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北、湘潭东等站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更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北、湘潭东等站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更新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便携式机控器**台,固定式机控器9台,平调手持台***台,单路区长台(含天线)**套,手持台*路充电器**台,手持台单路充电器**台,手持台皮套***个,手持台电池***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便携式机控器**台,固定式机控器9台,平调手持台***台,单路区长台(含天线)**套,手持台*路充电器**台,手持台单路充电器**台,手持台皮套***个,手持台电池***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般纳税人资格,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失信被执行人。
(2)无线调车灯显设备须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技术审查或科学技术评审,并提供技术审查报告或科学技术评审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1日 **:**至****年8月7日 **:**(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元博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路***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铁路支行
账 号: ********************
9.其他
****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