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章投标须知 ..................................................... 4 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 4 第*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览表. ................................ ** 第*节 投标须知正文 ............................................... ** 1、 工程概况综合说明 .......................................... ** 2 、招标范围 .................................................. ** 3 、工期 ...................................................... ** 4 、投标人资质及条件要求 ...................................... ** 5 、工程招标内容及要求 ........................................ ** 6 、招标工程施工条件及现场踏勘 ................................ ** 7 、其他招标说明 .............................................. ** 7.1.获取招标文件 ............................................. ** 8 、招标答疑 .................................................. ** 9 、投标报价的编制 ............................................ ** **、 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 ** **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 ** 第*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 ** 1 工程承包方式 ................................................ ** 2 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的编制原则 .............................. ** 3 工程结算原则 ................................................ ** 4 工程付款办法 ................................................ ** 第*章 中标人须知 ................................................. ** 第*章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 ** 1 投标保证 ................................................ **
2 履约保证金 .............................................. **
第*章 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前期文件 ............................... ** 1 工程的技术要求 ...........................................**
2 招标工程的项目前期资料(另附) .......................... **
第*章 设计任务书 ................................................. **
第*章 设计服务要求 .......................................... *** 1.设计服务要求 ........................................... ***
2.人员要求 ............................................... ***
第*章 招标文件的附件 ............................................ *** 格式* 封面 .................................................. *** 格式* 《投标函》及《工程项目总价表》 ........................ ***
投 | 标 | 函 ............................................... *** |
工程项目总价表 ........................................... *** 格式* 各项承诺*览表 ........................................ *** 格式* 授权委托书 ............................................ ***
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 *** 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格式* 项目经理简历表 ........................................ *** 格式* 项目经理任职声明 ...................................... *** 格式*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 *** 格式** 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 *** 格式**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 格式** 原件*览表 .......................................... *** 第*章 廉政合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支付保函 ................. *** 廉政合同 ................................................. *** 履约保函 ................................................. *** 预付款保函 ............................................... *** 支付保函 ................................................. *** 第*章 建设工程合同 ............................................. ***
第*章投标须知
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南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期)*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2 | 项目业主 | *********** |
3 | 项目批准部门 | ********* |
4 | 项目批准文号 | 雄发改投审〔****〕*** 号 |
5 | 项目代码 | ****-******-**-**-****** |
6 | 资金来源 及出资比例 | 上级财政资金及债券资金 ***% |
7 | 招标人 | ***************** |
8 | 招标代理机构 | ************ |
9 | 项目总投资 |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 *元,* 标段建安工程费约 **** *元。 |
** | 建设地点 | 南雄市城区 |
** | 项目建设内容 和规模 | *标段:完成南雄市雄州街道公园社区、新城西社区的改造工作,包含道路改造和雨污分流以及*线整治、清拆整治、房屋外立面整治、人行道整治、供配电设施改造、消防管线改造、垃圾分类与环卫设施 改造、无障碍改造、智慧设施改造、室外停车场地及增设充电桩、公 共空间改造、环境配套工程等小区内及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 服务设施完善等。 |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 所有建安工程等的设计文件(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工图设计含总平面及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及材料以及建筑、结 |
) |
投标。 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 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工作内容由两个或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联合体资质等级。 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 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 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 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 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 标。单*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 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 ①资质,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 确定资质等级: ①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 |
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 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5)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6)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7)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 乙级)资质。 (8)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 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 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 方。 2.4.根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 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 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 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或建 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其中*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 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考试取得执 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部门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 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 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 证,安全生产考 |
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 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类中级或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明(C 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 1 人。 3.4.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5.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 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 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 参股关系;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 职或工作关系; |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被“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5.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须按照《广东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 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 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 投标保证 | 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元整的投标保证。联合体 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 保险*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 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 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 事项时间地点*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 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 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 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 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 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 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 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p.******.***.**/****-******/#/******/*****),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 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 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 ** 个日历天。 |
** | 投标有效期 | 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 个日历天。 |
** | 投标文件 组成 | 投标标书分为*册。 |
**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专家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韶关区域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类专家 |
3 人,经济类专家 2 人。 | ||
**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安全文明施工 | 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标准 |
** | 房屋建筑工程 绿色建筑标准 | 本招标项目不纳入绿色建筑实施范围。 |
**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签订合同前缴纳,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履约保证的形式包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担保函两种,由中 标人自主选择,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本工程总工期,如果采用银行转 账方式则必须从中标人的法人开户银行的账号划出招标人指定的账 户,并详细注明工程名称及用途。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雄市支行 银行账号:***************** |
** | 工程款支付 | 详见本招标文件“2-4、工程付款办法” |
**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金额为结算价的 3%,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计满 2 年。 |
**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 措施费 |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建 设工程计价依据(****)》《关于明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费用具体管理办法的通知》(韶市建【****】** 号)等最新规定执 行。 |
** | 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的用于评审的证 书、证件、凭证原件 | 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须提交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 原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将所需原件密封于文件袋(箱)中,并自行准 备两张“原件*览表”(详见格式**,投标人须自行填写,表格可 扩展),*张贴于文件袋(箱),*张在递交时由投标人、招标代理人 签字。招标代理机构仅代签收,不对文件袋(箱)中资料的数量、内 容及真实性负责。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退回投标人的原件。若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或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彩 色扫描件与原件不*致,评审时相应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分标段实施,单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以 施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计**[****]**** 号文计算,并下浮 **%计取,且单标 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上限 ** *元,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内。中标人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注:参与投标视为认可该条款。 |
** | 招标人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沿江西路 2 号 联系人(部门):**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旺大道 ** 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 公楼 5 楼 **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 | 交易场所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南雄分中心(南雄市雄东路 1 号 大润发*楼)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 ****-******* |
** | 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 *** 号*楼 联系人(部门):建筑业市场管理股 联系电话:****-******* |
第*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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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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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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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网上答疑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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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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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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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递交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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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递交地 点 | 递交场所:***********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 1 号(大润发)*楼***********南雄 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 ||||||||||||
9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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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 1 号大润发*楼***********南雄分中 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 | ||||||||||||
** | 备注 | 投标人应按有关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和企业入库、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 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第*节 投标须知正文
南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期)*标段业经*********以《关于 南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发改投审〔****〕***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项目业主为南雄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及债券资金,出资比例 ***%,招标人为南 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 工程概况综合说明
1.1 工程概况
1.1.1 建设地点:南雄市城区
1.1.2 建设内容和规模:*标段:完成南雄市雄州街道公园社区、新城西社区的 改造工作,包含道路改造和雨污分流以及*线整治、清拆整治、房屋外立面整治、人行道整治、供配电设施改造、消防管线改造、垃圾分类与环卫设施改造、无障 碍改造、智慧设施改造、室外停车场地及增设充电桩、公共空间改造、环境配套 工程等小区内及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等。
1.1.3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 *元,*标段建安工程费约 **** *元。
1.2 标段划分:本项目(*期)分标段实施,本次招标为本项目*标段。
1.3 监理单位:待定。
1.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 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 的设计文件(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图设计 含总平面及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及材料以及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节能、无障碍设计、安防及智能系统、充电桩、海绵城市、雨污
分流、道路、综合管网等所有专项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设 施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建安工程的设计;
注: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版)》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版)》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 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②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
③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④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工程、设施等 的施工。
3、工期
3.1 本工程工期为:设计、施工总工期共 ***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中标人必须在所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招标工程。
3.2 因中标人原因,没有按期完成设计任务、工程没有按期竣工时,中标人须在 逾期第*天起每天分别按设计、施工合同价款的 1.5‰向招标人缴纳逾期违约金,分 别累计最高不超过设计、施工合同价款的 **%向招标人缴纳逾期违约金。
3.3 设计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至提交符合招标人及审图机构要求 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符合要求的施工图预算之日止(每*步设计工作,必须以招标 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4 施工工期从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计,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4 、投标人资质及条件要求
4.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4.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4.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4.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 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 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2 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4.2.2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2.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 合体(必须注明其中*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 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 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由同* 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①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和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 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5)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6)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7)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8)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
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 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4.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 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 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 有效。
4.3 相关人员要求
4.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其中*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 书,*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部门核准的 有效电子注册证书(*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 电子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 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类中级或及以上技术 职称。
4.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 证,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 印页),且不少于 1 人。
4.3.4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 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4.3.5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 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致。
4.4 禁止投标条款:
4.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法人 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 理中心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2 | *********** | *********** |
3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单位 |
4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5 |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联合报名人:韶关市恒邦地 质工程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 |
6 | 待定 | *********** |
4.5 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 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 查。
5 、工程招标内容及要求
设计阶段包括所有相关报建、报批、施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不 单独计收预算编制费用)及施工配合、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
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施工 及配合阶段验收、档案整理、保修期维护等总承包范围工作。
5.1 本次设计工程的内容及要求:
5.5.1 本次设计工程的内容及要求:
5.1.1.1 本项目设计包括工程所有专业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和其他工程等所有招标 范围工程项目报建、报批、施工设计文件、施工图(含配套附属工程等)设计(含预 算编制)的编制。
