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文庙消防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绩溪文庙消防工程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霍邱路***号
成交金额:********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绩溪文庙消防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1)内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置感烟火灾探测器、红外对射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声光报警器等),从而启动预警作用。(2)外部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在庭院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起到及时救援灭火作用。(3)主要出入口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起到疏散引导作用。(4)配电箱内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所有末端用电负荷均引至该配电箱,确保电气安全和实时监测。(5)根据规范要求配置合理的灭火器和移动式灭火设施,起到机动灭火作用。(6)设置智慧消防系统,对消防管道的压力、水池的水位、消火栓的压力、消防泵房设备的运行状态、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运行状况和处置状况、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消防设施的巡查情况等进行监测并实时上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皖************ |
*、评审专家名单:叶刚(组长)、陈磊、王春林(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计算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人民币*****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或绩溪县文物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楼,联系电话:****-*******;宣城市绩溪县博物馆办公楼 2 楼,联系电话:****-*******。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宣城市绩溪县博物馆办公楼 2 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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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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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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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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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