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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新区学前教育“5080”建设项目(临江中心幼儿园)招标公告
广东河源市 招标公告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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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黄**0762-31****2
项**0762-38****1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李**0762-33****3
详情部分

江东新区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临江 中心幼儿园)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 **** 年 6 月

第*章 招标公告............................................................................................................................ 3 第*章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1. 总则.......................................................................................................................................... ** 2. 招标文件.................................................................................................................................. ** 3. 投标文件.................................................................................................................................. ** 3.5 资格评审资料........................................................................................................................ ** 4. 投标.......................................................................................................................................... ** 5. 开标.......................................................................................................................................... ** 6. 评标.......................................................................................................................................... ** 7. 合同授予.................................................................................................................................. ** 8. 纪律和监督.............................................................................................................................. ** 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1. 评标方法.................................................................................................................................. ** 2. 评审标准.................................................................................................................................. ** 2.1 初步评审标准........................................................................................................................ **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3. 评标程序.................................................................................................................................. ** 3.1 初步评审................................................................................................................................ ** 3.2 详细评审................................................................................................................................ **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3.4 评标结果................................................................................................................................ ** 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部分 合同协议书.................................................................................................................. **

第*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第*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第*部分 专用合同补充条款...................................................................................................... ** 1. 工程质量.................................................................................................................................. ** 2. 分账制管理.............................................................................................................................. ** 3. 实名制管理.............................................................................................................................. ** 4. 工人工资保证金制度.............................................................................................................. ** 5. 扬尘管理.................................................................................................................................. ** 6. 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 ** 7. 工伤保险.................................................................................................................................. ** 8. 工程结算.................................................................................................................................. ** 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 第*章 工程量清单...................................................................................................................... ** 第*章 图纸.................................................................................................................................. ** 第*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 **

第*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东新区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已由河源江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河江东行审投审〔****〕**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资金来源已落实。建设单位为河源市江东 新区鑫晟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江东新区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临江中心幼儿园)。

2.2 建设地点:新区产业园起步区。

2.3 建设内容:新建临江中心幼儿园,规划办学规模为**个班,新增学位***个,总建筑面积 ****㎡。建设内容包括:幼儿园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室外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具 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评审结果为准)。

2.4 项目最高限价: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建安工程费********.**元(其中暂列金额*******.** 元)为最高限价。(最终以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出具的预算审核书为准)
2.5 工期要求:***日历天(含节假日),需在投标时作出承诺并提供施工横道图(开工日期以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 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及保修。

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 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4 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类)或能够 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录入相关 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企业成员需提供)
3

3.6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正式员工,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 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年3月至5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 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2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必须提交***元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以电子保函(即电子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方式提交的:本项目不接受纸质银行 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投标人可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须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电子保函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 户银行转账汇入,有效期不少于***日历天。

5.3.2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 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投标 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 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3.3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本项目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 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时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 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只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旦发生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 标保证金。)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 格或中标资格。

5.5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 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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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是因 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 称职需要更换的;*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是因违 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 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7 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当企业信用评分为**分及以下 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5.8 中标人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令第 ** 号)的要求,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 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5.9 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河规建通〔****〕** 号)的要求,在项目安装扬尘监控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进*步强化房屋建筑工 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5.** 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步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工作的通知》(河住 建通〔****〕***号)的要求,按统*标准和规范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

5.**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河源市房屋市政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规 建通〔****〕***号)的要求,*是实行分账制管理,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是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应当在项目出入口设置生物识别设备,并 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

5.** 中标人落实项目实名制及分账制、扬尘噪音检测、视频监控和车牌识别监管要求的同时,应 当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的通知》(河住建通〔****〕***号)的要求,按平台接口标准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

5.** 中标人应当根据《河源市建筑行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河规建通〔****〕***号)要求,到“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监管。

