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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城市教育局校方责任保险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鞍山市 中标信息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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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宋**0412-33****3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年******校方责任保险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 撰写人: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年******校方责任保险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校方责任保险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服务类

名称:****年******校方责任保险项目(*********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校方责任保险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问操、春游,夏令营等),因学校过失而导致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法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服务要求:校方责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学校统*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校方疏忽或过失引发的下列情况之*而导致注册学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全部或部分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具体内容如下: 1)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的,或者虽在工 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2)学校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 3)学校组织安排的实习、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学生*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4)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的; 5)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6)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7)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8)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本校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而未采取必要的隔离防范措施导致其他学生感染的; 9)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卫生、安全标准的: **)火灾、爆炸、煤气中毒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高空物体坠落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不适应某种场合或者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事故发生后,学校未采取措施及时救护致使损害扩大的; **)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学生拥挤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发生依法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意外事故;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和减少损失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发生依法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意外事故,被保险人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由保险公司在每人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服务时间:约定时间

服务标准:校方责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学校统*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校方疏忽或过失引发的下列情况之*而导致注册学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全部或部分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具体内容如下: 1)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的,或者虽在工 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2)学校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 3)学校组织安排的实习、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学生*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4)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的; 5)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6)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7)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8)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本校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而未采取必要的隔离防范措施导致其他学生感染的; 9)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卫生、安全标准的: **)火灾、爆炸、煤气中毒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高空物体坠落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不适应某种场合或者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事故发生后,学校未采取措施及时救护致使损害扩大的; **)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学生拥挤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发生依法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意外事故;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和减少损失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发生依法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意外事故,被保险人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由保险公司在每人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霞、孙荣路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文化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海城市开发区希望宜城小区4/6/8号楼**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采购文件: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 ****年******校方责任保险项目 - 更正.***

关联计划
附件:
项目进度
2023-05-12
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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