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充电桩年度设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年充电桩年度设计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路2号
中标价:**.**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年充电桩年度设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为****年度充电桩项目的建设出具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设计图纸、勘察说明等。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经审查评审通过后,**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编制工作,并通过供电部门审核。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
徐爱平、夏丽、汪小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的1.2%%收取,低于****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业绩:
1、合同名称:充电桩供电工程(*期);签订时间:****年**月。
2、合同名称:芜湖交投*期充电站建设项目;签订时间:****年3月。
3、合同名称:安徽芜湖电动汽车**#公共快充站****配套线路新建工程;签订时间:****年5月。
4、合同名称:鸠兹能源*期充电站项目供电设计;签订时间:****年3月。
5、合同名称:国网安徽电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年第*项设计服务;签订时间:****年。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阜阳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勘察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马塘街道利民东路松韵园综合楼*楼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城市之光写字楼A座**楼****室
项目联系人:**
电话:***********
3.质疑联系方式:***********
4.投诉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