5.** 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 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 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律不得以施工企 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 办理**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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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 ** 9 **分(具体时间详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 管 网 ( 网 址 : ****://****.**.***.**/***** ) ” 、 “ 广 东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网 址 :*****://***.******.***.**/****-******/#/**/*****)”发布的公告上所载时间为准),递交方 式:电子投标文件统*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后上传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 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经查实,将取消其 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话:****-*******
址:河源市江东新区管委会2号楼2楼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话:****-*******
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东第*区文昌楼*楼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话:****-*******
址:河源市商务小区永和东路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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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招标人招 标 人:**************
址:河源市江东新区管委会2号楼2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发包人)
建设单位:***************
址:河源江东新区东环路西面碧桂园凤凰湾B区**号楼***号 商铺
1.1.3招标代理机构称:************
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东第*区文昌楼*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1.4工程名称江东新区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临江中心幼儿园)。
1.1.5建设地点新区产业园起步区。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新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内容详见第*章 招标公告。
1.3.2计划工期详见第*章 招标公告。
1.3.3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1.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1.4 款。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1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7日前。
1.**偏离不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以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为准。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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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 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1构成投标文件 其他材料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2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下 浮率。报价下浮率≥0.***%,以*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3 位(*舍*入),否则为报价无效,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2.3最高限价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建安工程费********.**元(其中暂列金额 *******.**元)为最高限价。(最终以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出具的 预算审核书为准)
3.3.1投标有效期**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 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 书为止。
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以电子保函(即电子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方式提 交的:本项目不接受纸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投标人可 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 证保险、担保保函),须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电子保函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有效期不少于 ***日历天。
(3)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 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 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 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 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4)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本项目免收中小微企业(包 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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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 时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只是 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旦发生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 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无息退 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6)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河源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证明后退还。
3.5资格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5条。
3.6.1电子版投标文件编制(1)投标人制作完电子投标文件后需插入 ** 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 件进行加密后上传至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以对电子投标 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投标人远程 解密操作流程》)。远程解密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在系统公布投标人名 单时间为准,解密时长为(**)分钟。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 *系统等待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 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投标人远程解 密操作流程》。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上传页面对 ** 锁进行模拟解密成 功与否来验证锁与投标文件是否*致,确保使用正确的 ** 锁,以免 因使用错 ** 锁导致解密失败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投标人上传标书后请不要对 ** 锁进行续费、补办、延期等操 作,因这些操作会导致解密钥匙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出现投标文件 无法解密的情况。
(4)投标人远程解密前请先检查电脑办公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具体 要求详见附件《建设工程项目远程解密电脑环境要求》。为保证电脑 环境*致性,建议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台电脑进行远程 解密。
(5)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提供指导。技术支 持联系方式,网址:
****-****-****-************.****。远程解密期间如遇系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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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和评标过程中,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 标文件解密失败和无法对所有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招标人应当 申请重新组织招标或评标。
3.6.3签名或盖章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每*页(不包括关联的企业诚信库里的相关资 料)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注:投标人应当 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 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 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 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等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盖章和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外,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盖章和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盖章和 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即可。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可填写联合体各方的 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公司(成)****公司】。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4.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商务小区永和东路 ** 号)。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 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依法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 员会推荐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和广 东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

7.4.1履约担保(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建安费中标价的**%。
(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转账 的由中标人汇入建设单位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人须在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7个工 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能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视 为放弃中标资格,已签订的施工合同自动解除)。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天(日 历天)内无息退还。
注明: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有扣罚履约保证金的,相应扣罚部分 不予退回。
8纪律和监督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
8.5异议及投诉处理(1)因本项目为全电子标,按照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办 公室印发的《关于启用我市招标投标电子平台“网上投诉系统”的通 知》要求,实行线上投诉为原则、线下投诉为例外的工程招投标项目 投诉受理处理模式,可以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招投标的市 场主体,通过 ** 锁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依法在 线上提起投诉。
(2)其他利益关系人的异议及投诉可通过法律认可的有效途径进 行。
9电子招标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具体要求:
(1)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加密后上传。

(2) 投标文件电子版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平台:在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施工保修期限: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自实际竣工日起**个月,其他专项质量保修期按 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包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施工机械、包完成施工采取的相关措施及措施费,包错峰施工和因赶工期所采取相应措施的费用,包完 成施工规定由施工方负责的规费、保险费及税收等*切费用,包环境保护、按施工工期完成 施工、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 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结 算方式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

**

**.3本工程整个招标过程的*切事宜,包括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 清》、《招标文件答疑》、《补充通知书》、评标结果、中标公示等文件均在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请各投标人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留意该网站信 息,若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浏览网上公布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将在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 示,公示期为3日(节假日顺延)。
**.5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投标、开标和评标等)均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进行,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 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交河源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7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份,且应当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致。
**.91、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和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夜间施工 环卫和城管、计划生育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 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令第**号)的要求,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3、中标人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者的安 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河规建通 [****]**号)的要求,进*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5、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步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号)的要求,按统*标准和规范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
**.**建设单位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 度的通知》(河规建通〔****〕***号)的要求,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的建 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 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 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 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河源市房屋市政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 规建通〔****〕***号)的要求,*是实行分账制管理,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 发放工人工资,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是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应当在项 目出入口设置生物识别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并配备*名劳资专管 员。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可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并参考《关于印发江东新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常用前期费用标准 的通知》(河江东发财[****] **** 号)文件计算。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建设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4.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同 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有效的 电子打印件。
    1.4.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 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扫描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注册建造师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公司承诺书。
    1.4.4 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1名,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 印页。提供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类)扫描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扫描 件。
    1.4.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 知》(粤建市〔****〕**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
    **
    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 的网页打印件。

    1.4.6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正式员工,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项 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年3月至****年5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 证明扫描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或电子印章。同时必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1.4.7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8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 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
    1.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2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统*组织现场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本工程建设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
    **
    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是现有可供投标人利用 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概不负责。
    1.9.2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 投标预备会
    1.**.1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 1.** 分包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 章“招标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 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本招标文件包括:
    (2)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须知;
    (4) 评标办法;
    (5) 合同条款及格式;
    (6) 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7) 图纸电子版;
    (8) 技术标准和要求;
    (9)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1 根据本章第 1.**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 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须每页加 盖投标人公章,下同)递交,并确认递交结果(由接收方出具书面材料接收回执)后要求招标人对招标 文件予以澄清。
    接收人:***
    **
    2.2.2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网上公布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但 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并且 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 到。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媒介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 件。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投标人未 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修改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细见招标文件 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投标文件可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具体格式编制,但须包括上述格式内 容。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 *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报价书。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 单报价书”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本工程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报价低于(含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最 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2.4 投标报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措施费、雨季施 工、和因赶工期所采取相应措施的费用、规定由施工方负责的保险费及税费等*切费用。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规定,投标有效期为**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计算。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媒介通知所有投标 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和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款规定,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2 有下列情形之*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 证金。