5.1.1.2 本工程各个阶段的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及有关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进 行下*工序的设计工作,若招标人或有关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提出的设计修改或变 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进行修改或变更,招标人不再支付由此而增加的设计费用。本 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先经招标人确认才能送审,并经招标人委托的有资质的审图机构 审查合格。若招标人或审图机构在审查过程中提出的设计修改或变更,中标人必须无 条件进行修改或优化设计,招标人不再支付由此而增加的设计费用。
5.1.1.3 本工程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设计规范等,且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5.2 设计承包内容: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法律法规及国家强 制性标准要求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及建设期间的服务等内容。
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 套、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5 套。提 供的所有资料均含电子版(含 *** 及 *** 文件格式)。
5.3 中标人要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投资概算、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 设计成果资料等控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即限额设计。中标人要无条件对设计 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优化设计,直到满足要求。
5.4 施工期间若遇到工程变更、突发事件或不可预见的事件等情况,中标人接到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施工现场,研究并及时处理问题。
5.5 关于设计深度的要求
5.5.1 按现行的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等有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5.5.2 各专业设计应同步进行,中标人应指定总体中标人统筹布局,做好各项设 施的协调和衔接、位置预留,不得留待施工中临时变更。
5.5.3 对技术复杂或造价、规模较大的主要分项工程应作方案比较。
5.5.4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 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5.5.5 相关的配套外部接口方案均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或规划部门认可。
5.5.6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考虑交通维护、临时施工便道、危大工程、对周边建筑 物的影响等因素,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及计算书(可另册装订),以指导现场施工 及过程评审。
5.6.设计后期配合施工工作
5.6.1.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有关单位审查后,才能进入施工阶段,设计单位必 须按投标文件的承诺至少派 1 名参与并熟悉本项目设计、有现场处理经验的设计代表 驻现场以配合,建设管理单位不另外支付配合施工费用。
5.6.2.设计单位配合施工、监理及业主单位的工作内容如下: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
配合勘察单位现场交桩;
变更设计和所有补充设计;
会签设计变更审批表;参加处理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
参加隐蔽工程及工程竣工验收;
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施工问题;
配合质量检测;参加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参加本项目建设有关会议。
在监理招标期间配合建设及相关单位解释及完善施工图相关内容。
5.6.3 设计工作技术总结
中标人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补充设计进行检查,并提出设计文件质量 检查报告,在竣工验收前交招标人。工程完工后,中标人应组织设计技术工作人员将 全部资料进行整理并撰写工程技术总结,并于竣工后*个月内完成,交招标人。
5.7 限额设计要求:
5.7.1 施工图预算中的建安工程费预算价不得超过经发改部门审定的概算建安工 程费且不得超过建安工程费的中标价。
5.7.2 中标人在提交设计施工图时必须同时提交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作为中 标人自我核算是否符合限额设计要求的依据。若造价咨询单位按施工图编制或审核的 建安工程费高于 5.7.1 条规定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对施工图进行修改,直至满足限 额设计要求,不另行增加设计费。由此造成造价咨询单位重复编制或审核施工图预算 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结算时在设计费中扣除。
5.7.3 中标人在施工图设计前,要充分进行市场调查,主要材料、设备在满足设 计规范及建设标准的情况下,尽量采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中有相应型号、规 格的标准材料,若必须采用非标准材料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否则参照信息价中相 近且低于其标准的材料信息价作为该项材料的结算价。
5.8 设计时需要考虑与周边环境相结合。
5.9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影 响事项和困难等情况。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同时招标人在实施 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规模、任务内容等进行合理、适当调整。)
5.** 工程技术要求:本工程须严格以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现行标 准为依据,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工程未达到合格标准,中标人则按合同价款的 1%向招标人缴纳质量违约金,返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招标人有权就因此造成 的损失向中标人索赔。招标人有权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作不良行为记录,有权 给予中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同时招标人有权拒绝中标人 3 年内参加招标人其它工 程的投标。
5.** 中标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招标人或监理 单位要求停工和返工的必须立即执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
予顺延。
5.** 保修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 号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返修,*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 在向招标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 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5.** 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规范及强制标准所列的要求。主要材料必须先提供样板或相关资料给招标人、业主同意确定其规格、型号、颜色、等级等,并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方可使用,所有材料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6 、招标工程施工条件及现场踏勘
6.1 本工程招标人仅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提供场地,其他*切场地费用由中标人自 行负责(含临时道路)。
6.2 施工用水:招标人协调,施工用水及水源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含在投标 报价中,不另计。
6.3 施工用电:招标人协调,施工用电及电源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含在投标 报价中,不另计。
6.4 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人负责报装并接入施工红线范围,并由中标人负责购 置及安装满足施工所需的临时用电变压器、水表、电表,其水、电费按工程所在地南 雄市基建工程水、电计费标准计算并由中标人缴纳,相关线路、管路费用及安装费用 以及购置及安装临时用电变压器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5 招标人不集中现场踏勘,但会在招标文件及有关设计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 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标识或提供足以表明工程具体位 置的文字或图片。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6.6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应确保自身安全,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 物或其他损失,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7 现场踏勘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7 、其他招标说明
7.1.获取招标文件
7.1.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并在广东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 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本章第*节“重要事项 时间地点*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致),投标人须登录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l/#/******/*****)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 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 指南(电子评标)》,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 0/****-******* *先生,业务咨询电话:****-*******、*******。
7.1.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粤企签”或 ****/****/***** 等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平台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在交易平 台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交易平台上传企业相 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办理企业入库、数字 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交易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
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 及时在交易平台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 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 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 ** 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 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 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
名投标事务负责人(即授权委托人),专门负责跟踪、签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 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疑问,检查投标文件,协助 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投标事务负责人(即授权委托人)如有更换,投标 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
7.3 纪律与保密要求:
7.3.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 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3.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 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7.3.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 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4 语言、计量及投标费用:
7.4.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7.4.2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4.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指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7.4.4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7.5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7.5.1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 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价应 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和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7.5.2 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其设计文件和设计文件的 任何*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7.5.3 中标人提交给招标人的设计文件,其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 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7.6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8 、招标答疑
8.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 问截止时间(见本章第*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览表”)前在交易平台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2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章第*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览表”)后 3 日内,*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 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 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 答疑书(或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答疑书(或修改)中明确的 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书(或修改)为准。
8.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人将视其为无 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 对同*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8.5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 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 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投标报价的编制
9.1 本工程计价依据为:
(1)《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 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导则(第*版)》(粤勘设协〔****〕2 号);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具体包括:《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 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 合定额(****)》《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 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等;
(4)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或修改)公告;
(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6)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缺项的,参照市场**;
(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9.2 本工程投标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 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应勘察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地 形、地貌、水文、交通等情况,以获得*切可能影响到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应针 对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在写投标报价时考虑现场情况的影响。
9.3 现场踏勘费以及其它施工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次包定。无论投标人是否列出费用,招标人将*律视为已确认所有现场条件和可能 发生的异常情况。
9.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 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9.5 投标人负责协调处理因项目实施与周边企业和村民等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
9.6 投标人应采取设计优化的方式,通过土方平衡方法解决弃土问题,若仍有弃 土,按实结算。
9.7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为限额设计,工程结算总造价不得超过中标价。
9.8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本招标文件“第*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所列的 结算原则进行投标及报价。
9.9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考虑完成招标文件中招标规模、内容及设计任务书所 规定的所有工程及设备的费用,并承担结算原则中规定的*切风险,还应考虑预算编 制费、报建和施工时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切费用。各项费用的主要内容及其报价方 式:
9.9.1 设计费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自行报总价,结算按设 计费的中标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设计费的报价应包含各个不同专业的施工图设计费 用、进行优化设计或修改设计所增加的设计费用、各项专家评审的专家费用、预算编 制费等(不含第*方施工图审查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有设计工作的辅助费用。如其他专业需要分包的,需向招标人报备。另外,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合格施工图
*式 ** 份。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设计成果已通过确认,仍需进行设计变更、修改、调整等情况,不另行增加设计费。
9.9.2 建安工程费用:采用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结算时按招标文件有关结算 原则计算后再按报价下浮率下浮。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计算基数×(1-下浮率)。
如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用投标报价下浮率高于 **%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价书 中另行作出详细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则评标委 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建安工程费的报价应考虑完成招标文件中招标规模、内容及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 所有工程的费用,并承担结算原则中规定的*切风险,还应包含工程报建和施工时应 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切费用。
9.9.3 预算包干费:根据 **** 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年《广东 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年《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以各专业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 为基础计算预算包干费。本工程的预算包干内容包括: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关规定。
9.9.4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高温补贴费、施工视频监控系统费用,专 业分包的总包服务及配合费,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等,并承担相应风险,结 算时不另行计取。
9.9.5 招标人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规模及内容进行调整或减少,投标人中 标后不得因此调整或减少向招标人索赔,并且必须按调整或减少后的规模及内容完成 工程建设。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综合考虑该因素并报价。
9.9.6 本项目分标段实施,单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施工中标 价为基数,参照《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 [****]**** 号文计算,并下浮 **%计取,且单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费 上限 ** *元,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 虑在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注:参与投标视为认可该条款。
**、 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公布。
**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 *般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 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1 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并在充分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设计 图纸、资料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文件。因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而 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投标文件包含投标标书分为*册。投标文件在电子投标时全部采用电子 文档(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再提供正本 1 份、副本*份的纸 质版投标文件给招标人存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采用 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 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
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东省 | · 韶关市) |
(*****://***.******.***.**/****-******/#/******/*****)交易指引。(注:组 成联合体时,只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联合体其它成员可不盖章)。
**.1.3 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签字、盖章:
电子投标文件:
**.1.3.1 投标文件封面、组成内容中凡注明“签字”处由要求的人员签字或电 子签章;凡注明“签字或盖章”处由要求的人员签字或盖其私章(电子印章);凡注 明“签字并盖执业印章”处由要求的人员签字并盖其执业印章。
**.1.3.2 投标文件封套、封面、组成内容中凡要求录入投标人名称且注明“盖 单位章”处盖单位法人公章(电子印章)
**.1.3.3 投标文件的签字均为签字人本人亲笔署名或签章(电子印章),其余 部分的彩色扫描件无须另行签字、盖章。
**.1.3.4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 签字(电子印章)、盖章(电子印章)即可。
**.2 投标标书的编制要求
**.2.1 投标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格式*);
(2)目录;
(3)《投标函》及《工程项目总价表》(格式*);
(4)《各项承诺*览表》(格式*);
(5)《授权委托书》(格式*);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及所附资料;
(8)投标保证缴纳证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金的,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缴 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页面截图和银行转账单彩色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附 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附电子保单打印件)。
(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及所附资料;
(**)《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及所附资料;
(**)《项目经理任职声明》(格式*);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及所附资料;
(**)《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及所附资料;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格式**)及所附资料;
(**)本章第 **.2 目“评标方法”要求提供的评审资料(如有);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资料。(例如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企 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其员工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企业名称未能在投标期 间完成变更的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外省企业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 织(机构)关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效期自动顺延或延期办理的相关文件等;关于 投标总价下浮率超过 **%的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
**.2.2 本章第 **.2.1 目中所列出的投标标书组成内容中,第(1)至第(**)项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但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供第(7)项内容。
**.2.3 投标标书的组成内容按本章第 **.2.1 目规定的顺序整理、编排后,逐页
连续标记页码。
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投标时不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人中标后先按有关规定及要 求提供设计成果文件,中标人设计成果确认经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 审查合格通过,中标人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及招标人审批,然后依据审图合格后的设计施工图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 施;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式*份。
2、本次招标投标时不要求按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若 中标后依据经审图合格后的设计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该施工图预算必须达到办理 合同备案及开工手续的要求;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式*份完整的预算资料(含工 程量计算表、施工图预算书及电子版)。
**.3 电子投标
**.3.1、在交易平台上传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录入相关信息及标书页码 信息,并提交投标标书(页码起始从封面开始)。提交标书为已加密投标文件。具体 操作参照《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电子评标)》。
本项目评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投标人应在交易平台进行编辑投标 相关内容、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要求上传已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 担不利后果)。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 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 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 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 负责。
投标文件完成上传后,投标人应使用 **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 成加密的投标文件并提交标书。
