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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桃林校区体育馆暖气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兰州市 招标公告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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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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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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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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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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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部分

  • 交易编号:****-*****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国红*字基金会援助甘肃省博爱家园临潭县池沟村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 项目类型 (***)市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 **:**:**
采购单位 临潭县红*字会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中国红*字基金会援助甘肃省博爱家园临潭县池沟村项目*** ****-***** 工程-施工 ******.0(元)

公告内容

  • ********桃林校区体育馆暖气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桃林校区体育馆暖气改造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现该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响应。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招标单位:********

    2、招标编号:****-****-*******

    3、项目名称:********桃林校区体育馆暖气改造项目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桃林校区体育馆暖气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招标控制价:¥******.**元。

    6、计划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8**

    计划竣工日期:****8**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8、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公告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者删除。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申报记录等);

    4、投标人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5、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信用查询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时间*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竞价方式

    1、招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兰州市)”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年8月7日**时**分至****年8月9日**时**分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年8月9日**时**分。

    3、竞价时间:****年8月**日**时**分至****年8月**日**时**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兰州市)”平台上发布。

    *、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格式、***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代理机构**************;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以及电子备份*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号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加莱印象写字楼***

    联系电话:***********

     

     

    **************

    ****年8月7日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甘南州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项目进度
2023-08-07
工程建设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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