    3.5 资格评审资料
    3.5.1 《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网页打印件。
    3.5.2 《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网页打印件。
    3.5.3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资格条件的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5.6 拟派专职安全员符合资格条件的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5.7 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企 业成员需提供)。
    3.5.8 须提交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本公司缴交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保证明材料 扫描件(或相关有效的网页打印件)。社保证明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或电子印章。同时必须提供社保 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3.5.9 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情形提供)。
    3.5.**投标保证金证明资料。
    注: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的须提交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电子保函》回执扫描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须提交《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 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了《关于广东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 公告》,公告要求自 **** 年 4 月 ** 日起,企业申请变更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当交回原开户许可证。如若有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将原企业银行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交回给银行的,可不用提交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但投标人须 提交《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网页打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里必须包含有账户号码和基本存款账 户编号)。提交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网页打印件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编制)。
    3.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 的,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注明:资格评审资料有下列情况之*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①资料不齐的;②资料不符的。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

    3.6.1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投标文件可根据河源市公共资 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具体格式编制,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具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内 容。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签名及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 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该电子签 名和盖章与手写签名和加盖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提供的软件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加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及加密打包。不得修改所生成电子投标 文件的.****、.***** 等文件格式。

4.1.2 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完整的投标人电子签 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4.2.5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情况,投标单位出现以下情况之*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电子投标文 件:
4.2.5.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易平台的;
4.2.5.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修改与撤回。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无须参加开标会。

5.2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2.1 宣布开标纪律:
(1)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坐。

(2)保持会场的安静,不得随意在会场走动、不得大声喧哗;若有疑问,举手报告招标人或主持 人。

(3)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须将所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

5.2.2 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2.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5.2.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由招标人代表、监督人代表现场 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如没有按规定加密的将不予解密,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 理。

5.2.5 当众解密加密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人远程解密完 成后统*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退回其 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情况,并记录在案。(注明:投 标文件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5.2.6 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2.7 开标结束。

5.2.8 投标文件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5.2.9 公布投标报价及评标结果。投标报价及评标结果并在评标完成后按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 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

5.3 开标异议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专家组成。评 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撤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7.2.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2.2 评标完成后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间无异 议、无投诉,或经查实有异议和投诉的内容不能改变中标结果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 确定第*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3 第*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 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依法重新招 标。招标人也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 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统*格式为准。

7.4 履约担保

7.4.1 履约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1 款规定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建设单位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建设单位向中标人退 **

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6 中标人须知

7.6.1 中标人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令第**号)的要求,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7.6.2 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河规建通〔****〕**号)的要求,在项目安装扬尘监控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进*步强 化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7.6.3 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步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号)的要求,按统*标准和规范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

7.6.4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河源市房屋市政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规建通〔****〕*** 号)的要求,*是实行分账制管理,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发 放工人工资,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是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应当在项目出入口设 置生物识别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

7.6.5 中标人落实项目实名制及分账制、扬尘噪音检测、视频监控和车牌识别监管要求的同时,应当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的通知》(河住 建通〔****〕***号)的要求,按平台接口标准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

7.6.6 中标人应当根据《河源市建筑行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河规建通〔****〕***号)要 求,到“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监管。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 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章“评标办法”没 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 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 审标准投标人名 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致。
投标文件 签署盖章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3.6.3 款的规定;
投标文件 格式符合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只能有*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 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资质要求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安全生产 许可证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项目负责 人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
专职安全 员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规定。
广东省省 外进粤建 筑企业和 人员登记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5 项规定。
人员社保 缴纳情况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6 项规定。
投标保证 金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3.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 标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第 1.4.2 项和第3.5项规 定。
其他资格 评审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7、1.4.8 项规定。
2.1.3响应性 评审标 准投标报价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1.3.2 项规定。

**

质量标准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 期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3.3.1 项规定。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详细评 审标准分值构成 (总分*** 分)A、投标报价 :**分;
B、商务部分 :**分;
C、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评分标准):**分。
2.2.2(1)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
分)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
  1.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元×(1-投标报价下浮率),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 在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个最高报价和*个最低 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人在5家及以下时直接取算术平均 值)。计算平均值时,*舍*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 在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当出现低于按以上方法计算的平均值×**%的 投标报价,该部分投标报价不列入计算评标基准价范围,须去掉该部分 投标报价后再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只去掉*次);未出现低于 按以上方法计算的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 价。计算基准价时,*舍*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报价 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偏差率(**)=***%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 价,计算**时,*舍*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报价 排名及评 分标准(1)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偏差率×**×**;
(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偏差率×**×**。

