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号 | 地块位置 | 新长南线以南、**号路西侧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元) |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0.****** | 受让单位 | *********** | 备注: | 本宗挂牌出让宗地内地上存在变电房、简易车棚等罚没资产(总价值**.*****元),受文岩街道办委托,连同本宗地*并出让。宗地成交后,受让人应到文岩街道办足额交纳**.*****元罚没的地上建(构)筑物价款,并持相关交款证明材料,向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账户名:延津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延津支行,账号:********************)。 |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延津县建设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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