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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宣城地区铁路无人机航飞数据采集采购公告
安徽宣城市 询价公告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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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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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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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宣城地区铁路无人机航飞数据采集

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公告编号*******-***-****-***

*、询价条件

************(以下简称中国铁设)现就荆门、宣城地区铁路无人机航飞数据采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询价采购条件。

*、工期要求

潜在供应商自接到我方开工通知(开工通知形式包括书面通知、电子邮件、微信消息等)起5个作业天(气象条件满足航测作业要求为*个作业天)内完成。

*、安全要求

潜在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军民航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无人机管控部门的要求开展无人机数据采集工作,不得出现误报、谎报飞行计划的情况,因潜在供应商原因发生的*切事故,由潜在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采购内容

1. 荆门、宣城地区铁路无人机航飞数据采集服务,具体区域及技术要求联系采购负责人。

序号

类型

工作量

质量要求

备注

1

无人机航飞数据采集

2.7平方公里

 

影像平均地面分辨率优于***;点密度每平米优于9个。

项目共分两处*处位于荆门地区;*处位于宣城地区

2

空域协调

保障整体项目所有飞行架次合法作业

满足军民航及地方无人机管控部门法律法规要求。

 

2. 潜在供应商应在工期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数据采集工作。

3. 潜在供应商应在航飞期间向相关管理部门申报并获批项目每日飞行计划。

4. 潜在供应商应了解、掌握航飞作业区域每日的军民航飞行计划,针对每日军民航飞行计划进行协调保障,确保项目整体的数据采集工作合法合规。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潜在供应商企业注册资本金***元及以上;

3.潜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检索后无不良行为;

4.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航空摄影、无人机应用等相关业务(涵盖*个相关业务即可)。

5.潜在供应商应从事过类似无人机航摄项目,熟悉项目所在地区空域申请流程,具备空域协调能力。

6. 潜在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项目参与人员相关证明(身份证、学历证明、与潜在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上材料主要用于我方供方备案管理工作,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出现造假、欺骗行为直接取消供应商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7. 潜在供应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8. 潜在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 我方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潜在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转包和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若我方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上述行为,可以直接取消供应商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 对于从未在我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备案的潜在供应商,中标后需向我方提供附件要求的全部资料,并配合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将此公告附件(询价响应文件)编写完整,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见联系方式)。

*、文件递交

1.密封好的询价响应文件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见联系方式),只接受快递邮寄询价响应文件资料,不接受自送报价资料。

2.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 **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3. 未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响应询价响应文件要求;未密封询价响应文件,出现以上任*情况,采购人不予受理。

*、评审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进行评审,评审地点为天津市河北区岷江路**号(北院)。

*、结果公布

成交候选人及成交公告将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联系方式(邮寄地址)

采购人:************

详细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岷江路**号(北院)

联系电话: *********** **(采购负责人)

**、询价响应文件内容

1. 项目报价及明细表(供方承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可进行调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书(公司法人负责询价响应事宜可以不提供)

4.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5.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没有可以不提供)

6.获奖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没有可以不提供)

7.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

8.无失信情况证明加盖公章

**、合同文本

1.本次采购最终的合同文本(包含任务委外廉政协议、安全协议)已经在附件中明确表述,潜在供应商应详细阅知,了解合同中规定的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再决定是否响应本次采购。

2.潜在供应商投递响应文件后,我方默认潜在供应商已经详细阅知并接受合同条款,潜在供应商不得要求更改合同条款。

3. 潜在供应商无需对合同文本作出任何响应。

**、成交标准

1.询价响应文件满足要求。

2. 潜在供应商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对我方的承诺真实有效,不存在造假、欺诈行为。

3. 成交标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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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日

项目进度
2023-06-21
询价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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