**.3.2 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 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 电子投标文件至交易平台,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补充、修 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3.3 电子投标及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3.3.1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南。
**.3.3.2 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 短期无法恢复)等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解密环节由代理授权后,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在规定时间(代理机构授权后 ** 分钟内)内 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继续开标程序。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 成功上传未加密的备用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在评标过程中,因主场或副场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评标系统故障,以及 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进行评标时,在 4 小时以内解除故障的可继续评标,超过 4 小 时无法解除故障的,由招标人确定是否进行评标。如延期评标,招标人及参与评标活 动的各方主体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主场、副场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 作,另行组建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评标情况保密,不得对 外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信息与情况。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 标文件为准。
**.4 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
**.4.1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提交时间:见本章第*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览表”。
**.4.3 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 件、证明原件等投标相关资料,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递交至开标现场(附*式两份清单),无原件的不作要求。
**.4.4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章第*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览表”。
**.4.5 投标人代表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1)本人有效的第*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委托代理人 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格式*)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6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相关资料。
**.4.7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相关资料后,应并妥善保管。
**.4.8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相关资料招标人不予接收:(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4..9出现下述情形之*,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或未提交投标;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 投标有效期及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为 *** 个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起计算。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不予退还。
** 开标
**.1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章第*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览表”。
**.1.2 开标前**小时,若交易平台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 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 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章第*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 *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览表”)期间登
录 | 全 | 国 | 公 | 共 | 资 | 源 | 交 | 易 | 平 | 台 | ( | 广 | 东 | 省 | · | 韶 | 关 | 市 | ) |
(*****://***.******.***.**/****-******/#/******/*****)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 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1.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 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 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 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 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 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 开标程序
(1)主持人(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宣读开标纪律。(2)主持人宣布唱标人、记录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唱标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
(4)招标代理机构会同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信息进行解密,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和《开标*览表》。
温馨提示:因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可 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对开标事项的异议 未在开标期间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
因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在唱标环节为解密唱标 时,以网上电子解密唱标信息为准。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线上评审,以电子投标 文件为准。如果两者报价不*致的,视为报价不唯*,其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3 投标人对开标相关事项(如开标程序等)有异议的,必须在开标期间及时 提出,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对开标事项的 异议未在开标期间及时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招标代理机构将资料原件(若有)、《开标*览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 评标委员会。
** 评标的方法和标准
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严 格按照本招标文件指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评标委员 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推荐 3 个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由全体评标委员会 成员签字的评标报告。
**.1 评标委员会
**.1.1 评标委员会由5 人组成。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韶关区 域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类专家3人,经济类专家2人。评标委员会的负责人在评委中 民主选出,负责人的权力与评委成员相等。
**.1.2 评标委员会应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 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2.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1.2.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1.2.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1.2.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4 评标全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在中标结果公布前,禁止评标委员会成员 以任何方式私下接触投标人。
**.1.5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但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或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当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不统*、需要 做出表决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共同遵守和执行表决结果,严禁评标委员会任何成员将个人意 见强加给他人、影响评标正常秩序和妨碍评审结论的公正性。
**.2评标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规模特点,本次招 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2.1评审范围:评标委员会应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2 初步评审阶段
初步评审阶段分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个环节。
**.2.3资格评审环节
资格评审事项包括:
(1)投标人是否符合本章第*节第 4.4条“禁止投标条款”规定。
(2)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致。
(3)投标人的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 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准确。
(4)《项目经理简历表》中拟派项目经理是否与《开标*览表》*致。
(5)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的条件是否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的各类证书、证件、证明是否合法、有效、准确;是否擅自修改、遗漏《项目经理任职声明》的实质性内容。
(6)联合体投标的,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是否擅自修改、遗漏《联合体 协议书》的实质性内容;联合体成员的数量、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联合体成 员是否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工程投标。
(7)投标人为外省建筑企业的,是否按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 平台”录入企业及其拟派人员有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如果“禁止投标条款”包括失信惩戒的,投标人信用信息的获取采用现场实 时查询的方式实施。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场所工作人员 共同见证下,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在企业查询 界面下载和打印《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评审依据移交评标委 员会。
**.2.4 形式评审环节
形式评审事项包括:
(1)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电子印章。
(2)本节第**.2.2目中规定的“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的组成内容(包括该组 成内容的所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2.5 响应性评审环节
响应性评审事项包括:
(1)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工期等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是否擅自 修改、遗漏《投标函》《各项承诺*览表》的实质性内容。
(2)编投标总价是否唯*;投标总价是否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是否以低
于成本的**竞标。
注:如果某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下浮率(投标总价下浮率=***%-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超过**%,又未提供相应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书面说明 和佐证材料不能令人信服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以低于成本的**竞标,并否决其 投标。评标委员会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而未否决其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说明 判断理由。
**.2.6 否决投标说明
初步评审阶段各个环节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第*节“否决投标条件”第 1条至第4条中集中列示。投标人有其中所列任何*种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 标。在初步评审阶段任何环节被否决的投标人,不进入下*环节(或阶段)评审。在 初步评审阶段任何环节,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 详细评审阶段
**.3.1 “综合评估法”评审程序
评审内容分为商务部分和经济部分两大部分,实行分项计分,以***分为满分。具体分值详见《综合评分表》。
除特别注明外,综合得分以及商务部分得分、经济部分得分的中间过程计算值和 最终值,均按“*舍*入”原则精确到两位小数。
(1)商务部分得分
①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按照《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指定的评分标准对各评分 因素进行打分。各评分因素得分之和即为某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
②全体评委对该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总评分取平均值,按“*舍*入”原则精确到 两位小数即为该投标人商务部分的最终得分。
(2)经济部分得分
经济部分评分方法详见《综合评分表》。
(3)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经济部分得分
(4)评标委员会汇总、比较所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后,取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第*中标候选人,取综合得分第*、第*高的投标人为第*、第*中标候选人。
如果最高综合得分相同,取投标总价低者为第*中标候选人,并依此确定第*、第* 中标候选人。如果最高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总价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综合评分表
评标内容 | 说 明 | 备注 | ||
商务部 分得分(** 分) | 施工 企业(** 分) | 企业 获得 奖项(5 分) | 近年来(****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获奖(不含参建项目): 1、获得过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 工程类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得 5 分; 2、获得过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 工程类省级奖项的每个得 3 分;3、获得过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 工程类地市级奖项的每个得 1 分; 4、以上奖项均未获得的,不予 计分。 本项最高得 5 分。 | 1、允许投标人提交多个业绩,但 同*业绩只按最高级别奖项计分 *次,不同业绩按照各自最高获 奖等级的得分累加。 2、提供有关奖项证书证明扫描 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核对,否则 不得分。 3、获奖时间以奖项证明的落款日 期为准。 |
企业 履约 信誉(5 分) | 企业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下简称“守重”)荣誉情况:1、“守重”连续 ** 年及以上(其 中必须有 **** 年度)的,得 5 分; 2、“守重”连续 6~9 年(其中 必须有 **** 年度)的,得 3 分;3、“守重”连续 3~5 年(其中 必须有 **** 年度)的,得 2 分;4、“守重”连续 1~2 年(其中 必须有 **** 年度)的,得 1 分;5、未获得过“守重”评定的,不予计分。 本项最高得 5 分。 | 1、须附“守重”证书扫描件,同 时提供原件供核对。 2、“守重”证书须由市场监督行 政主管部门(原工商行政主管部 门) 颁发,若颁发机构由市场监 督行政主管部门(原工商行政主 管部门)变更成了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协会必须提供相关变更文件 及网上公示截图等佐证材料扫描 件,即视为有效,可计分。 3、未提供“守重”证书原件的;颁发机构不符合要求的,该项不 予计分。 |
企业 荣誉(5 分) | 近 2 年来(其中含有 **** 年度)企业连续两年获得地级市及以 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 秀诚信 *** 级施工企业的得 5 分。 | 需提供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 截图彩色扫描件,同时提供证书原件 供核对(证书为电子证书的除外)。 | ||
企业 财务 状况(4 分) | 1.提供 *** *元(或以上)银 行授信证明的,得 4 分; 2.以上证明均未提供的,不予 计分。 | 1.须附在有效期内的有关证明扫 描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核对。2.银行授信证明有以下情形之* 的,视为无效,不予计分: ①未提供授信证明原件的; ②授信证明不在有效期内的;③授信额度不符合要求的。 | ||
企业 纳税 信用( 5 分) | 1.投标人 **** 年度至 **** 年度 连续 5 年获得纳税信用 A 级纳税 人的,得 5 分; 2.投标人 **** 年度至 **** 年 度连续 4 年获得纳税信用 A 级纳 税人的,得 3 分; 3.投标人 **** 年度至 **** 年 度连续 3 年获得纳税信用 A 级纳 税人的,得 2 分; 4.投标人 **** 年度至 **** 年 度连续 2 年获得纳税信用 A 级纳 税人的,得 1 分 5.投标人 **** 年度至 **** 年 度期间获得 1 年纳税信用 A 级纳 税人的,得 0.5 分; 6.其他情形的,不予计分。 | 1.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电子 税务局)网页查询截图,并提供相应 证书(或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 则不得分。 2.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 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
快速 服务 保障 能力(包 括保 修期 快速 服务 保障 能 力)( 6 分) | 对所有投标人的快速服务保障 能力(包括保修期快速服务保障 能力)进行综合评审: 1、快速服务保障能力(包括保 修期快速服务保障能力)能快速 响应并到位服务优的,得 6 分; 2、快速服务保障能力(包括保 修期快速服务保障能力)能快速 响应并到位服务良的,得 2 分; 3.快速服务保障能力(包括保 修期快速服务保障能力)能快速 响应并到位服务*般的,得 1 分。 | 1、以投标单位注册地或分支机构 距离项目所在地南雄市人民政府 为准横向综合评价,距离越短则 快速服务能力越强,同城视为快 速服务能力相同,得分*致。 2、投标单位须提供快速服务保障 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中必须包 含响应时间的承诺并提供相关佐 证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3、须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度地 图路线网上截图、拟投入本项目 的项目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投 标单位或分支机构注册地办理的 近 3 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其中必 须有 **** 年 ** 月)扫描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投标人 营业执照和管理人员社保证明文 件原件供核对,否则不得分。 4、以分支机构保障服务能力的,必须提供人员在分支机构购买近 3 个月社保佐证材料扫描件(其中 必须有 **** 年 ** 月),同时提 供原件供核对,否则不得分。 | ||
设计 企业(** 分) | 设计 企业 信用 情况( 6 分) | 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的: 1.具备上述*项证书得 6 分;2.具备上述任意两项证书得 4 分; 3.具备上述任意*项证书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其它不予计分。 | 须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 章,同时提供证书原件供核对,否则不得分。 |
设计 企业 诚信 考评 等级(** 分) | 投标人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发布的 **** 年 5 月-**** 年 ** 月韶关市建筑行业 企业诚信综合考评等级情况:1.考评等级为 *** 级的得 ** 分;2.考评等级为 ** 级的得 5 分;3.考评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4.其他情况或无评级的,不予计 分。 本项最高得 ** 分。 | 1.需附地市级及以上建筑行业企 业诚信综合考评等级以及发布文 件的网页截图打印页(应显示网 站名称和网址),加盖公章。 2.如在连续的月份中出现两个或 以上考评等级,则按“就低不就 高”的原则,统*按低的等级予 以计分。 3.发布机关、考评时间、时间中 断的、不符合评分标准和备注规 定的,则不给予计分。 | |||||||||||
设计 企业 业绩( 4 分) | ****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承 接过大于 **** 平方的设计业绩,每提供*项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4 分,其他不得分。 | 1.设计业绩指设计,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须附有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关键页复印件(或打印件),加 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供核对,否则不予计分; 3.业绩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签订时间为准; 4.业绩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 计分。 | |||||||||||
经济 部分 得分(** 分) | 评标 基准 价 D | (1)由评 球不 标控 | 确定招 委代表从 参与下次 制价下浮 | 标控制 这 ** 抽取。系数 n | 价下浮系 个号码中 所抽取 。具体 | 数 n 随机 的 3 个 号码对 | :用 1 抽取 3 号码 应的 | ~ 对 下 | ** 号球 次,每次 应下浮 浮系数 | 分别代 抽取 1 系数的 可参考 | 表*个 个号码 算术平 下表。 | 下浮系数,,抽出的号 均值作为招 | |
号球 | 1 | 2 | 3 | 4 | 5 | 6 | 7 | ||||||
下 ( | 浮系数 %) | 5.0 | 5.1 | 5.2 | 5.3 | 5.4 | 5.5 | 5.6 | |||||
号球 | 8 | 9 | ** | ** | ** | ** | ** | ||||||
下 ( | 浮系数 %) | 5.7 | 5.8 | 5.9 | 6.0 | 6.1 | 6.2 | 6.3 | |||||
号球 | ** | ** | ** | ** | ** | ** | ** |
合计 *** 分 | 投标 报价 得分 F | 采用内插法计算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F,即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个*分点扣 1 分, 每低 于评标基准价*个*分点扣 0.5 分,扣完为止。公式如下: F=**-(| **-D | ÷D)×***×E 式中:D 为评标基准价;** 为某投标人的投标总价;E 为扣分因子,当 **>D 时,E=1;当 **<D 时,E=0.5。 | |||||||||
总计得分=商务部分得分+经济部分得分 |
备注:
1、综合评分表中注明“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件,“原件核对”的证书、证明材料,如未能提供原件的,相应部分不能计分。
2、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位*舍*入。
3、如果某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下浮率高于 **%时,又未提供相应书面说明和佐 证材料或提供的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不能令人信服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以低于成 本的**竞标,并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而未否决其投标 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判断理由。
**.3.2 否决投标说明
详细评审阶段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第 **.6 条“否决投标条件”第 4 条 中集中列示。投标人有其中所列任何*种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经详细 评审后,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 3 个时,招标人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注:投标人在详细评审阶段根据评分方法提供的佐证材料,其合法性、有效性和准确 性不符合要求的,有关量化因素(或评分因素)的折算、调整(或评分)按相应量化 标准(或评分标准)处理,但不否决投标。
**.5 中标候选人公示
**.5.1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即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评标过程(评标专 家姓名用代码标记)*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
国 | 公 | 共 | 资 | 源 | 交 | 易 | 平 | 台 | ( | 广 | 东 | 省 | · | 韶 | 关 | 市 | ) |
(*****://***.******.***.**/****-******/#/******/*****)进行公示,公示期不 得少于 3 天。
**.5.2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必须在以 上内容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经招标人书面答复,异议人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异议(投 诉)提出、处理的具体办法和要求,按照《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 投诉处理办法》(韶法审〔****〕** 号)执行。
**.5.3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投诉)后,招标人确定第*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并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7 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 标人。
第*节 否决投标条件
本节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第*节“投标人须知正文”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节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投标人未有列入本节情形的,评标时*律不得否决其投标。本节所称“规定”均指招标文件的规定。
1.资格评审环节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不进入形式 评审环节。
(1)有本章第*节第 4.4 条“禁止投标条款”规定的任何*种情形;
(2)投标人资质不符合规定的;
(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企业名称相互不*致 的;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是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暂扣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注: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未 完成变更的,不得否决其投标;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 记的信息不*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政 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等)投标人须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4)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的条件不符合 规定的;拟派专职安全员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5)《项目经理简历表》中拟派项目经理与《开标*览表》不*致的;建造师 的注册证书不是住建部门颁发的;建造师的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不*致的;项目管理班 子组成人员的各类证书、证件、证明不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在使用有效 期内的);擅自修改、遗漏《项目经理任职声明》实质性内容的;
注: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员工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未完成 变更的,不得否决其投标。
(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的;擅自修改、遗漏《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内容的;联合体成员的数量、资质不符合规定的;联合体成员同时以自己名义 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人为外省建筑企业,但未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企业 和拟派人员信息情况打印页或网页截图的。
2.形式评审环节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不进入响应 性评审环节。
(8)本章第*节第 **.2.2 目中规定的“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的组成内容(包括该 组成内容的所附资料)中,任何*项有缺漏的;
