每次扣5分。 9、因乙方工作原因被省级及媒体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服务费10000元;被市级及媒体通报批评的,每处扣服务费5000元/次;被县级领导及媒体通报批评的,每处扣服务费2000元/次;被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通报曝光的,每处扣服务费500元/次。被镇执法办检查通报曝光的,每处扣服务费200元/次。 10、出现环境卫生突发事件时,服务公司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0分钟内安排,未按规定时限安排的,每次扣5分。 11、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支付第一月合同总金额30%作为预付款,月末考核合格7日内支付至当月合同总金额100%,后期每月按照考核要求支付款项,考核合格7日内支付当月合同总金额100%,考核不合格按照考核要求扣当月服务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妍玲袁利陈友(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参照“发改办**[****]***号”要求和“计**[****]****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共计*****元整(****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眉山市仁寿县始建镇荣盛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段***号(中央国际广场)1幢A单元**层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项目进度
2023-03-20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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