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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开征集公告
四川眉山市 招标公告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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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余**028-35****08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刘**028-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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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开征集公告
***************(以下简称“眉山市新投公司”)面向全国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开征选眉山市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眉山市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项目概况
(*)设计范围
眉山市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位于科工园*路与双凤街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内,总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综合楼,游泳馆、会议运动中心等。
(*)设计目标
项目建设成为职工、青少年和妇女儿童教育服务活动的新阵地,文化作品创作的聚集地,文化产业消费的新场景,城市文化的新地标,促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带动城市片区发展。
(*)设计要求
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规范,将建筑的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建设质量。
2.立足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在满足安全适用经济的前提下,不追求豪华、高标准,而是采用绿色环保的技术、方法和材料,创造节能、节水、节材的新型绿色建筑。
3.反映建筑以人为本的内涵,提供丰富的建筑空间和安静的环境,注重空间造型上的艺术处理。
4.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建筑性质、建筑类型、建筑立面特征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节约用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规定。
5.本项目的建筑应按实用、经济、安全、美观的原则进行设计、建造。建筑应朴素、庄重。项目建设应满足业务技术的各项功能,符合节能、防火、无障碍、卫生、环保的要求。
6.本项目建设应充分利用场区条件,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资源的可利用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7.本项目在功能划分上,应最大限度满足工作使用功能要求,并能满足*定时间内各项工作发展的需要。
8.以经济适用、限额设计为原则,本次应征方案总投资控制在1.***元以内。
(四)地块规划条件
1、主要规划指标
1.1用地性质:A2(文化设施用地),不兼容其他性质用地;
1.2容 积 率:<1.8;
1.3绿 地 率:>30%;
1.4建筑密度:<40%;
1.5建筑高度:<80米;地下深度不超过15米。
2、城市设计要求
2.1平面设计:地块规划设计时应结合场地自然地形条件,形成开敞空间,体现通透性,营造错落有致、疏密有度、层次丰富的城市空间形态。
2.2建筑形态:充分体现公共建筑形态,建筑造型及风貌应具有标志性;空调室外机搁板、落水管等设施隐蔽设置。
2.3建筑色彩及材质:建筑色彩、风貌应符合眉山中心城区建筑风貌控制性规划;外墙材质主要采用石材、玻璃幕墙、真石漆等中高档装饰材料,不得使用涂料、面砖。
3、配套设施要求
3.1停车位:不少于200个,其中20%设置为地面停车。
3.2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应符合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相关规范要求。
4、交通规划要求
4.1出入口方向及宽度:临双凤街和北侧规划道路可设置机动车和人行出入口,临科工园二路可设置人行出入口,不得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4.2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起点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7.5米。
5、市政规划要求
5.1项目排水管网按雨污分流进行设计,与城市雨、污水管道实现有效对接。项目地下管网设计方案须报市排水管线主管部门审批。
5.2项目内部道路必须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
6、其他要求
6.1送审效果图应进行实景嵌入,以反映项目与周边建筑和环境的关系。
6.2报送的规划设计方案深度应满足《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6.3本规划条件未涉及的内容按最新版《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质量要求
提交的规划方案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技术标准要求,并根据市领导专题会议意见修改完善。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二)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三)在中国境内具有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的成功案例。
(四)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优先入围。
(五)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公告发布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征集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规划设计方案。
(一)四川固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眉山市城市新中心建设发展委员会、眉山市总工会、眉山市新投公司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资质、业绩、拟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力量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出前5名参加规划方案设计比选,并发出入围通知书,未入围设计单位不参加规划设计方案比选,恕不另行通知。如具备资格条件的应征单位不足5家,则取消本次方案征集。
(二)入围单位按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初步成果(内容深度自行确定),提交的方案文件中不得有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等有关信息。四川固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眉山市城市新中心建设发展委员会、眉山市总工会、眉山市新投公司邀请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审,采用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分,提出方案建议名次。
(三)将入围规划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分情况提交眉山市领导组织的专题会研究后确定中选方案及名次。
(四)由中选方案编制单位与眉山市总工会、眉山市新投公司签订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合同,并根据市领导专题会的要求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完善。
(五)因政策调整、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征集暂缓或终止的,投标人不主张任何权利。
六、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需提供审查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情况、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及配置人员情况、获奖证明、类似业绩成果(包括设计单位成果和项目负责人成果文件等)格式自拟,资料胶装成一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签署、签章和内容应完整,可采用特快专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给四川固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特快专递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以邮寄送达时间为准。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186号天天向上写字楼5栋1单元6层,邮政编码:620010,逾期不予受理。
(三)直接送达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18:00前。
七、工作进度安排
(一)2023年7月11日18:00前,资格审查资料递交。
(二)2023年7月14日前,进行资格评选并确定入围单位。
(三)2023年7月17日前,入围单位踏勘现场,收集资料。
(四)2023年7月25日前,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初步成果。
(五)2023年7月28日前,四川固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审,由专家评审会推荐出规划设计方案名次,提交眉山市领导组织专题会审议。
(六)2023年8月5日前,眉山市领导组织专题会审议确定最终中选方案及方案名次。
(七)2023年8月10日前,方案中选单位与眉山市新投公司、眉山市总工会签订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合同,并按照眉山市领导组织的专题会审议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完善,形成最终成果直至达到征集单位要求。
八、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费用
第一名人民币 90 万元(含后期深化完善费用),第二名人民币 20 万元,第三名人民币 10 万元,第四、五名不再补偿费用。规划设计方案如涉嫌抄袭、雷同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切法律责任由该编制单位自行承担。
参加征选规划单位所有其他费用自理。上述费用含税,规划设计单位应提供中国境内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特别声明
本次征集中所有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眉山市总工会所有。
十、公告方式
本次征集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眉山城市新中心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28-35018608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 186 号天天向上写字楼 5 栋 1 单元5 层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固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38220613
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186号天天向上写字楼5栋1单元6楼



眉山城市新中心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年6月**日











项目进度
2023-06-21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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