(9)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且该种过错将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投标文件是 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出现手工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但未加盖单位章或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3.响应性评审环节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不进入详细 评审阶段。
(**)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规定的;工期超出规定的;擅自修改、遗漏《投标函》《各项承诺*览表》实质性内容的;
(**)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同*个投标总价大、小写不*致的除外);投标 总价超出出现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总价下浮率超过 **%,又未提供相应书面说明和 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不能令人信服,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 报价竞标的;
4.其他
在任何评标环节(或阶段),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不进入下*环节(或阶段)。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有下列情形之*,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含两处)错、漏*致;
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相近且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混乱不能相互对 应、乱调乱压或乱抬的,而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
据;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各项报价存在异常*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单位或者同*个人编制;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或项目班子成员出现 同*人;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电脑编制或同*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用同* 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电子文档;
⑦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由同*企业或同*账户资金缴纳;
⑧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个人或注册在同*家企业的注册人员或同*家企业为其投标 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 务。
第*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1 工程承包方式
1.1 承包人按中标价以总承包方式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设计、施工(包工包料、包质 量、包机械、包绿色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等)进行总承包,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无相应专业资质,确需分包须与发包人协商并得到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并报工 程主管部门备案。
1.1.1 包工包料: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的相关约定,报验使用;办理用工 保险。
1.1.2 包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有关质量的相关约定。
1.1.3 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合同的相关 约定要求。
1.1.4 包工期:本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1.2 限额设计要求:
1.2.1 施工图预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且不得超 过建安工程费的中标价。
1.2.2 承包人在提交设计施工图时必须同时提交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作为承包 人自我核算是否符合限额设计要求的依据。若造价咨询单位按施工图编制或审核的建安 工程费高于前条 1.2.1 条规定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对施工图进行修改,直至满足限额 设计要求,不另行增加设计费,且由此造成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重复编制或审核 施工图预算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在设计费中扣除。
2 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的编制原则
2.1 施工图设计必须符合本项目限额设计要求。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费预算价不得超 过已批复概算中相应的建安工程费且不得超过建安工程费的中标价。否则,承包人必须 进行调整,直至符合限额设计要求为止。
2.2 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的编制: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 计等相关的文件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经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 委托有资质的审图公司审查,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由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预算需经过发包人委托的第*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通过后,并报南雄市财政局投资评审
中心审核。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的编制依据为:(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具体包括:《广东省房屋 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通用安 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设工程施 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等;工程量按施工图计算,主要材料**按预算编 制时(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设计预算编制工期内)当季南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 工、材料、机械台班综合单价(若南雄市未发布信息则依次参照广东省韶关市、广东省 清远市、广东省肇庆市、广东省佛山市、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广州市,若以上城市均 没有信息价则按市场询价,市场询价方式优先从京东、国美、苏宁等大型电商平台查询)执行、经发包人确认的材料**或暂定材料**计算,规费、税金等其它费用则按有关 规定计算(费率有上、下限的按平均值计算),预算包干费按 **** 年广东省计价办法 的规定计算,赶工措施费不另行计算。
3 工程结算原则
3.1 设计费结算原则:设计费按中标价包干,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3.2 工程费用结算基准价的确定:以第 2~2 条工程预算价编制原则编制的经审核 后的预算价乘以(1-承包人中标下浮率)作为此工程项目的建安工程结算基准价(不 含预备费)。
3.3 工程费用结算原则:发包人在不增减建设规模的情况下,结算价即为结算基准 价,但下列情形除外:
3.3.1 国家政策性人工价差调整:调整方式按省、市有关规定调整。
3.3.2 当后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安全文明施工费发生变化时,应当 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韶关市、南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3.3.3 当后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规费、税金等发生变化时,应当按 照省政府或省、韶关市、南雄市有关主管部门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
3.3.4 当施工期间市场物价发生涨落,引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 格信息中材料**变化,主要建筑材料**浮动超过±5%(指钢材、商品砼、商品砂浆、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则双方同意调整 5%以外部分价差;人工费根据国家政策 按实调整;机械费浮动超过±**%,双方同意调整 **%以外部分价差。其工、料、机消 耗量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进度中的消耗量为准。
注:人工费、材料单价、机械台班的价差调整基数是以施工当季《南雄建筑工程造 价信息》(如信息价没有时参考施工当月&**;韶关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包 括人工费、材料单价、机械台班)为 ** 与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当季(招标文件 所规定的设计预算编制工期内)《南雄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如信息价没有时参考预算 编制当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设计预算编制工期内)&**;韶关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 信息价(包括人工费、材料单价、机械台班)** 比较。
1)人工费调整方式:按省、市有关规定调整。
2)材料补差方式:
调价系数 A=(**-**)÷**×***%
当材料涨价时,材料补差= **×(A-5%),当材料跌价时,材料补差= **×(A+5%),材料补差只计算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3)施工机械使用费补差方式:
调价系数 A=(**-**)÷**×***%
当施工机械台班费涨价时,机械台班补差= **×(A-**%),当施工机械台班费跌 价时,机械台班补差= **×(A+**%), 施工机械使用费补差只计算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4)若项目规模、建设标准等发生变化,因变化而发生的措施项目费结算时进行相 应增减。
5)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变更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 照 *******-**** 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依据实际变更 项目调整工程价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发生变化,出现本合同价款调整方式第 3.3.5 款情形的,应当按照其规定调整;其他情形的,按照以下规定调整:
①结算基准价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照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调整;②结算基准价中没有适用、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 项目的单价或合价调整;
③结算基准价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 规则和计价办法、施工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按本结算原则第 3.3.5 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后,相应调整工程价款;
④结算基准价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施工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发布的**信息缺项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
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按本原则第 3.3.5 条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调整;
⑤如发包人只调整材料的等级、规格或品牌,则其综合单价按结算基准价中单价+该项材料的价差(经发包人审定后的材料单价-结算基准价中的材料单价)进行调整,规费、税金按有关规定调整。
6)建设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和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必须按照 *******-**** 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竣工 结算。
3.3.5 工程造价调整项目若是结算基准价中没有的项目,其造价调整如下:按(1)*******-**** 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 年广东省建 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 **** 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年《广东省房屋建 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年《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年《广东省 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工 程量按发、承包双方签证确认的、应予计量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主要材料**按 施工同期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中的综合单价计算,工程所在地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中参考价没有的材料价由发、承包双方市场询价确定,规费、税金等其它费用则按有关规定计算(费率有上、下限的以下限计算),预算包干 费及赶工措施费不予计算。经发包人或其指定的有关单位审核,经审核后的造价按承包 人的建安工程费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工程结算价。
清单项目如只单独调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差的,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 耗量均以审定施工图预算中的该清单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为准。
承包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 类要求,发包人不作任何考虑及答复。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的,由此增加的工程 造价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以考虑和补偿,同时按相关违约条款处罚。
3.4 如发包人减少建设规模,则根据经发包人确认的预算书扣减减少部分工程造价。最终结算价由南雄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3.5 预备费:由发包人掌握使用,不发生时不计入结算总价。使用范围用于以下情 形:
(1)由于发包人的要求导致发生设计变更或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 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其工程量按实调整,结算时按实际施工工作量及招 标文件、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不发生时不计入结算总价。
(2)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调整。
(3)施工期间市场物价涨落,引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 中材料**变化,主要建筑材料(具体参照第 3.3.4 条款)**浮动超过+5%的。
(4)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结 算时按实际发生根据本招标文件的工程结算原则第 3.3.5 款进行结算。
(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施工局部调整或施工技术工艺调整或应急工作需要发生的 工程量。
(6)土石方工程等相应的投资概算范围之外的及因地质情况引起的基础变更的工 程价款调整:其工程量按实调整,结算时按实际施工工作量及招标文件、合同约定进行 结算。
3.6 预算包干费:根据 **** 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年《广东省房
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年《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年《广
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以各专业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基础计
算预算包干费。本工程的预算包干内容包括: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相关规定。
3.7 本工程结算不另行计取高温补贴费用、预算编制费、专业分包总包服务及配合
费、设计优化及修改增加的费用。
3.8 本工程暂估价(若有)为发包人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
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其结算原则按本章“2~3 工程结算原则”有关
条款进行结算,结算时不得超过预算中所列相应的暂估价。
3.9 因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如果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由于设计深度原因
导致的设计变更,不另行增加费用。
3.** 项目工程费用最终结算价以南雄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的审定意见为准:若
最终结算价超过中标价,则按中标价结算;若最终结算价未超过中标价,则按南雄市财
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结算价进行结算。
4 工程付款办法
4.1 设计费的支付:
4.1.1 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相关请款资料经南雄市财政局审批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合同价款的 **%。
4.1.2 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经发包人委托具有资质的第*方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并 提交合格的完整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后,相关请款资料经南雄市财政局审批后 ** 个工 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合同价款的 **%。
4.1.3 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预算并经南雄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相关请 款资料经南雄市财政局审批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合同价款的 **%。
4.1.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请款资料经南雄市财政局审批后 ** 个工作日内 支付剩余的设计费余额。
4.2 建安工程款的支付:
4.2.1 本工程支付施工预付款。
4.2.2 施工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并按以下原则支付和抵扣:
(1) 施工预付款支付比例为:按施工合同价(预备费除外)的 **% 支付,施工 预付款中包含工人工资预付款,其中工人工资预付款比例为施工合同价(预备费除外)的 1%。
(2)本工程要求承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预付款银行保函按 发包人提供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章:预付款保函),且本工程预付款保函期限原 则上不少于 6 个月,承包人的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应保证在扣回预付款前有效,未扣回预 付款但保函过期的,承包人应重新开具预付款保函。
(3)承包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在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及具备施工条件的前 提下(如承包人主要人员及主要机械进场到位),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
发包人在收到支付申请的 7 天内进行核实后,按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次性支付预 付款(工人工资预付款单独支付至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凡未签订合同、未提供预付款 保函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预付工程款。
(4)预付款应从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扣回比例为每支
付期的工程进度款的 **%,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
4.2.3 工程进度款支付条件:承包人必须提供完整的施工图预算(加盖承包人公 章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章)报发包人审核后方可支付工程进度款。
4.2.4 施工过程中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每月按工程形象进度申报,截止日为 当月 ** 日,形象进度和《工程付款申请书》由监理单位核实确认,经造价咨询单位(如 有造价单位)审核,再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于申报工程进度款的次月支付。
4.2.5 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按应付金额的 ** %支付,工程进度款中的作业工人工 资款项暂为该月工程进度款的 ** %,具体工人工资拨付金额以该月实际审核确认的为 准,由发包人将该月审核确认后的作业工人工资款项单独足额拨付到承包人的工资专户。
4.3 措施项目费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拨付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执行,按照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明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具体管理办法的通知》韶市建字〔****〕** 号文的有关规定支付。
发生*般事故及以上等级重大安全事故的,发包人可扣除承包人金额相当于所有“绿色 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工程管理费。
4.4 变更工程造价必须经监理单位核实及造价咨询单位(如有造价单位)审核,并 经发包人核定后方可支付。
4.5 结算审核完成后,于次月支付至审定总造价的 **%。
4.6 剩余 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2 年,若未发现质 量问题,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退还质量保证(或保证金),发包人按照《建设工程质量 保证金管理办法》及合同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将质量保证(或保证金)于次月退还给承包 人(不计息)。
4.7 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款发票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方可支付工程款。如果承包人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8 本项目为政府全额投资,所有支付手续经发包人审批后,还须报政府财政部门 审批完毕方可支付,如经发包人审批后已及时履行了向财政部门申报审批手续,则发包 人不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承包人也不得因政府财政部门履行审批程序所造成的延期付 款而暂停施工和相关服务。
4.9 预备费支付方式:与每个月的工程进度款*并报送(若发生符合使用范围的情
形需使用预备费时),在预备费的范围内由监理单位进行签认,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发 包人确认,进度款中需要列明涉及预备费的部分。在预备费的范围内由监理单位进行签 证,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该进度款项的 **%支付,其余部分待结 算完成审核后支付。预备费如有余额归发包人,不发生时不计入结算总价。
4.** 本工程按政府有关要求或资金安排情况、合同有关约定,经双方协商可调整 建安费支付办法。
补充条款:
5. 施工部分
5.1 项目管理
5.1.1 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承诺不*致或未及时到位,发包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对承包人 进行处罚:
(1)担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与投标书承诺不*致,将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
除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 |
8 号文第*条规定的情形外,项目经理*律不得更换。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投标书中确认的本工程项目经理的,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有权责令 承包人*天内整改,且发包人有权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作不良行为记录,有权给 予承包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同时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 3 年内参加发包人其它工程的 投标。擅自更换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即使发包人事后批准同意更换,承包人仍需支付每 换*次 ** *元的违约金(仅被羁押或判处刑罚、身亡可免责)。
(2)项目经理每延迟到位*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 *元/天,超过 ** 天(含 ** 天)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切损失。
(3)项目经理必须按时参加工程例会、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现场协调会、方案 论证会、专项工作碰头会,以及发包人要求其参加的会议。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到会者,承包人每次向发包人支付 1 *元违约金,并承担*般违约责任 1 次。
(4)项目经理若需离开施工现场 1 日以上(含 1 日)需经发包人批准。在其请假 离开的时间段内应委托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全权代表其行使职权,否则每违约*次,承包人应当承担*般违约责任 1 次。项目经理每月的出勤天数不得少于 ** 天,如少于 ** 天的,按每缺勤*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3 *元,并承担*般违约责任 1 次。
(5)对于难以胜任工作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直至发包人 满意为止,且更换人员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 3 天内到位。更换项目经理期间延误的工 期不予顺延,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上述违约金由承包人直接向发包人支付,未付清之前,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
5.1.2 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府相关规定及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 目代建管理中心的工程管理制度。
5.1.3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配备满足进度要求的施工机械,自备发电机保 证供电稳定,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5.1.4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照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工程(含材料、设备采购等),或者 未能在相应的工期内完成某区段或某单项工程,经发包人书面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前述工程后,承包人仍未完成,则发包人有权直接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合同总价中扣除,同时,在工程结算时发 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所发生费用 **%的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影响工期 的*切责任。
5.1.5 在合同履行中如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发生争议,承包人不得以争议未解决为 由擅自停工,否则将视为违约,由此产生工期的延误不予顺延。
5.1.6 对于隐蔽工程,若发现承包人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 何改动,应重新进行验收;若承包人同*分项工程验收两次仍不合格,则以后每增加* 次验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元。如出现未经验收就进行隐蔽施工,承包 人向发包人支付 ** *元/次的违约金,并且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发 包人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并通报相关部门,由此产生质量、工期延误等等均由承 包人负责。
经承包人的自检确认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的 ** 小时内,承 包人应通知监理人进行检查,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检查时间,并 附有承包人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派员到场进行检查,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
承包人未及时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 采用钻孔探测揭开进行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5.1.7 承包人必须编制合理的交通维护方案并负责实施,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 符合南雄公安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5.1.8 发生伤亡事故,承包人应在第*时间通知发包人,并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 门,同时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处理,否则记承包人严重违约责任*次。
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施工现场发生工伤或其他责任事故的,除按相关法律法规依 法接受处理和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承包人还须按下列标准向发包人支付惩罚性违约金:(1)*次事故或全年累计死亡 3 人及以上:安全第*责任人在韶关市地区建设范 围内公开检查;承包人必须撤换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同时支付合同价款 **%的惩罚 性违约金。
