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磁共振移机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核磁共振移机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安智慧城6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整(其中移机费用为人民币****元整,维保*年费用为人民币****元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核磁共振移机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现有***.** *****核磁共振设备移机及提供*年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因影像中心整体搬迁,需对院内原有***.** *****核磁共振等设备进行移机,***.** *****核磁共振设备移机到新址后进入3个月的移机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满转入3年的维保服务期。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移机并经验收合格进入3个月移机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满转入3年维保服务期,维保合同*年*签,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1+1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
*、评审专家名单:陈根林、程爱红、李求亮、陈龙、王富国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用收取参照“发改办**[****]***号、发改**[****]***号、国家计委计价[****]****号”规定及市人民医院代理费用收取标准
收费金额:人民币******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商贸中心1号地**幢**号营业厅1-2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广德市桃州镇桃州南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商贸中心1号地**幢**号营业厅1-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