其中:**=1.0;**=0.5。
说明:投标人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 价)低于招标最高限价的**%时,投标人应在评标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 处理。
2.2.2(2)商务部 分评分 标准
(**分)
企业信用 评价
(7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 台登记企业信用评价中施工单位诚信总分进行评审:
(1)***分(含)以上得7分;
(2)***分(含)~***分(含)得3分;
(3)***分(含)~***分(含)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当投标人信用等级降为C级时,不得参与我 市投标活动。

注:本项最高得7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应以投标截止当天凌晨* 点的数据为准,投标文件无须提供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具体的 投标人信用评价总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 台”(****://**.***.***.***:****/*****.****)获取的信用评价数

**

据作为评审依据。
类似业绩(2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自****年**月**日至投标截 止日,已竣工验收的建安工程费*****元以上(含*****元)的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 表。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 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 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业绩获奖(4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自****年**月**日(以发证 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获得过的房建类质量奖项:
1.投标人承建或参建过施工项目获得房建类国家级质量奖的,每项得0.5 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承建或参建过施工项目获 得房建类省级质量奖的,每项得0.**分,最高得2分。

注:本项最多计8项,最高得4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①同*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参建及承 建的奖项均予以计算,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获奖得分,其他非房建项 目,如:市政、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 分;②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 不得分。
企业 财务 状 况(5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年~****年的平均资产 负债率:
(1)平均资产负债率≤**%,得5分;
(2)**%<平均资产负债率≤**%,得3分;
(3)**%<平均资产负债率≤**%,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资产负债率以投标人提供资产负债表为准,须提供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的 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扫描件,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纳税信用(5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自****年度(含) 往前算,连 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情况:
(1)连续8个年度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5分;
(2)连续7个年度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3分;
(3)连续6个年度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1分;
(4)连续5个年度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注 : 本 项 最 高 得 5 分 。 须 提 供 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 官 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国家税务总局 提供的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扫描件,只按最高年限计算*次得分。未提 供或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企业荣誉(5分)(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施 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得0.5分,**** 得 1分,***** 得 2.5分。

**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自****年**月**日至 今,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国家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得 2.5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获奖证书扫描件,奖项 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颁奖协会或组织或机构必须是可以在中 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查询到的合法组 织。未提供或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项目管理 机构
(2分)
投标人项目管理架构齐全,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 求)外,配备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工程师1名、给排水工程师1名、建筑材料工程师1名、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师1名、通风与安全工程师1 名。
1、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具备对应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的,得2分;
2、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具备对应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资格的,得1分;没有满足上述条件的,得0分;本项按最高得分计算*次。

注:①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提供相应任职资格证书和****年3月 至****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人员职 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 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
2.2.2(3)施工组 织设计 方案评 分标准(**
分)
施工组织 设计内容 完整性和 编制水平根据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是否完整、编制思路清晰、层次清楚,内 容是否严谨全面,是否有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
【优】:1.0分;
【良】:0.8分;
【*般】:0.6分;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质量管理体 系与措施根据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审。
【优】:2.0分;
【良】:1.8分;
【*般】:1.6分;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安全管理体 系与措施根据投标人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审。
【优】:1.0分;
【良】:0.8分;
【*般】:0.6分;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环境保护管 理体系与措 施根据投标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审。
【优】:1.0分;
【良】:0.8分;
【*般】:0.6分;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工程建设进 度计划与措 施根据投标人工程建设进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是否清晰、准 确、完整,计划编制是否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进行评审。
【优】:1.0分;
【良】:0.8分;
【*般】:0.6分;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投资控制保 障措施及资 源配备计划根据确保报价完成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管理等投资控制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 审及根据投标人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配备计划是否完善合理、科学 性进行评审。
【优】:1.0分;
【良】:0.8分;
【*般】:0.6分;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 点分析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后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的分 析进行评审及根据投标人对施工环境的了解认知情况,充分了解施工场地 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运输等情况进行评审。
【优】:2.0分;
【良】:1.8分;
【*般】:1.6分;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施工方案与 技术措施各单项(或分部分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即要保证工 程质量和安全又能减少干扰加快施工进度。
【优】:1.0分;
【良】:0.8分;
【*般】:0.6分;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评分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 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评分总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 的,以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采用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技术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1)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1、2.1.2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 步评审。有*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废标条款):(1)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致的;
(2)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3) 投标文件签名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5) 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

(6) 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7) 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8) 工程质量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9) 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 资格评审资料内容不符合第*章“资格评审资料”要求的;(**) 资格要求不符合招标公告3.1至3.6款的;
(**)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 计算出的结果不*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投标报价没有按规定格式填写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得修正。

3.1.4开启投标文件后,经审查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评分总分。

(1) 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对投标报价评审出得分A;
(2) 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审出得分B;(3) 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技术部分评审出得分C;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位“*舍*入”。

3.2.3 投标人得分(评分总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

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

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 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步澄

**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评分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评分总分)最高的为第*中标候选 人,投标人得分(评分总分)第*高的为第*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评分总分)第*高的为 第*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得分(评分总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 的, 以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 等,则采用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 评标结果在评标完成后在和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平台 公布。

**

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建设单位)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及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

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资金来源:
4.工程内容:
5.工程承包范围: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日。
计划竣工日期: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

天数不*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形式: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合同文件构成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 专用条款;
(5) 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或预算书。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和盖章。