(2)*次事故或全年累计死亡 2 人:安全第*责任人在韶关市地区建设范围内公 开检查;承包人必须撤换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同时支付合同价款 **%的惩罚性违约 金。
(3)全年死亡 1 人:安全第*责任人在韶关市地区建设范围内公开检查,并报其 上级单位;承包人必须撤换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同时支付合同价款 5%的惩罚性违约 金。
(4)重伤事故、造成 ** 人及以上集体中毒住院、经济损失重大的火灾、设备及交 通事故,依法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3 *元。
(5)因施工造成的道路交通中断、通讯中断、管线漏水漏气等全部责任事故,依 法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2 *元。
5.1.9 承包人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 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身体健康和周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污染,有 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5.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承包人必须及时按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要求 及发包人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竣工图纸等竣工资料,并由承包人负责汇总后,移交相关 管理部门,且办理完成相关移交手续,否则每延迟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元/ 天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等竣工资料各8套(包括声像 及电子文件),档案的制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1.** 如承包人不按合同内容及条款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
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符合规定,发 包人有权勒令承包人暂停施工,承包人必须停工整改,*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5.1.** 承包人全体现场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全部施工人员佩戴工作牌。
5.1.** 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布置任何与本项目工程无关 的商业广告,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拆除,承包人并向发包人每次支付违约金 *****元。
5.1.** 承包人下列人员有以下情形的,承包人必须在**小时内将其调离,并应在3 天内补充经发包人批准的相关合格人员。若承包人不及时履行,发包人则有权要求承包 人按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元/天,具体情形如下:
(1)发包人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 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 员等;
(2)不积极配合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正常工作人员;
(3)违反承包人或发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人员;
(4)无证上岗人员(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的);
(5)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5.1.** 本工程禁止转包,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有转包行为,且经行政主 管部门落实认定。发包人有权勒令承包人停工、驱逐其出现场,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对承包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发包人还有权给予承包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及有权拒绝承包人 3 年内参加发包人其它工程的投标;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 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5.2 用工和劳务
5.2.1 承包人不得从为发包人或工程师服务的人员中招雇任何人员。
5.2.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支付雇员的工资和劳务分包人的劳务费用。对发 包人支付的工程款,承包人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确保不发生因拖欠工人工资、劳务费而停工、上访,或因此在媒体曝光等事件。如果发生因拖欠工人工资、劳务费而 停工上访,或因此在媒体曝光等事件,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 约金 ** *元/次。
5.2.3 承包人应避免发包人因施工工人追索劳务费或工程款而将发包人诉至法庭或 仲裁庭,否则*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调查 费、律师费、赔偿费、违约金等)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将此等费用从任何应 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或没收履约保函中的相应金额。
5.2.4 如果现场工程师需要了解承包人在现场的管理人员和各种劳务工种操作人员 情况,以及工程师要求的有关承包人机械设备、主要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等的详细资料。承包人则应向工程师提交*份详细的统计表,其格式和提交的间隔时间应符合工程师的 规定。
5.3 施工准备工作
5.3.1 承包人应充分认识到本工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施工前应切实做好各项准备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3)的内容:
(1)必须按要求完成临时设施建设和现场指挥部建设。
(2)按照相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做好现场申报、宣传、走访、排查和解释工作。
(3)根据现场实际环境,做好防火、防盗、防坠落等各项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确 保施工期间施工的安全。
5.3.2 存在设计图纸疑问,必须在施工前 ** 日提出,不得在施工时临时提出,也 不得以此手段要求任何索赔,由此造成的*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4 工程变更
5.4.1 承包人报送的变更价款,应实事求是,不得虚报数量,增加或变更的工程内 容按招标文件中约定计价办法进行计量。若其报送金额超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政 府审核部门审定金额 **%以上的,每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元的 违约金,并在结算中予以扣除。
5.4.2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工程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工程变更须按政府及发包人的 有关规定、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凡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承包人擅自实施的,*律视为无效变更,结算时发包人不予承认。
5.4.3 承包人应按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 评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雄府办函[****]5 号的规定及时申报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并于申请当期工程款之前或*并申报完整的工程变更资料予以备案;凡不符合实施意见 要求的变更均为无效变更。
5.5 工程量计量的约定:
①承包人不得自行取消施工图或清单中的任何项目,发包人根据需要取消的未施工 项目,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后予以扣减,相应的措施费用予以扣减。
②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不予计量。
③凡超出图纸范围又未经变更审批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④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⑤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取消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量预算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为按技术规范与技术要求完成*个规定计 量单位的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按 技术规范、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省市现行计 价规程等要求为完成*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量所需的其他*切费用,承包人不得以综 合单价和措施费所含工作内容缺漏项为由,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变更工程价款的要求。
5.6 承包人对专业分包的总要求
5.6.1 承包人对本工程所有分包人的管理费和相互间的配合费用由承包人与分包人 自行商定,已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予任何补偿。承包人承担全部管理、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
5.6.2 若承包人的施工承包资质缺少本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应按照有关规定事先 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发包人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人(如 果分包工程按规定需要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在建设交易中心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 *切分包费用、配合费、招标费用以及其他可能存在风险所产生的费用都含在合同价中。承包人因上述情况提出的任何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 由于自身缺少本工程要求的专业承包资质,而又不能按规定时间发包给具有资质的专业 承包企业或者分包企业不能按照设计要求实施专业工程的,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 1 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 *元;给发包人造成质量损失的,承包人负责赔偿,同时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中按分包工程的审定预算价扣除,并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实施,承包人须无条件与分包人签订合同。
5.6.3 若同*分包工程的分包申请被否定*次,发包人有权就该分包工程采用单独 招标形式确定分包人或直接指定分包人,承包人须无条件与分包人签订合同,并不得收
取任何费用。同时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中按分包工程的审定预算价扣除,并委托其他施 工单位实施,承包人须无条件与分包人签订合同。同时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 1 天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 *元;给发包人造成质量损失的,承包人负责赔偿。
5.6.4 经工程师、发包人认可,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后的 5 天内,承包人 必须将分包合同等相关资料按规定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分包 合同与本施工合同发生抵触,以本施工合同为准。承包人对分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分 包合同不解除承包人任何义务与责任,承包人在分包现场应派驻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 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承包人违约或疏忽。
5.6.5 若发包人和监理均认定承包人有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行为(无须承包人 认可,除非承包人在发包人发出通知后 3 天内提出有效举证),发包人有权勒令其停工、驱逐出现场等,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元/每次。发包人有权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作不良行为记录,有权给予承包人 履约评价为不合格,同时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 3 年内参加发包人其它工程的投标。
5.7 措施项目
5.7.1 现场安全文明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的要求,除此之外,尚应满足如 下要求:
第*、安全、文明、临时设施要求:①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内填写的应*致;②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进出口要设大门、门卫和门卫制度。主进出口门头设企业 标志,两侧要挂“*牌*图”,标牌应规范、整齐;
③施工场地及生活区的所有临时道路,无污水、积水,地面要平整,路面满足施工 及生活需要;排水要通畅,要有防止泥浆、污物堵塞排水管道的措施;按要求张挂各种 安全标志牌和标语,设宣传栏,读报栏和黑板报并设有吸烟处;有绿化布置;
④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随时根据现场情况对围挡进行维修和保护,确保施工界面达 到韶关市、南雄市和建设部有关规定的标准。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承包人必须对施工范围(特殊情况除外)进行全封闭围挡,并设置车辆进出口,若确因 条件限制或环境要求无法实施封闭围挡,承包人应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及安全通道,设置 合理科学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果承包人开工后经监理工程师下达整改通知后 3 天内仍未 按规定实施,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进场作好封闭围挡,相应费用从本合同总价 中的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扣除。承包人承诺按发包人制定的此条款执行,不得有任何
异议;
⑤施工场内,建筑材料、构件和料具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图的布置要求堆放整齐,并 挂物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施工现场渣土和垃圾清运应当采取喷淋压尘装载;⑥承包人必须按照粤建安字〔****〕** 号文件要求,在开工前按有关规定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按规定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等,满 足施工现场所需的消防措施、制度和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消防水源所有器材和设 备应合理、合格,使用明火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所发生的费用已含合同中;⑦施工现场的施工区、 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实行区划管理,临时办公 和生活用房应采用轻钢板房,并要具有抗强台风的措施,确保安全;
⑧工地内要配备经培训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安全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要开 展卫生、防病自救、互救宣传教育;
⑨要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要分解到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应配备 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并佩戴工作证,以及满足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关规定。
第*、环保要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的要求采取* 切可能的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 弃物、噪音、振动、雨污水等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避免对周围的管线、道路、构筑物、建筑物造成损坏,环境保护所采用的措施包括但不局限于:
①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向周边和雨水口、河道倾倒*切废物,包括生产和生活 污水、生产和生活垃圾等;生活废水要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垃圾要收集在有防 雨棚和防地表径流冲刷的临时垃圾池内,及时集中、清运;堆土区表面进行覆盖;②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洒水湿法抑尘;重点时段防护如:对工地进出运输车辆 进行冲洗;运送散装物料的机动车、存放散装物料的堆放场地必须用棚布遮盖,拌和设 备尽量封闭;
③施工噪音防护措施:施工噪音执行《建筑施工噪音标准限值》(*******-**)规 定的有关标准,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中午和夜间不得施工作业;对高噪音的施工机械或加 工环节尽量安排在远离民居的地方;
④针对固体废物可能产生的多种环境影响,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分类收集,运至指定 地点和按规定进行处理;
⑤制定建筑废弃物管理计划,达到绿色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⑥红线范围内必须落实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须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排放。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投诉、索赔、指控,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造成工期 延误的,发包人将按照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进行索赔。
以上须采取的所有措施费用及相关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第*、承包人须按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工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全场,保证正常使用。采取相应保卫措施防止出现财、物被盗行为,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安全文 明施工措施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此类费用。
5.7.2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①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结 算不再调整;
②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等措施,以及对周围建筑物、周围道路管线的沉降和位移按照施工规范进行质量、安全性检查,对于现场及周边临近的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主管部门报告,在施工 现场根据相关要求准备应急物资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结 算时不再调整。
5.7.3 施工降排水
承包人应按照地质报告、设计图纸要求、降水水位要求、现场实际和工程经验等对 降排水进行深化设计、维护和加固,其深化应经过设计单位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和发包 人的同意,施工降排水应包括设计、施工、加固、维护直至竣工的全部施工和抽排水工 作,同时保证护栏的安全性。
本工程施工期间地表及地下水采用有组织的排放,尤其是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期间,应确保满足低于设计抗浮水位要求并满足防水工程需要,采取的施工排水、降水应确保 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等有效措施。
承包人应综合考虑施工期间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的气候条件造成的现场工程量的增 加及其它风险(如发包人提供的地质报告等相关资料可能存在与实际不符)。
雨季施工随时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在大雨、台风到来之前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 防洪防汛应急措施等。
以上有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结算不作调整。
5.7.4 水土保持
承包人必须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以及监理和检测单位的要求,采取设置排水沟、排洪 沟、沉砂池、砂袋、植草等水土保持和防洪排涝措施,优化挖方填方,对土石方合理利 用;对已完工土石方工程裸露表面,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水土流失,实现水土 流失防治目标;及时做好排水导流工作,使地表径流和工程用水经沉砂池沉降后方可排 放,沉砂池要定期清理,减轻水流对裸露地表的冲刷,防止泥砂流出对周边区域造成危 害;临时堆土要全面覆盖,减少粉尘及雨水冲刷,堆土清理后或其他裸露地要采取恢复 植被或其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
5.7.5 施工用水、用电等
(1)承包人根据现场条件和工程情况,接通生活和生产区场内外的给水、排水、施工用电、通讯等工作,同时承包人应自备充足的发电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水、电安 全稳定供应,结算费用不作调整。
(2)所有施工范围内涉及的清理、外运全部拆除物与垃圾,以及场地平整。
(3)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用房和办公必须品,并开通通 讯线路。
(4)合同工期和顺延工期内临时用地(含占道)、房屋租赁的手续费和租金。
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现状与地形图不符的风险,谨慎报价,该 部分报价为包干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费用。
5.7.6 与其他工程的衔接、管理与配合费
由承包人负责工程衔接各专业工程进度安排、施工现场管理协调等工作。对安全、文明、施工、运输、仓储、住宿统筹管理;确定合理的工序和进度计划、安排作业面与 通道、提供场地;工程完工后的整体调试、验收和竣工资料整理;按专业设计图纸要求 配合做好埋件、预留洞、预埋管等工作;提供脚手架供专业承包人使用;提供照明、临 时水电等设施。其费用在对其他工程的衔接、管理和配合费用中报价,结算不做调整。5.7.7 因承包人原因而引起的罚款、索赔和指控等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7.8 工程完工后需要恢复的建筑物、构筑物,承包人必须及时恢复,并使监理工 程师和发包人满意,满足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5.7.9 承包人必须按有关法规、标准、规定或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实施有关措施项目,若以上设施或措施达不到要求,工程师发出指令后,承包人应按照要求予以整改,其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拒绝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 *元,并
将其列入履约考评不良记录,同时发包人有权委托第*方实施,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投诉、索赔、指控,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造成工期延误 的,发包人将按照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进行索赔。
5.7.** 承包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进行施工,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且在施工前编制危 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有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因承包人原因,导 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5.7.**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安全规范等,以及设计图纸,结合实际情 况对施工作业面进行处理,以保证各施工机械有效支撑,确保其施工安全和正常使用。任何对支护的修改必须经设计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实施,同时承包人 必须对周边建筑物、周边道路管线的沉降和位移进行巡查和跟踪,如因承包人的措施无 法满足施工安全、正常施工的要求,有关的责任、损失、补救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 担。
5.7.** 根据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承包人须在 工程施工现场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工人实名制系统并接入至南雄市住建主管部门建 筑工地视频监控专网及发包人视频监控系统。
以上措施项目有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结算不作调整。
5.8 解除合同后续工程的补充约定
5.8.1 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后,本合同即解除或部分 解除,承包人必须在 3 日内停止施工,5 日内将现场施工材料设备、工程用机具设备和 人员等撤出施工场地,完成现场和有关资料的移交,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日内离场。承 包人应保护好已完工程、已购设备材料,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承包人无特殊原 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移交、离场或移交完整资料,发包人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 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对于部分解除合同的情形,承包人拒不履行配合,发包人有权全部解除合同,如果 引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发包人将要求承包人赔偿有关损失。发包人在 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发包人即可清理现场、委托重新招标或委托新的承包人承接该 工程。同时,承包人不得影响或阻碍新的承包人办理进场手续和相关工作。
5.8.2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或部分合同解除,承包人已经订货的材料、
设备,以及已进场尚未安装的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 的货款、定金、订金,因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无法退货造成的损失均 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予补偿。
承包人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中途退场,除扣除合同价款 **%作为履约违约金外,承 包人还须承当因其无故中途退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责任。
5.8.3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或部分合同解除,承包人已经签订订货合同,但尚未进场的材料、设备;或虽已进场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货不合格的,解除订货 合同或退货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无法退货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予补偿。
经发包人或监理工程验货、签收,且已进场的材料设备但尚未安装的材料设备,费 用由发包人承担。数量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的数量;原投标设备材料表中已 列明单价,单价按投标报价计算,原投标设备材料表中未列明单价的,按预算审定价中 的材料设备价*(1-下浮率)计算。
5.8.4 承包人的已完工程结算时间由发包人确定。按本合同结算条款约定办理结算,同时必须按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赔偿金。
5.8.5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解除合同,发包人所遭受的*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
5.9 承包人违约责任追究补充细则
5.9.1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违约责任:如未达到合格标准,除则按合同价款的 1 %向发包人返纳质量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利选择以下方式返工或 修复,承包人不得异议:
(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质量不合 格工程的返工或修复工作,直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所有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直接委托其它承包人完成质量不合格部分工程的返工或修复工作,由 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所有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3)无论采取以上何种方式返工或修复,发包人均有权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 其作不良行为记录,有权给予承包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同时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 3 年内参加发包人其它工程的投标。
5.9.2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按约定向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合
同违约责任形式按以下情况分类:
(1) 限期改正。承包人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时,发包人有权提 出书面警告,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每*次书面警告扣除违约金 人民币**元(¥****)。
(2)*般违约责任。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般违约责任时,在发包人提 出书面警告或通知后扣除违约金人民币**元(¥****)/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在发包人提 出书面警告或通知后扣除违约金**元(¥*****)/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部分解除合同。*次受到发包人书面警告,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或部分 解除合同,按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条款执行。
