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体外除颤监护仪、心电监护仪、下肢康复运动器、跑台(进口)等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体外除颤监护仪、心电监护仪、下肢康复运动器、跑台(进口)等设备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马建宁(采购人代表)、赵亚楠、果崇慧、刘红星、李文月、周静、刘学军(主任)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