*、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日签订。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合同份数
**

本合同正本份(发包人份,承包人份),副本份(发包人份,承包人份)。
发 包 人:承 包 人:
签约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话:话:
真:真:

**

第*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

**

第*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 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5 设计人: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 分包人:本项目不设分包人。
    1.1.2.7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 人。
    1.1.2.8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 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1.2.9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1.2 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1.3 法律
    1.3.2.1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广东省、河源市相关的规范 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其他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广东省、河源市规定的现行标准规范。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 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 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
    (5) 通用条款;

    **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会议纪要、工程洽商、有关通知、信件、数据电文 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证明效力和合同效力的文件或资料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份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范围中的全部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7天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下月进度计划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2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及电子文件(如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保留1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管 理人员使用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 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 交通运输
    1.**.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现场需要建设的临时道路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建设,相关 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金额内

    1.**.2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 知识产权
    1.**.1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 含在合同价款内。
    1.** 保密
    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
    1.**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按以下方式调整:
    ①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项目:工程项目实施期间、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项或原设 计没有而由建设单位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 量为准。

    ②工程量清单已有的项目:以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图纸完成合同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为 准。
    注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 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按相关规定计算规则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预算工程量,不作 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实际完 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工程量计算 规范计取的工程量,计取的工程量需发包人确认。
  2. 发包人
    2.1 许可或批准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本工程相关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 期,不另增加和支付费用、利润。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名:
    务:
    联系电话: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项目全过程的建设管理及联系、沟通、协调工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已具备施工条件。

    2.4.3 逾期提供的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 费用和承包人利润(工期不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顺延,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7 天内 申请索赔,逾期不予认可。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般义务
    (9)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档案资料、完整竣工图纸 及竣工图电子文档等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 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及电子文件(如发包人要求)
    (**)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积极配合发包人、监理人提出的任何合理的要求。(**) 施工用水用电将单独装表计量,承包人必须按月缴付水费、电费。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项目全过程的施工管理及联系、沟通、协调工作,所有工地往来文件须经项目经理本人签字盖章
    (1) 项目管理机构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相同,并须提交项目经理劳动合同。(2) 工程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离开工地均需向监理人、发包人请假(书面 形 式),未经监理人、发包人批准,不得离开。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驻勤时间不得少于**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元/***
    3.2.2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工程实施期间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除非发生不 可抗力);未经批准擅自更换的处以2*元/人的罚款,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
    3.3.2 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不得更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承包人更 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须经监理人、发包人批准。
    3.3.3/
    3.3.4 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离开工地均需向发包人请假(书面形式),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离开,每月驻勤时间不得少于**天。
    承包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每人***元/***

    3.5 分包
    3.5.1 分包的*般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设备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 由承包人负责照管和保护,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招标人(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工程施工及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的监理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委托监理范围进行监理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工程质量按相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5.2 质量保证措施

    5.2.1 发包人的质量管理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

    5.3 隐蔽工程检查
    **
    5.3.1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小时。5.3.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承包人有权 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 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 取应急措施。
    6.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 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接受发包人、监理人的检查与监督。

    6.1.3 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 防护措施。

    6.1.4 治安保卫
    施工现场区域由承包人治安保卫工作。

    6.1.5 文明施工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施工组织设计由承包人编制。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由承包人编制,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

    7.3.2 开工通知
    发包人或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 开工日期起算。

    **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 ** 天内 。
    7.5 工期延误
    1.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但发包人不增加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施工范围内部分地段或部分分部分项工程无法进行施工,由发包人 和承包人协商*致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该部分可作甩项处理,不影响已 完成工程的交工验收、竣工结算和工程回款,不构成发包人违约,发包人与承包人应签订甩项竣 工协议。
    2.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承包人若延迟竣工的每延迟1天赔偿*****.**元,最 高赔偿额不超过中标总价的**%。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 日降雨量大于***.*** 的雨日超过1天
    (2) 风速大于***/s 的**级以上台风灾害
    (3) 日气温超过 **℃的高温大于3天

    7.8 暂停施工
    7.8.1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工期相应延长,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提前竣工的不予奖励。8. 材料与设备
    8.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设备必须为质量合格。
    **
    8.3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负责。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负责保管与使用。8.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8.5.1监理人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试验工作间(操作间)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配备台(案)秤、温度计、湿度计、混 凝土振动台、坍落度筒、砂浆稠度仪、钢直(卷)尺、环刀等设施、设备