5.9.3 *次限期改正责任相当于*次*般违约责任,*次*般违约责任相当于*次 严重违约责任;累计*次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累计*次严重 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全部解除合同。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9.4 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建立组织架构、派驻项目管理人员和投入设备,承包人 必须按发包人要求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约定为: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日内,承包人承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不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该岗位空缺。发包人*旦发现,将要求承包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 证限期到位,同时将承担*般违约责任 1 次;若承包人拒不配合,未在发包人提出限期 改正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的,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发包人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切损失。
(2)在规定的时间内施工人员和设备进场后 3 日内,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未能足额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该岗位空缺,以及未按承诺依 时、足额投入有关设备,发包人*旦发现将要求承包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设备 限期到位。上述情况每发生 1 次,承包人应承担限期改正责任 1 次。如果承包人拒不配 合,未在发包人提出限期改正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的,承包人应承担*般违约责任 1 次,连续*次书面通知整改拒不配合的,承包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
5.9.5 承包人如需要调换除项目经理外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 书面同意。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调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除必须限期改 正外,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5.9.6 除项目经理外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需离开施工现场 3 日以上(含 3 日)需报 发包人批准。在其请假离开的时间段内应书面委托其他驻场管理人员全权代表其行使相 应职权。否则,每违约*次,承包人应当承担限期整改责任 1 次。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 间,承包人应做好管理人员的轮休,并保证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 名。在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应对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考勤,并在每月 1 日前将前*月考勤表报送甲方审核。
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出勤天数均不得少于 ** 天,若少于 ** 天将按每缺勤*天扣减工程费 用**元(¥****)/每人次处理。
5.9.7 承包人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考勤实行实名制打卡,承包人项目经理和 主要管理人员的考勤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次,承包人应承担*般违约责任 1 次。
5.9.8 对于难以胜任工作的承包人管理人员和主要操作技术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 承包人进行更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且更换人员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 3 天内到位。
5.9.9 承包人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按期提交发包人工程指挥部所需要的各项设 施,应承担限期整改责任 1 次,若限期整改仍不提交,应承担*般违约责任 1 次,发包 人有权自行安排临时设施的建设,所有费用由承包人工程费用中扣减。
5.9.** 承包人未按合同及投标书所作的承诺投入机械、设备、材料等,被监理工 程师或发包人发现后,承包人除必须限期改正外,应承担限期改正责任 1 次。
5.9.** 工程承包人每次的进场材料,若出现不合格材料使用于工程上并造成质量 缺陷,承包人必须承担*般违约责任 1 次。若出现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次人民币** *元(¥***,***)以上的,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 国家安监部门规定界定),发包人视情况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同时,发包人有权追究 当事人和承包人的法律责任。
5.9.** 承包人的工程质量,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抽查,发 现质量有不合格、或未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的,每发现*处承包人应承担* 般违约责任 1 次;出现大面积质量不合格(占比达 **%及以上),每发现*处承包人应 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发包人将情况通报纪检监察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申请 调查责任相关人员,且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5.9.** 承包人没有按投标承诺和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措施及安全生产,当发生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工人不统*着装、施工临时材料如脚手架、泥网等过于陈旧、
现场垃圾未安排专人清理、现场排水不畅污水横流、交通组织不力现场交通严重拥挤、材料设备堆放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既有管线被破坏、野蛮施工造成周边环境破 坏及警示安全标志不齐等,被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发现后,承包人除必须限期改正外,每发生*次(或*处),承包人必须承担限期改正责任 1 次。由此而被上级主管部门通 报批评、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承包人应承担*般违约责任 1 次;若由此发生安全生产事 故,承包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等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部 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5.9.**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投资增加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遭受的实际 损失,情况严重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施工合同。
(1)若因承包人未按设计规定和施工技术规程要求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临时降水、排水(尤其是雨季施工期间)工作导致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边坡加固等情况时,每发生 *处承包人应负严重违约责任 1 次,由此造成的工程投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2)若承包人未严格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组织施工造成工期拖延,导致*些工程 项目被迫进入雨季施工而引起投资增加的,承包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由此造成 的投资增加由承包人负责。
(3)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同意擅自改变施工技术方案和工艺,造成投 资增加的,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由此造成的投资增加由承包人负责。
(4)承包人未拟定临时设施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审批同意擅自实施临时 设施建设,若此临时设施建设经核实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承担限期整改 责任 1 次,若承包人拒绝限期整改应当承担*般违约责任 1 次,同时发包人有权按实际 发生重新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5)承包人提供虚假情况或制造现场假象造成设计变更及投资增加时,经监理公 司、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造成的投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5.**、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严格考核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的日常到位情 况,并定期按照发包人的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质量安全评估管理办法对承包人的合 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和评估,评价和评估内容包含人员到位情况、服务配合程度、工程 质量、安全、项目后期服务及信用评价结果、评估结果的运用等。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 3 年内参加发包人任何其它工程的投标,有权报请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对其作不良行为记录。
5.** 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
本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 ** 天内,承包人按国家建设部、广东省及南雄市的有 关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包括施工原始记录、照片等资料),向工程 师提供完整竣工验收资料 8 套、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应的声像、电子文件,并由承包人及 时向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备案。工程师收到竣工验收资料后,应在 ** 天内审核,若不 符合要求,工程师可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合格后报工程师,工程师在整改 验收合格后 ** 天内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并在 ** 天内对工程质量予以认可或 提出再次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再次整改,并承担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编 制竣工图、竣工资料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全部工程(包括项目单位发包项目及其他分包工程)的竣工图纸 和竣工资料,以及经确认的深化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各类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均由承 包人负责编制、指导、审阅、汇总、整理、归档,费用由本合同承包人自行承担。
5.** 工程移交及档案管理
5.**.1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必须及时按城建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及移交竣工档 案,承包人办理工程结算需提交相关工程档案移交签字单,否则结算不予办理。
5.**.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必须将成品移交给发包人指定的接管单位。在 移交工作完成前,现场所有安全及成品保护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 在向发包人指定的接管单位移交钥匙的同时提供下列清单:
①办理钥匙移交清单(如有);
②双方抄好水表电表底数;
③列出详细的设备、物件移交清单,标明名称、数量、外观、状态等基本资料 5.**.4 按国家、省市和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应当移交的其他资料。
5.** 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承包人必须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无条件派人 先行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或给排水、供电、燃气、通信及路灯等特殊工程的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保修通知后,必须立即到达现场 实施保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和监理人,配合项目使用(管养)单 位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发包人将报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承包人应将其 产生的原因、补救措施、完成保修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
5.** 在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5.**.1 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缺陷或紧急抢修事故的时,如发包人无法联系到承包 人,或联系到承包人但承包人不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时,无论缺陷责任是否属于承包人,承包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切保修费用、相关损失及违约责任。
5.**.2 若承包人未及时到达现场实施保修,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或管养 单位代承包人组织实施保修,承包人必须承担由此发生的*切保修费用及相关损失。发 包人将在缺陷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保修费,并处承包人保修费用 **%的违约金,如缺陷质 量保修金余额不足,发包人将向承包人索赔。发包人还将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不良 行为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5.**.3 若承包人及时到达现场,但认为自行无法按时完成保修义务,可与发包人 协商,直接委托管养单位或发包人确认的其他单位实施保修。若承包人未及时与发包人 完成协商事宜,又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保修的,发包人有权通知管养单位或其他单位 进行保修,承包人必须承担由此发生的*切保修费用及相关损失。发包人将在缺陷质量 保修金中扣除保修费,并处承包人保修费用 **%的违约金,如缺陷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足,发包人将向承包人索赔。发包人还将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不良行为报送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
5.**.4 若承包人及时到达现场,并与发包人完成协商,同意直接委托管养单位或 发包人确认的其他单位实施保修。承包人在收到支付工程保修费用的通知 7 天内,应将 保修费用支付给代其实施保修的单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有关费用的,发包人可直 接从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中扣除该保修费用,并支付给保修单位,并处承包人保修费用 **%的违约金,如缺陷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足,发包人将向承包人索赔。发包人还将承包 人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不良行为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5.**.5 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履行了保修义务,并能提供证据说明质量 缺陷非承包人的责任,保修费用及相关损失由缺陷责任方承担。
5.**.6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何时,在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 *方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承包人后,承包人应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发包人将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 人应立即实施保修。承包人立即实施了有效的防范措施和保修的,保修费用、人身和财 产损害赔偿,由经过法定程序确认的缺陷责任方承担。承包人拖延安全防范措施或者拖 延保修,所造成的*切人身、财产损害责任和赔偿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将提请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对承包人予以处罚。
5.** 发包人有权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对承包人的履约情况纳入履约信用评价和第* 方质量安全评估体系进行履约信用评价和质量安全评估,并将评价结果和评估结果报送 给有关监管部门。
履约信用评价和第*方质量安全评估按发包人履约信用评价、质量安全评估管理规 定执行,评价内容包含人员到位情况、服务配合程度、工程质量、安全、项目后期服务 及信用评价结果、评估结果的运用等。
6.设计部分:
6.1 本合同设计总价包括所有设计事务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和完成合同约定的 所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全部费用。
6.2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有关设计规范设计图纸,承包人必须秉承合理、经济、环保、适用等原则进行施工图设计,发包人有权委托第*方对承包人每阶段的设计成果(含节 能、结构计算模型等)进行精细化审图、各专业优化工作,承包人需无条件根据经发包 人确认的精细化审图、结构优化报告进行设计文件修改,费用不另计。
6.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收回未经发包 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内容,已支付该部分分包内容设计费用的在下次支付设计费时扣除,未支付的将不予支付该部分分包内容设计费 。如需其他专业分包,需提前向发包人报 备,并提供相应专业资质文件,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
6.4.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6.4.1 承包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 任。若承包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合同价包括所 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和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6.4.2 承包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 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设计成果转让给第*方。如发 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6.4.3 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其设计文件和设计文件的任何 *部分时,发包人免受第*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承包人保证发包人使用承包人设计成果将不会对任何第*方构成侵权,如因此引起
任何第*方向发包人提出侵权之诉讼或索赔,均由承包人承担处理、应诉和赔偿责任。
6.4.4 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文件,其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发包 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6.5.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因承包人的原因产生 设计质量事故、工期延误或设计缺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因设计错误而造成*般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无偿修改和完善设计,并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2)因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发包人有权解除设计合同,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
6.6. 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无法通过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发包人有权发出如下任何指令,承包人必须遵照执行。
(1)对不合格部分进行重新设计或修改,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承包 人负全部责任,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承包人按合同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设计合同。
(2)如果重新设计或修改后的设计成果仍不能通过设计审查,或承包人没有能力 完成该部分设计,发包人解除该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发包人将该不合格部分指定分包给 其他设计单位,并扣除设计单位合同总价中此部分的设计费用;
(3)承包人须在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将该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 等级的单位设计,直至通过设计审查,该部分设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计算,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 承包人应赔偿因设计质量或设计图纸不完善带来的设计变更所引发的工程费 增加、施工返工费、误工费等,处理原则如下:
(1)由于设计质量或设计图纸不完善引起的施工返工,承包人应及时处理,并每 次扣减设计合同价的 2%作为违约金。
(2)由于设计质量或设计图纸不完善引起的施工返工、停工,承包人未能及时处 理,每次扣减设计合同价的 2%作为违约金,对施工工期造成较大影响,还须按设计合 同价的 **%赔偿,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确认后,承包人在申请当期设计费之前支付给发 包人。
(3)由于设计质量或设计图纸不完善导致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以至超
出审批的概算投资额,如设计变更未对施工工期造成影响,承包人按超额部分的 5%赔 偿发包人;如设计变更对施工工期造成影响,承包人按超额部分的 **%赔偿发包人。承 包人还应对设计进行修改或调整,以保证工程总费用控制在总投资计划内或限额设计指 标内。
(4)由于设计质量设计图纸不完善所引起的工程费增加,超出审批的概算投资额,承包人无法调整到限额内,发包人有权不支付设计费,已支付的设计费承包人应返还发 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参加发包人的任何设计项目的投标,并将承包人的不良行 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6.7.1 工程变更的程序和管理按《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监 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雄府办函﹝****﹞5 号)执行,凡不符合该实施意见要求的变更 均为无效变更。如因设计人的责任引起变更造成投资规模增加,按如下规定追究设计人 的违约责任:
(1)因设计人责任引起变更造成投资规模增加 **%以上的,扣减设计人设计合同 价 **%的违约金;
(2)因设计人责任引起变更造成投资规模增加 **%以上的,扣减设计人设计合同 价 **%的违约金;
(3)因设计人责任引起变更造成投资规模增加 **%以上的,扣减设计人设计合同 价 **%的违约金。
6.8 承包人未按照国家及建设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 承包人在设计成果中未经发包人认可擅自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商、供应商 的,承包人按合同价的 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9 承包人保证,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作任务委托第 *人履行,对于工程设计内容中超出承包人资质条件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不得超 越自身资质条件进行设计或自行将设计任务转包、分包,否则,发包人可以立即解除本 合同,并且不需要向承包人支付任何费用。发包人将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按合同价的 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 除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外,承包人还须完成以下各阶段服务内容:6.**.1 *******
(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消
防、节能、无障碍设计、安防及智能系统、充电桩、海绵城市、雨污分流、道路、综合 管网等所有专项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等本项目涉及的全 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 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6.**.2 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 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 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 续;
(4)参与与承包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 续;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 作;
(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6.** 承包人义务及违约责任
6.**.1 承包人义务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 天内第*中标候选人不按招标文件约定条款签订设计合 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确定第*中标候选人为承包人,以 此类推。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合同生效后,承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视为承包人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
(3)承包人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承包范围、内容和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规定 质量要求的设计成果,并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承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
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人按 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 题和参加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负责有关工程变更的变更设计和变更预算编制。
(4)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对本项目的特点和不确定 因素进行认真考虑,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评价,对影响设计稳定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多方案 比较选择。
(5)设计应尽可能减少施工难度,为施工创造方便合理的施工条件;应尽量减少施 工对城市交通、市民生活以及水利、通航的干扰,并尽可能减少对施工期的影响。
(6)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和勘探点布置方案作重大修 改、增减或删除。
(7)承包人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应考虑地质因素、正常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8)承包人承诺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文件后,如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项目,应及时向发包人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和来源证明。
(9)承包人驻南雄办公的项目负责人(即投标文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 本项目设计全过程(包括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修编、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承包人应委派 1 名参与并熟悉本项目设计任务,有现场处理经验的设计代表 常驻项目现场。承包人应为派驻现场的设计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 利条件及准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在正常施工阶段,每月应保证最少 ** 天在现场。
(**)承包人要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按照批准的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即限 额设计。承包人要无条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直到满足要求。
(**)发包人及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天内,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积极主动与发包人接洽工作,迅速有效推动工程前期工作顺利开展,逾期 未履行,作违约处理。
6.**.2 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1)承包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 按相关规定扣除承包人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记录在合同履约评价报告中,作为合同履约综合评价的依据。同时,发包人将承包人的违约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
(2)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开出的任何违约金,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从发包 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发包人向承包人开出的任 何违约金将导致承包人最终的应得结算价款相应地减少。承包人必须完全接受上述条款。
