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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干流航道整治工程船舶设计及建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合肥市 中标信息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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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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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王**0551-64****19
代理单位:
***
详情部分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河干流航道整治工程船舶设计及建造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3日

开标日期:****年7月**日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与安徽船舶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元)

交货期(交付使用期、交钥匙):***日历天

企业资质:*级Ⅰ类钢质*般船舶生产企业,*般船舶设计乙级资质。

企业业绩:1.***** 马力多用途工作船采购合同(甲方江苏海服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 马力多用途工作船采购合同(甲方江苏盐城港航运集团有限公司),3.***** 马力多用途工作船采购合同(甲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储备部),4.***** 吨级散货船建造合同(甲方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5.***** 载重吨散货船建造合同(甲方安徽中汇海运有限公司),6.***** 吨级散货船建造合同(甲方石狮鼎鑫海运有限公司)。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与武汉长江船舶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元 (********.**元)

交货期(交付使用期、交钥匙):***日历天

企业资质: *级Ⅰ类钢质*般船舶生产企业,*般船舶设计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1. ** 米油船建造合同(甲方兴化市兴中油运有限公司),2. ** 米油船建造合同(甲方兴化市兴中油运有限公司),3.东方海运********散货船(甲方唐山东方海运有限公司),4.东方海运********散货船(甲方唐山东方海运有限公司),5.******** 散货船建造(甲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6.******** 散货船(甲方****** ********)。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苏金洋造船有限公司与江苏现代造船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元)

交货期(交付使用期、交钥匙):***日历天

企业资质:*级**类钢质*般船舶生产企业,*般船舶设计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1. *** 米趸船、 *** 米驳船合同(甲方** ******** ****** *******),2. ** 米趸船合同(甲方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中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3. 两艘 ** 米钢质工作趸船建造合同(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太仓海事局),4.**米趸船合同(甲方南京海事局),5. **米钢制趸船建造合同(甲方南京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6. ** 米趸船建造合同(甲方芜湖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7. ** 米集装箱船建造合同(甲方江苏江淮通集装箱航运有限公司)。

注:浮动系数K值=1.0

 

招标人:***************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杭州路****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包河区乌鲁木齐路**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监督机构:***************

址:合肥市太平湖路**号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7月**日至****年7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异议联系电话:****-********、********。

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投诉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

****年7月**日

 

评标情况*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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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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