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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医院扩建工程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广东东莞市 招标公告
2023-08-11
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详情部分

*******扩建工程项目(*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扩建工程项目(*期)(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 自镇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扩建工程项目(*期)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虎门镇树田管理区禾垅(虎门镇树田路 *** 号)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扩建工程项目(*期),项目总规 划用地面积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其中地上 *****.** 平方米,地下 *****.** 平方米);最大层数 ** 层,地下室 2 层;最大建筑高度 **.** 米,最大跨度 ** 米(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 *元,其中建安费为 ***,***,***.** 元(建设规模以最终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 人民币 **,***,***.**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 元)。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招标控制价审 核单位:**************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审查单位:东莞市 大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2.9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扩建工程项目(*期),按招标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土方、地下防水、降水等;(2)主体结构工程:含砼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等;(3)装饰装修工程:含建筑地面、楼面、抹灰、外墙防水、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 板、饰面砖、涂饰、裱糊与软包等;(4)屋面工程:含基层与保护、保温与隔热、防水与密 封等;(5)幕墙工程;(6)给排水工程:含给排水系统、热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净水系 统、检验科使用的纯水系统等;(7)电气工程:含配电系统、电力及照明系统、防雷及接地 系统等;(8)消防工程:含消防水、消防电、气体灭火系统等;(9)暖通空调工程:含空调 系统、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净化系统工程等;(**)智能化工程:含信息设施系统、公 共安全系统等;(**)电梯工程:含*方通话系统、轿厢地面装修等;(**)白蚁防治工程;

(**)室外工程;(**)景观工程;(**)门窗幕墙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抗震支 架工程;(**)标识工程;(**)海绵工程;(**)装配式工程;(**)人防工程;(**)医用 专项工程;(**)其他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 要求

2.**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 ** **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 **** 日。

2.**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 市〔****〕***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 号)及《住房 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号),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 3.2.4 项的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B”类证)。

3.2.4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 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 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 如企业在***********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 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致,相 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 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

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企业 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 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 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 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 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 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 建质安〔****〕**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 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 质安〔****〕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开标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3.6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

满足下列要求: /

3.3.7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 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 揽业务的情形。

3.3.8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 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章附件*:项目班子 人员组成表。

3.3.9■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 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附件*: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 **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东莞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 ** ** 分。投标会时间:**** ** ** ** **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 址:****://****.**.***.**) 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7.2.1 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其他: / 。

7.2.2 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 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 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树田路 *** 号
电子邮件: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电话:****-********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 *** 号

电子邮件:/

8.2 其他:/

项目进度
2023-08-11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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