(3)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开出的任何违约金的扣除时间,可以在发包人认为 合适的任何*个期中支付月份中扣除。发包人扣除违约金时间的延迟或滞后并不代表对 承包人当时各种行为的认可或默认。
(4)承包人的违约金由发包人掌握使用。
6.** 发包人有权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对承包人的履约情况纳入履约信用评价体系进 行履约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送给有关监管部门。
履约信用评价按发包人履约信用评价管理规定执行,评价内容包含人员到位情况、服务 配合程度、服务成果质量、项目后期服务及履约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等。
第*章 中标人须知
3.1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和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2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给招标人造成 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索赔。
3.3 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 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 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中标人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地下地上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名树名木(如有)的保护工作。
3.4 中标人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 *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中标人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有的车辆必须 3.5
按招标人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
3.6 中标人的投标书所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是中标后实际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增派项目管理人员,以满足项目的 现场管理工作要求。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式*份符合韶关市 3.7
及南雄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含纸质、声像及电子等形式的档案),声像及电子档案的制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8 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律不得分包,*经发现,取消中标 人的承包资格,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9 现场应自设检验实验室,用于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般性鉴定、检查等。
3.** 中标人须服从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全方位的监理,施工中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施工方案等应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和招标人备案。施工中的质量保 证等资料均应及时报送监理单位和招标人备案。
3.**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书、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 的施工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与合同*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中标通知书发出 后,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与招标文件所述内容及要求不符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3.** 中标人中标之后,若招标范围内有专业工程必须分包的,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总包服务费;其分包合同由中标人与分包人双方签订,招标人不参与中标人与分包人之 间的结算,该部分工程的造价仍按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的有关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3.** 若设计超过了限额标准,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优化,直至达到限额要求为止,设计及施工工期不予以顺延,招标人不再支付由此而增加的设计费。
3.** 中标人提交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评审 确认后,再送有资质的审图单位的进行审查,若由于专家委员会和审图单位在审查过程 中提出的设计修改或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进行修改或优化设计,招标人不再支付由 此而增加的设计费用。
3.** 增加工程造价在施工 ** 天前中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报价书(含工程项目名称、变更部位、理由、预计造价等)给监理单位核实并报招标人或有关审核部门核定后,方 可施工。
3.** 中标人中标后,必须按规定到***********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领 取中标通知书。
3.** 中标人中标后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采购材料及设备。
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方应在 ** 个日历天内缴工人工资保证金、意外伤害 险等。
中标人必须在项目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和安全文 明施工措施费专用帐户,中标人应在工资专户开立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开户银行及其账 号、开户协议等资料提交给招标人。
中标人应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并按月将工人工资支付明细表报招标人备案。若 中标人拖延按工期延误处理,拖延*天,则计算工期延误*天。
中标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好用工实名制管理,建立考勤机制,并实施实名信息化管 理。
3.** 本项目各个阶段的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及有关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下 *工序的设计工作,若招标人或有关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提出的设计修改或变更,中
标人必须无条件进行修改或变更,招标人不再支付由此而增加的设计费用。
3.** 若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供履约担保的,视同 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有权另行选择中标人。
3.** 若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天内仍未签订合同,视同中标人自动放 弃中标权利,招标人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有权另行选择中标人。
3.** 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确认后的主要材料的规格、颜色要求采购。如变更规格或 颜色,必须经招标人、业主同意,并报有关审核部门重新核定单价后方可采购,并相应 调整工程造价。主要材料必须先提供样板或有关资料给招标人、业主确定其规格、颜色、等级等,然后方可使用。
3.** 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规范〔****〕6 号)文件精神,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 分除涉及商业秘密的其他资料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 关市)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 日内,将中标结果依法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公示。
如果其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经查实有虚假内容等违 法违规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由招投标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3.** 中标人须按韶关市、南雄市关于建筑垃圾运输、建筑渣土管理和扬尘治理等有 关规定执行。
3.** 中标人须按相关规定要求,设置本工程符合相关要求的永久性标牌及规划公示 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报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该部分费用。
3.** 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的项目管理方式;中标人须无条件组织施工班组按招标人 提供的管理软件(如有)及管理流程进行施工管理。
中标人应根据施工任务做好工期分析工作,按工期节点要求进行人料机的安排,及 时根据计划的实施情况调整人料机的投入。中标人作为总承包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 作,统筹各专业单位(如有)的工作界面,不得影响施工进度。中标人应根据工作面的 变化情况及工程进度要求,合理增配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
3.** 施工视频监控系统必须符合韶市建字〔****〕*** 号文件规定,并在投标报价
中综合考虑,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不再另行支付该部分费用。
开工*个月内必须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相关部门监控系统,如未按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发包人有权在措施费中扣除相关费用。
3.** 中标人应已详细了解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同时也应已勘察施 工现场、周围环境、地形、地貌、水文、交通等情况。中标人投标报价应已充分考虑在 施工中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停工或工期延误等因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招标人不予另计 费;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及现场情况为理由,提 出因外界因素造成停工或工期延误的额外付款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不作任何考虑 及答复。
如因招标人原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或开工后全 部停滞,工期按相关规定予以顺延。停工发生后,若可复工时,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 发出的复工通知书后 3 日内开始复工。
3.**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有关设计规范设计图纸,中标人须秉承合理、经济、环保、适用等原则进行施工图设计,招标人有权委托第*方对中标人每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含节能、结构计算模型等)进行精细化审图、各专业优化工作,招标人将根据第*方 出具的有关报告及优化金额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若中标人成果的建安投资与优化金额(各分项工程进行对比)误差率在 3%范围内则不作违约处理(含 3%),否则以优化金额 的 **%从设计费用中扣取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以设计费为限,扣取的违约金作为第*方 的咨询费),中标人需无条件根据经招标人确认的精细化审图、结构优化报告进行设计 文件修改,费用不另计。
3.** 中标人须在收到初步设计文件之日起*天内无条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如发现遗漏或错误,须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
3.** 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各阶段详细的工期计划 承诺书。
3.**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 法》(粤建市〔****〕8 号)和《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通知》(韶市建字〔****〕***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中标人中标之后,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班子其他成员必须是该工程中 标时所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有粤建市〔****〕8 号第* 条所述情形之*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中标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审核同意方可变更。更换后的项目经理与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或总 监理工程师的主要条件*致。
若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将通过市建设 与房地产信息网站予以及时曝光,并作为今后该单位参与投标的评分扣分依据直至取消 投标资格。
1.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分包单位的;
2.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或违反投标承诺分包工程的;
3.非原参加投标中标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施工或在实施过程违反粤建市〔****〕8 号第*条规定更换项目经理的、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与中标文件确定的人员不相符 的;
4.投标文件确定的大型机械设备没有进入施工现场的;
5.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串通,签认虚假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
6.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的;
7.非本人资格证书登记所在的单位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
8.项目经理同时承担超过*项工程项目的;
9.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为。
3.** 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 知》(粤人社规[****]** 号)文件精神,中标人必须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专门 用于发放作业工人工资。
根据《韶关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韶人社〔****〕*** 号)文件规定,中标人中标后,应在 ** 个日历天内按承包合同工程造价 5%的比例(不超过 *** *元)*次性将工人工资保证金存入银行专用存款账户。逾期未交纳的,招标人将扣留与本项目工人工资保证金等额的工程款(工人工资除外),直至中标人按《韶关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缴纳工人工资 保证金。在中标人未按要求缴纳工人工资保证金期间,招标人扣留的工程款将作为工人 工资保证金的预备资金,招标人有权将该部分资金用于处理该项目工人工资拖欠等情况
的问题。
3.** 中标人在施工图设计前,要充分进行市场调查,主要材料、设备在满足设计 规范及建设标准的情况下,尽量采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中有相应型号、规格的 标准材料,若必须采用非标准材料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否则参照信息价中相近且低
于其标准的材料信息价作为该项材料的结算价。
3.** 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场地出平图先行进行场地平整。
3.** 中标人必须根据设计施工图及现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报有关 部门审批。
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约定
中标人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 号)的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同时,中标人 必须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和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 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同时严格执行招标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 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
中标人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粤建规范〔****〕2 号) 和 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不施工”要求的通知&**;》(粤安办〔****〕*** 号)等有关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法规规定通知,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 中标人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考勤实行实名制打卡,中标人项目经理和 主要管理人员的考勤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次,中标人应承担*般违约责任 1 次。
3.** 中标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在签订合同 ** 日内,须按《韶关市住建管 理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诚信管理的通知》(韶市建字[****]*** 号)的要求办理诚信登记,纳入诚信管理范围。
3.**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中标人的设计及施工的质量安全等相关实施内容要按 照业主单位、发包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质量安全考核要求,随时接受业主单位、发包 单位自行或委托的第*方的监督检查及考核,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如中标人不配合 或未通过相关的监督检查及考核,中标人须接受业主单位、发包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和 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其他事项
3.**.1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中标须 知、相关附件、格式内容等为中标后拟签合同实质性内容,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擅自进行 更改。
3.**.2 中标人应按《关于印发&**;南雄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文件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章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1 投标保证
1.1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种,由投标 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 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 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 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 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 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重要事项时 间地点*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 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 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 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在【服务指南】栏目 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 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 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 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 ** 个日历天。
1.2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 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
1.3 投标保证的退还方式: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投诉)后,招标人确定第*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并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退还给中标候 选人以外的投标人。
(2)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将合同上传至建设工程交易 系统,并发起退还投标保证的申请。***********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3 个工 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退还给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
1.4 投标人中标后不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工程合同的,由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其投标保证。
1.5 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
2 履约保证金
2.1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 金额为中标价 5 % 的履约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2.2 履约保证的形式包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担保函两种,由中标人自主选 择。
(1)采用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从其法人开户银行的账号将履约保证金划至招 标人账户,并详细注明工程名称及用途,招标人指定账户的开户名称为南雄市政府投资 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雄市支行,银行账号 为 *****************。
(2)采用履约保证担保(保函类型为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保函格式按《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 号)执行,详见本招 标文件第*章,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开具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的,中标人应提交有效 的银行保函原件或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原件,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原件 的有效期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后 ** 天止。如果中标人无法 获得具体截止日期,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原件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 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备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或保险单)过期之后,中标人须重新开具银行保函或 保险合同(或保险单),过期当月未重新开具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招 标人有权按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扣留进度款(工人工资除外)作为履约保证金,直至中标 人提交新的银行保函、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或达到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
(3)招标人应有支付工程款履约保证担保(保函格式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
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 号)执行,保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 件第*章)。
2.3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履约保证的,招标人 发出第*次提醒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的,招标人发出 第*次提醒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的,视其放弃中标。
2.4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中标人(即招标阶段的中标人,下同)由于自身的资 金、技术、质量、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招标人(即招标阶段的招标人,下同)造成经济 损失,扣除相应履约保证。
2.5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后 ** 天内,招标人将履约保证或全部履约保证金(不 计算利息)退还给中标人。
3 质量保证
3.1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 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在此期间预留金额 为结算价 3%的质量保证。
3.2 质量保证的形式包括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担保、质量保证保险*种,由中 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质量保证金形式的,在结清审定总造价时*次性扣留相应金额作为质量 保证金。
(2)采用质量保证担保或质量保证保险的,中标人应在竣工验收时向招标人提交 有效的银行保函原件或保险合同原件(或保险单),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原件(或保险 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缺陷责任期。
3.3 缺陷责任期内,由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缺陷,中标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 及维修费用。如果中标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招标人可按合同约定从质量保证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招标人可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进行索赔。中标人维修并承担 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招标人负责组织维修,中标人不承担费用,且招标人不 得从质量保证中扣除费用。
3.4 缺陷责任期内,中标人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中 标人向招标人申请退还质量保证,招标人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将质量保证退还给中标人(不计息)。
第*章 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前期文件
1 工程的技术要求
1.1.本工程必须达到且不限于以下规范的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6)《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8)《无障碍设计规范》(*******-****);
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 工及验收规范》** *****-****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 **** 年版);**)《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年修订版);**)《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韶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年版)》;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T *****-****;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
**)《给水排水 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其他现行国家、广东省关于房建、市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符合本项目的可研研究报告的要求。注:以上规范或规定如有更新,则以更新后的规范及规定为准。
1.2、中标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准备至少*套上述规范,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可随时检
查中标人的上述规范,并监督中标人按规范要求执行。
2 招标工程的项目前期资料(另附)
《初步设计文件》、《工程概算文件》各*份。
第*章 设计任务书
南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期)*标段
设计任务书
****年**月
第*章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招标 |
投 | 标 | 文 | 件 |
投标人: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年 | 月 | 日 |
致: | 投 | 标 | 函 | |
(招标人名称) | ||||
1.在研究 | (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文件,并对现场进 | ||
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兹以人民币(大写): | 小写:(¥ | )的投标总价竞 |
本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工期为 |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 日历天,施工工期 | ||
为 | 日历天)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 标准和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 ||
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不存在本工程招标文件所列示的“禁止投标条款”所列出 的任何*种情形,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切法律后果。
