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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项目一、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吴忠市 资审结果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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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赵**0953-80****7
代理单位:
***
详情部分

同心县****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同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浩润*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同心县 ****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项目主要提升同心县韦州镇、王团镇、丁塘镇、豫海镇4个乡镇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主要以3项工程为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同心县丁塘镇、豫海镇、韦州镇。

2.3计划工期:*标段:***日历天;*标段:***日历天,养护期:1年;

2.4招标范围:

*标段:本次建设项目分别位于同心县丁塘镇*方村、豫海镇园艺村及丁塘镇湾段头村,建设内容*****污水管****.***,*****污水管网***.***,*****污水管网****.**及配套*****支管、污水检查井等及长乐村******体化智能集成污水处理装 置*套等;主要建设内容*****污水管****.*** ,*****污水管网****,*****污水管网***.***及配套*****支管、污水检查井等;配套建设垃圾分类中转站及公厕2栋,公厕1栋,分别是丁塘镇*方村-垃圾分类中转站及公厕、周边硬化,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约0.** 亩;丁塘镇长乐村-垃圾分类中转站及公厕、周边硬化,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约0.**亩;丁塘镇湾段头村-公厕、周边硬化,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约0.**亩。

*标段:本次建设项目位于同心县韦州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韦州镇区范围内3.***长的****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立面提升整治、路面硬化铺装、绿化种植工程等。

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以开标当日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因项目标段同时实施,为保证工程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以上项目中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个标段。当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时,按开标顺序确定该标段第*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名成为第*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律不予接收。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定分离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吴忠市同心县罗山路1号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浩润*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

邮编:******

联系人:李永东 王雅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邮箱

 

宁夏浩润*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6月9日

项目进度
2023-06-09
工程建设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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