    **. 变更
    1.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经项目各参建单位及业主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增减的内容。
    2.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新增的工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 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年)》、《广东省通 用安装综合定额(****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概 算编制办法(**** 年)》、《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 *******》 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河源市建 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相应时期材料信息价(信息价里没有的材料**按甲乙双方按市场实际情况商 定)×(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天内,通过监理人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在**天未通 过监理人向发包人提出变更估价申请的,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调整,但是,变更指示导致合同价 格减少的除外。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尽快完成审批并向新区发财局申请审核,审定 结果作为该项变更的暂定**,为结算款的支付提供依据。
    因变更引起的**调整在变更实施完成后应计入工程竣工结算款中支付。
    **. **调整
    **.1 市场**波动引起的调整
    (1)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当河源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材料**涨落超过合同工程 基准期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天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5%时 给予调整,调整时只增减5%以外部分的价差;上涨或下跌在5%(含5%)以内的不予调整。因承包 人原因造成超出合同约定工期外所完成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涨落不予调整。
    **
    (2)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料价涨落的调整只考虑水泥、钢筋及商品砼材料**波动调差。**.2 合同价款因工程量变化的调整:
    ①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 单位和建设单位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量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建设单位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 项目。
    ②工程量清单已有的项目:以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图纸完成合同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为 准。
    注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 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按相关规定计算规则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预算工程量,不作 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实际完 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工程量计算 规范计取的工程量,计取的工程量须发包人确认。
    **. 合同**、计量与支付
    **.1 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 **.1 约定。
    具体结算方法:
    (1) 经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各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 算。

    (2) 新增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确认、设计变更项目等)根据建设单位确定的工程量套用 新 增的工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年)》、《广东省通用安装综合定额(****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 法(**** 年)》、《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 *******》 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河源市建设工 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相应时期材料信息价(信息价里没有的材料**按甲乙双方按市场实际情况 商定)×(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投标人报价时不得再行下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不予调整,招标范围外的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规定计算。中标人应 当根据不同阶段并且在各阶段之前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经发包人同意后 实施,验收合格后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如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有关规定达到安全 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的,则从中扣除该费用。
    **.2 付款方式
    预付款的支付: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
    **
    后**天内拨付工程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在承包人完成工程造价(以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出具的评审报告书计 算)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后分期从进度款扣回,每期扣回的金额为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额的**%,不足部分从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进度款中扣回。
    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月施工进度(以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出具的月进度款评审报告书为 准)的**%支付,全部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天(日历天)内付至合同价的**%,工程竣工备案且 工程结算经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审定后**天(日历天)内付至工程总结算价的**%,余款3%作为工 程质量保证金(每次付款前,需提供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总金额为结算价(以新区发展财政局审核后按河源新区管委会批 复为准)的3%,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1年)满后的**天(日历天)内付清,不 计利息。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在支付结算价款时*次性扣留。
    **.3 计量
    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按以下方式调整:
    ①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项而由监理单位和 建设单位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量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建设单位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

    ②工程量清单已有的项目:以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图纸完成合同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注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 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按相关规定计算规则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预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 算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 的工程,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工程量计算规范计取的工程 量,计取的工程量需发包人确认。
    2.市场**波动引起的调整
    (1)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当河源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材料**涨落超过合同工程基准期 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天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5%时给予调整,调 整时只增减5%以外部分的价差;上涨或下跌在5%(含5%)以内的不予调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超出合 同约定工期外所完成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涨落不予调整。

    (2)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料价涨落的调整考虑水泥、钢筋及商品砼等主要材料**波动调差。
    **.4 工程款支付
    **.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

    **.4.3 工程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按月施工进度(以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出具的月进度款评审报告书为准)的 **%支付,全部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天(日历天)内付至合同价的**%,工程竣工备案

    **
    且工程结算经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审定后**天(日历天)内付至工程总结算价的**%,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每次付款前,需提供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付款延误:发包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进度款,则承包人 有权向甲方发出催告,发包人应在催告通知出具后的***日内支付。

    **. 验收和工程试车
    **.2 竣工验收
    **.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1)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进行检查评定,确认合格后向监理人(如有)、发包人提交“工 程竣工报告”;
    (2) 发包人接到承包人“工程竣工报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 竣工结算

