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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民医院2023年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合肥市 中标信息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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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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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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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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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方式:
张**156****1996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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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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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部分

庐江县人民医院****年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年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申达电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5A6幢6-办301

中标(成交)金额:******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庐江县人民医院****年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次)

服务范围

庐江县人民医院****年电梯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

庐江县人民医院两院区**部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县医院本部共计 ** 部电梯、县医院东区共计 ** 部电梯、县医院东区妇幼保健院楼共计 ** 部电梯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服务时间

*年。*年服务期满后,如履约情况良好,经双方同意,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致可续签合同(*年*签,服务期限为*年,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

1、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提供维护保养服务,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应保证间隔不得超过**日;并提供维护保养工作报告。根据维保电梯的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电梯维修保养方案》和应急预案。

2、供应商在****年1月1日以来维护保养过程中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有持证维护保养人员在我院**小时驻点服务,两院区驻点>2人,电梯维保人员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修理时须有2人及以上持证人员在场)。并提供驻点人员的姓名、通讯号码。

4、合同期内要求提供**小时应急响应服务,接到故障或事故报警后**分钟内到达现场,对电梯困人事故处理要求**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能提供正常连续的服务直至故障或事故排除。对非电子板原因的常见故障要求在**分钟内排除,对电子板原因的故障应在**小时内解决。

5、维保单位负责协助电梯年检工作,并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并保证通过。电梯年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因维保单位原因导致年检不通过,相关费用由维保单位承担,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6、本项目采用全包服务方式承包。(全包服务内容包含电梯所有损坏部件和保养需更换部件,此费用均在维保费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不可抗力因素和人为恶意破坏导致损坏的部件除外。成交进场后,如需提供原品牌电梯制造单位维修改造许可证明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办理)。

7、维保单位对所维保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主机及*部件完整无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因维修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相关责任由维保单位承担。

8、成交供应商应服从医院相关部门管理,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采购人定期对维保单位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由采购人在进场前提供给成交供应商。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情况且拒不整改情况达*次(不含)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9、原则上合同期内不得随意更换驻场人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人员,需经采购人同意且拟更换人员技术资质不得低于投标时的人员技术资质。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翟斌,刘玉玲,王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中中标(成交)服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庐江县人民医院****年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号****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项目进度
2023-10-23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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