    **.1 竣工付款申请
    在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上报工程结算书及相关结算资料,发包人 在承包人提供工程结算书及相关结算资料后进行审核,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委托河源江东新区 发展财政局审核确定金额为准
    **.2 竣工结算
    1. 经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各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 结算。
    2. 本工程原则上依图纸施工,按市政工程中标单价结算。(中标价为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总承包)。
    3. 本工程财政审核预算其他项目中的独立费费用项目,如因设计、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 要求未施工的,按财政审核预算中的工程量及工程费用(含相应税费)扣除。
    4. 本工程施工图纸分部分项工程,如因设计、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未施工的,按财 政审核预算中的工程量及工程费用(含相应税费)扣除。
      5 .工程量清单没有包含的项目(错项、漏项)增减工程量(应完善相关的手续,工程量以签 证为准),优先按同类项目清单结算单价结算;清单项目中无同类项时,按****年《广东省建设 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及国家有关规定 和参考河源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对应时期材料信息价(若信息价缺项,可执行发、承包人 双方市场调查后的施工期**)×中标总价与河源新区发展财政局出具的审定总价的比值进行结 算。
      6. 设计变更项目的结算。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签证资料执行,如果是工程量清单包含 的项目,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结算;如果工程量清单没有包含的项目,其综合单价套用 **
      相关定额和有关规定及河源市造价站公布的相应时间材料信息价(信息价里没有的材料**根据有 关规定参照周边地级市信息价或由相关部门签证认可)×中标总价与审定总价的比值进行结算。
      原则上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确有签证变更项目的工程,签证变更程序按《河源江东新区党 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江东新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河办发【****】8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变更项目的结算参照设计变更项目的结算。
      暂列金额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暂列金额如无发生时按新区发展财政局审核预 算清单所列予以扣除(含相应税费)。
      7.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等费用)承包人 报价时不得再行下浮。招标范围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予调整,招标范围外的按《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9.3 条处理。承包人应当根据不同阶段并且在各 阶段之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实施,产生的费用按实际 产生措施费用结算。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有关规定达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则从中 扣除相应费用。
      8. 合同价已包含了施工机械进退场及安拆费、雨季施工、夜间施工所采取相应措施的费 用。
      9. 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料价涨落的调整考虑水泥、钢筋及商品砼等主要材料**波动调 差。
      **. 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当河源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材料**涨落超过合同工程基 准期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天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5%时给 予调整,调整时只增减5%以外部分的价差;上涨或下跌在5%(含5%)以内的不予调整。并按独立 费计,调整方法: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材料的数量和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相应单价对比的价差 的乘积计算,合同履行期材料价为河源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相应时期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暂列 金额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暂列金额如无发生时审核预算清单所列予以扣除(含相 应税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超出合同约定工期外所完成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涨落不予调整。
      **. 工程量清单没有包含的项目(错项、漏项)增减工程量(应完善相关的手续,工程量以签 证为准),优先按同类项目清单预算单价结算;清单项目中无同类项时,按****年《广东省建设 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参考河源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站公布的对应时期材料信息价(若信息价缺项,可执行发、承包人双方市场调查后的施工期价 格)×中标总价与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出具的审定总价的比值进行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程序按《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河江东发财(****)***号文件)执行 及河江东办发〔****〕1号河源江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江东新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 最终结算价以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审核并经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批复为准。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
      **.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3 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总金额为结算价(以新区发展财政局出具结算评审报告书为准)的3%,工 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1年)满后的**天(日历天)内付清,不计利息。质 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在新区发展财政局出具结算评审报告书后*次性扣留。
      **.4 保修
      **.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
      (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4.2 修复费用
      保修期内,对于工程质量缺陷、损坏,承包人应履行保修义务,发生的修复费用以及造成的 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小时内

      **. 违约
      **.1 发包人违约
      **.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实际开工日期 不顺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另增加的费用和承包人利润

      (2)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 发包人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 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承包人利 润(工期不顺延)
      (5)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不顺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 加的费用和承包人利润。
      (6)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工期不顺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承包人利润(7) 其他: /
      **.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按发包人通知执行。
      **. 承包人违约
      **.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 承包人未能按规定工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5) 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 行修复的;
      **.1.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 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除材料折价给予*定的经济补偿,其余费用由承包人承

      **.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
      **. 保险
      **.1 工程保险
      承包人应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 索赔

      **.1 承包人的索赔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 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报告,说明持续影响 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2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步证明材料后的**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 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
      **.3 发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质量保证金返还期的,监理人应 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
      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4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步证明材料后**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 人。
      **. 争议解决
      **.1 仲裁或诉讼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任何*方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部分 专用合同补充条款
      1.工程质量
      严格落实《河源市房屋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实施办法》(河规建通〔****〕**号)文 件要求,*是做好常见质量问题治理专项方案;*是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是开展质量样 板引路。
      2.分账制管理
      中标人严格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分账制管理,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应当实行分账管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的 通知》(河住建通〔****〕***号)要求,到规定的商业银行开设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应 当在合同设置合理的拨付比例,按时足额将工程款中的工资款项拨入中标人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 专用账户,用于发放作业工人工资,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
      3.实名制管理
      中标人应当根据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应当在施工区域安装人脸识别设备等门禁设施,并连 接河源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平台,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建立门卫值守制度和 进入工地登记管理制度,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
      4.工人工资保证金制度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河源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河府办〔****〕**号) 及《河源市房屋市政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规建通〔****〕***号)的要求缴存和管理工人工资保证金,工人工资保证金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和购买工人工资保证金 保险等形式。
      5.扬尘管理
      中标人应当根据《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河规建通〔****〕**号)要求,在项目安装扬尘监控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进*步强 化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6.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
      中标人应当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的通知》(河住建通〔****〕***号)的要求,将本项目的实名制及分账制、扬尘噪音检测、视频 监控和车牌识别监管等系统,按平台接口标准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
      **
      7.工伤保险
      中标人应当根据《建筑法》要求,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为从事危 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8.工程结算
      本项目要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的通知》(河规建通〔****〕***号)要求,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9.项目人员管理及奖罚
      1.人员安排
      (1)承包人应在项目开工前7天提交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表,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 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项目管理机构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 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内相同;承包人未按时提交的,处以****.** 元罚款,承包人未按时完 整提交的,处以****.** 元罚款,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责令限期提交。

      (2)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承包人更换施工现场管理人 员的须经监理人、发包人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 人的,处以 *****.**元/人的罚款,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擅自更换其他管理人员的,处以 ****.**元/人的罚款。
      (3)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 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处*****.**元/次的罚款;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 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处****.**元/次的罚款。
      (4)配备*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职责: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 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研究本项目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 实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项目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2.驻场要求
      (1) 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每天在岗人数必须 满足推进计划工程进度工作需要。

      (2)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驻勤时间不得 少于**天。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处以每人****.** 元/ ***;现场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处以每人***.** 元/***;现场配置 专职安全员1名,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处以每人***.** 元/***。
      3.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当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报监理人审核,经招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实施;施工过 程中,如法律法规有调整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通知,承包人应及时调整

      **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在履行审批手续后按方案实施;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有关规定达到安 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处以***.**元/条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4、工人工资
      承包人每次申请支付工程款前,必须将当月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报表上报发包人,否则暂停 支付工程款。由于承包人未按发放工人工资的约定和有关规定支付工人工资(包括未足额支付和 未及时支付、分包人的工人工资支付等)所造成的*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经发包人及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查证核实后,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予拖欠工资总额**%的违约金,同时监督承包人全 额发放拖欠的工人工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保留终止合同的 权利,同时发包人将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没收其履约担保。

      由于承包人的劳务分包单位没按相关发放工人工资的约定而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造成上访 事件或引起劳资纠纷的,经发包人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证核实后,如情况属实,无当正理由 的,承包人除如数返还被拖欠工人工资外,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予被拖欠工人工资总额两倍数额 的违约金。对于后果严重者,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同时发包人 将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没收其履约担保。
      5、其他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工期拖延、招标文件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 违约处理、拖欠工人工资、拖欠材料款、不配合竣工验收、不配合结算等违约情况,发包人在经 核查属实后,有权将履约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账户,并从当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相 应款额偿付承包人所欠款额。承包人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立即没收其履约担保,若造 成损失的金额超过履约担保金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危大工程
      承包人应按住建部令第**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 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本工程危大工程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2、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3、脚手架工程;
      4、幕墙安装工程。

      **. 保险
      承包人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相 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协商*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 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质量保修范围:
      2. 质量保修期
      本招标工程的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号令)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 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方保修,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质量保证 金中全额扣除。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 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及事故的责任方承担。
      3.3 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 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和返还
      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按以下条款执行:
      4.1 发包人扣留本工程经相关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4.2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如无承包人责任缺陷,质量保证金按缺陷责任期生效期满*年后**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建设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收到维修通知,不 及时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方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 扣除。
      5.违约责任
      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书质量保修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发包人造成的 损失。

      6.其他
      6.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保修书条款若与施工合同条款有冲突时,按保修书条款执行。

      6.2 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
      **
      为本合同的附件。
      6.3 本质量保证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 效。
      7.质量保修书份数
      正本份(发包人份,承包人份),副本份(发包人份,承包人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签约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
      第*章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
      第*章 图纸
      施工图纸电子版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
      第*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1)电子投标文件可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具体格式编制,但须包括下列 格式内容。
      (2)下列格式内容已明示需要投标人加盖公章处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处,制作电子投 标文件时加盖投标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即可。
      **
      江东新区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临江中心幼儿园)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愿意以投标下浮率为小写:%(大写:*分之)的投标总报价,总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规 定达到验收合格。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日历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4. 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 保证按投标文件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有关施工管理人员组织本工程 施工,保证项目负责人不兼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章“投标人须知”第1.4.7项规定的任何*种情形。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7.投 标 人:(其他补充说明)(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如需)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
      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
      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
      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 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 *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等主要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 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
      联合体牵头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无需组成联合体投标,此表不需填写。
      **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注明:
      (1)本表必须填报项目管理主要人员(即项目负责人),按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资格条件投入,其他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在投标文件未提供投入的,不作否决投标条件,评审不予加 分。

      (2)需在表后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满足资格条件或招标文件评分表要求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应按本表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填写简历表。
      **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年 龄学历
      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投标报价书
      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下浮率
      江东新区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临江中心幼儿园)
      下浮率:%(大写:*分之
      注:
      1.投标报价需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填报,若不符合将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只需填报*个投 标报价下浮率。

      2.投标报价下浮率≥0.***%,以*分比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位。
      投标人:(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资格评审资料
      1、资格评审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
      **
      *、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我方于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
      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
      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
      1.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后附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扫 描件;

      2. 采用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后附投标保证金 的《电子保函》回执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了《关于广东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公告》,公告要求自 ****年4月**日起,企业申请变更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名称、法定代表 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当交回原开户许可证。如若有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将原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交回给银行的,可不用提交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扫描件,但投标 人须提交《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网页打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里必须包含有账户号码和 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的规定,本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本企业属于建筑业行业;营业收入为*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 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注:
      1、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年度数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照本函格式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非中小企业,不享受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优惠政策。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
      **
      *、其他评审资料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 :
      本公司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江东新区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临江中心幼
      儿园)的投标,若我公司有幸中标,郑重承诺:
      1、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贵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建设单位可从我公司提交的履约担保中直接扣除该款 项,转由建设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公司在投标阶段提交的投标保证可不予退还,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评审资料。
      **
      *、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对应的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 工组织设计时应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 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

2. 图表及格式要求:
附表*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 进度计划

附表* 施工总平面图

**

附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 规格数量国别 产地制造 年份额定功率(**)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 部位备注

**

附表*: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附表*:进度计划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

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

附表*: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

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

施的情况和布置。

**

项目进度
2023-06-02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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