5.我方在此承诺,所递交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准确的,并愿意 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切法律后果,同时理解和同意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更 多的资料。
6. 我方理解你方不*定要接纳收到的最低投标总价或任何投标总价的投标人中 标,也不要求你方解释我方是否中标的原因。
投标人: | (盖单位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
年 | 月 | 日 |
工程项目总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数(元) | 投标下 浮率 | 投标报价(元) | 报价要求 |
1 | 设计费 | / | 设计费自行报价,结算按 设计费的中标价包干不作任 何调整。设计费的报价应包含 各个不同专业的设计费用、进 行优化设计或修改设计所增 加的设计费用、各项专家评审 的专家费用、预算编制费等。 | ||
2 | 建安工程 费 | %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5%。 | ||
3 | 预备费 | / | 统*报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 ||
合计 | / | / | / |
注:投标报价及投标费率均按“*舍*入”原则精确到两位小数,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 =计算基数×(1-下浮率)。
投标人: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
年 | 月 | 日 |
格式* 各项承诺*览表
各项承诺*览表
序号 | 承诺标题 | 承诺内容 | 违约承诺 |
1 | 对招标文件 | 我方保证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 | |
条款,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 |||
条款自愿接 | |||
受承诺书 | 并同意招标文件为施工承包合同的 | ||
组成部分 |
在施工过程中,如由于我方自身的资金、技术、质
2 | 履约保证金 | 证金 | 我方保证按时缴纳全部履约保 | 量、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时,或未能按 |
承诺书 | 招标文件所承诺的各项承诺完成时,我方同意扣除全部 |
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若因我方原因,没有按期完成设计任务、工程
3 | 工期、进度 | 我方保证在 | 日历天内(其 | 没有按期竣工时,我方在逾期第*天起每天分别 | |
按设计、施工合同价款的 1.5‰向招标人缴纳逾 | |||||
中:设计工期为: | 日历天;施工 | ||||
工期为: |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设 | 期违约金,分别累计最高不超过设计、施工合同 | |||
价款的 **%向招标人缴纳逾期违约金。 | |||||
计、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 |||||
承诺书 | 若因我方原因,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 | ||||
我方保证各分部、分项工程的 | 进度未能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进度计划完 |
施工进度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 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成施工任务,延期达到 ** 日历天,招标人有权 终止合同。我方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责任及 经济损失。
4 | 安全、文明 | 我方保证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 | 若因我方原因,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施 |
工人员或第*者的伤亡,我方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切 | |||
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 | |||
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 |||
施工承诺书 | 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第*者的安 | 若我方在施工中发生*般事故及以上等级生产安 | |
全,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保证绿色施 | 全事故,可扣除相当于所有“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
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投入。 | 的管理费。 |
如果我方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期
5 | 项目经理 | 我方拟派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 | 间有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包括已中标或已签订合同未开 |
担任任何在施(包括已中标或已签 | 工、已开工未竣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 ||
任职承诺 | 订合同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已 | 目经理,我方接受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其 | |
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作出的相应处理以及 | ||
经理。 | 有关监督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切 |
法律后果。
6 | 质量承诺书 | 我方保证按照现行的国家和 | 若因我方原因,工程在竣工验收或分部分项工程验 |
***
广东省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现行 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收时没有达到合格标准,我方每次(每分部每分项次)验收检查时按合同价款的 1%向招标人缴纳质量违约 金。并达到合格标准为止,同时承担所有的责任及经济 损失。 在建设或监理单位组织的质量检查中,*次*个分 项工程实测或其他项、程序不合格不符合要求的,*次 向建设单位交纳质量违约金¥**** 元/次项,分部工程不 合格的*次、*个分部向建设(委托)单位交纳违约金¥**** 元/次、项; 在省、市监管部门抽查、巡查、专项、随机检查中,*次*个分项工程实测或其他项、程序不合格不符合要 求的,*次向建设(委托)单位交纳质量违约金¥**** 元/次项,分部工程不合格的*次、*个分部向建设(委 托)单位交纳违约金¥**** 元/次、项; 未能在限期内完成质量安全隐患整改的,每逾期* 天,向建设单位交纳罚金¥**** 元; 未按规定委派专业人员参加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 验收,不及时签署验收记录的,*次向建设(委托)单 位交纳违约金¥**** 元/次、项; 不按规定委派相关人员参加项目竣工验收的,*次 向建设单位交纳违约金¥***** 元/项,不签署意见的交 纳违约金¥***** 元。 | ||
7 | 账户承诺 | 我方保证招标人的资金随时 可划入合同中规定的我方账户。 | 若因我方原因造成招标人的资金无法划入合同中规 定的我方账户,如时间达到 ** 日历天,招标人有权终止 合同。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 |
8 | 工程的配合 服务承诺 | 我方服从业主管理,保证配合 与工程承包范围内相关的其他标段(工种、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工 程施工,不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 求。 | 若因我方未及时配合与工程承包范围内相关的其他 标段(工种、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给招标 人或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我方承担所有的责任及 经济损失。 |
9 | 中标人员承 诺 |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拟派的 中标人员全部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施 工。 | 设计单位未能在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内(提前*天通 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参加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 问题、参加必要部位隐蔽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每人 次交纳违约金¥**** 元。 设计单位驻韶办公的项目负责人(即投标文件所拟 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本项目设计全过程(包括施 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修编、预算跟踪服务、图纸 |
***
会审和技术交底)。项目负责人未准时参加上述环节工 作的,每缺席*次交纳违约金¥**** 元(以招标人发出 的违约通知为准)。 设计单位应委派 1 名参与并熟悉本项目设计任务,有现 场处理经验的设计代表常驻项目现场。中标人应为派驻 现场的设计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 利条件及准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在正常施工阶段,每月应保证最少 ** 天在现场。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缺少 1 天向建设单位每人每天支付违约金¥**** 元/天。 | |||
** | 项目管理 班子人员承 诺 |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拟派 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工程管理人员全 部在施工现场管理施工 | 承诺施工期间如左所叙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按要求每 日办理签到手续,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未办理签到,向建 设单位每人每天支付违约金¥**** 元(项目经理未签到每 天支付违约金¥**** 元); 若我方的投标文件中所拟派的如左所述任何*个管 理人员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同意擅自离岗,在*个月内 达到 ** 次/人,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 每月驻场少于 ** 天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承担 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 |
** | 对支付农 民工工资的 承诺 | 如我方中标,我方无条件同意按 照用工合同支付农民工工资。 | 如我方中标,我方无条件同意按照用工合同支付农 民工工资。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 金,并由招标人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数额以 未结清的工程数为限。 |
** | 施工组织 设计承诺 | 我方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国家 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编写。 | 如我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未根据招标项目情况按照国 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编写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
** | 设计承诺 | 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设计 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并 准时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相应设计文件经审图机构审查通 过。 | 如我方中标,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计文件和 施工图预算,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设计费的 **% 作为违约罚款,并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进 行设计,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施工工期不予顺延且不 另外计取赶工措施费。 由于设计单位设计工作错误造成工程设计质量事 故,根据责任情况,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应违约条款的 约定处理。负责采取补救措施。 施工期间除招标人要求或特殊地质原因外,因设计 质量和深度不够的原因引起的工程返工或需要设计变 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的,每次扣减设计合同价款中设计 费的 2%,扣完为止。 因设计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程结算超施工招标中 标价的,扣除应付设计合同价款中的余款。 |
***
** | 综合服务能 | 我方保证中标后,自行解决施 | 若我方未能按招标文件所承诺的各项承诺完成时, |
工中遇到的各种外部问题,协调周 | 我方同意按比例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引起 | ||
** | 力承诺 | 边企业、村民关系,并承担由此产 | 的所有责任。 |
生的所有责任及损失。 | |||
如我方违反国家、广东省、韶关市有关工程建设廉 | |||
如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执行 | |||
廉政承诺 | |||
政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廉政合同,受到相关主 | |||
国家、广东省、韶关市有关工程建 | |||
管部门的通报或查处,招标人可按规定对我方进行处 | |||
设廉政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 | 罚,情节严重时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我方承担由此造成 | ||
的廉政合同。 | 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 |
我方提供完整的电子文件。如
** | 投标文件 | 果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 |
信息公开承 | 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在评标结果公 | |
诺 | 示期内公开我方商务部分的全部内 |
容。
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本项目
在建设过程中,设计及施工的质量
** | 质量安全受 | 安全等相关实施内容按照业主单 | 如我方不配合或未通过相关的监督检查及考核,我 |
位、发包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质 | |||
检承诺 | 量安全考核要求,随时接受业主单 | *********、发包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处 | |
位、发包单位自行或委托的第*方 | 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的监督检查及考核,我方保证无条
件配合。
** | 对工程预付 | 我方保证工程预付款用于主要 |
款的使用承 | 建筑材料的备料及支付工人工资。 | |
诺 |
注:所有违约金均从中标人的进度款中扣除,最终结算以扣除违约金总数后的金额为
准。
投标人: | (盖单位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
年 | 月 | 日 | |
***
格式*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 (姓名)系 |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 (姓 |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 |
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至 | 年 | 月 | 日(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 标 | 人: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 ||
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
年 | 月 | 日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
***
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系 |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 ||
特此证明。
投标人: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
年 | 月 | 日 |
|
***
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 (项目名 |
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 *** 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 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 有关的*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 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 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 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
***
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 失效。
8.本协议书*式 |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 | |
(盖单位章) | ||
牵头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名称: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
年 | 月 | 日 |
说明:《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的授权委托书。
***
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单位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个): | |||||||
企业资质 类型和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 银行账号 | 技术员 | |||||||
经营范围 | ||||||||
关联企业情 况 |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同单位:1.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主要人员相互任职的。 | |||||||
备注 |
说明: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因推行电子证照,企业的营业执 照、资质证书等可以提供电子证照。为实时掌握项目投标单位的是否具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企 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企业实时网页查询页,实时查询页的打印时间应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至开标前。如中标后,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被暂扣情形,需双方另行协商);(2)外省建筑企业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企业信息情况打印页。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提供以上所需资料。
3.《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查询界面中下 载)。
***
格式* 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年限 | ||||||
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过的主要业绩(已完工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质量等级 | ||
1 | |||||||
2 | |||||||
3 | |||||||
…… |
项目经理: | (签字) |
年 | 月 | 日 |
说明:《项目经理简历表》后应附拟派项目经理以下资料:
1.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2.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彩色扫描件;3.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 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彩色扫描件;
4.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至少*个月,其中必须有 **** 年 ** 月)彩色扫 描件;拟派项目经理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提供退休证和劳动合同彩 色扫描件。
***
格式* 项目经理任职声明
项目经理任职声明
致: | (招标人名称): | ||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 (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 | (项 | |
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切
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年 | 月 | 日 |
***
格式*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年限 | ||||||
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过的主要业绩(已完工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质量等级 | ||
1 | |||||||
2 | |||||||
…… | |||||||
年月日项目技术负责人: | (签字) |
年 | 月 | 日 |
说明:《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后应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资料:1.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2.职称证彩色扫描件;
3.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至少*个月,其中必须有 **** 年 ** 月)彩色扫 描件;拟派技术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提供退休证和劳动合同 彩色扫描件。
***
格式** 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年限 | ||||||
以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参与过的主要业绩(已完工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质量等级 | ||
1 | |||||||
2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签字) |
年 | 月 | 日 |
说明:《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后应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以下资料:
1.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2.职称证彩色扫描件;
3.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至少*个月,其中必须有 **** 年 ** 月)彩色扫描 件;拟派设计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提供退休证和劳动合同彩色 扫描件。
4.“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个人信息情况截图。(适用于省外建筑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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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
2 | 项目技术 负责人 | |||||
3 | 项目设计 负责人 | |||||
4 | 专职安全员 | |||||
5 | 施工员 | |||||
6 | 质量员 | |||||
7 | 材料员 | |||||
8 | 资料员 | |||||
9 | 造价员 | |||||
... |
说明:
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后应附表中拟派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除外)以下资料:
(1)身份证证彩色扫描件;
(2)职称证或岗位证或培训证彩色扫描件;
(3)专职安全员须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彩色扫描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4)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至少 3 个月,其中必须有 **** 年 ** 月)彩色扫描件;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提供退休证和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5)“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个人信息情况截图。(适用于省外建筑企 业)。
2.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参与项目管理 机构的人员,并提供以上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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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原件*览表
原件*览表 | |||||||||||
工程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请务必填写单位全称)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名 | 手机 号码 | ||||||||||
递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如下: | |||||||||||
序号 | 证明材料原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
2 | |||||||||||
3 | |||||||||||
... | |||||||||||
注 意: | 该表*式两份,两份表格投标人均需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两份表格的填写 内容应*致。*份贴于装纳原件的文件袋(箱),*份在递交文件袋(箱)时由 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签字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仅代签收装纳原 件的文件袋(箱),而不对文件袋(箱)中资料的数量、内容及真实性负责。 | ||||||||||
接收原件经办人(招标代理): | 接收时间: |
分 | |||||||||
退还原件接收人(投标人): | 退还时间: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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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廉政合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支付保函
廉政合同
招标人:(全称)
中标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
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
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
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
设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
并认真查 处违法违纪行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
告知处理 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部分《通用条款》第** 条规
定处理。
2 招标人义务
2.1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中标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不得在承 包人报销任何应由招标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中标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
不得接受中标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2.3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中标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
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中标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
程设备,不 得要求中标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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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程安排 施工队*,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
和工程设备 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 中标人义务
3.1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
贵重礼品。
3.2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招标人或其工
作人员个人支 付的任何费用。
3.3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
娱乐活动。
3.4 中标人不得为招标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物品。
3.5 中标人不得为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
工作安排以 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 条和第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
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
应予赔偿。
4.2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 条和第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
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中标人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
罚;涉嫌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
上级部门 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 合同法律效力 | (工程名 |
本合同作为 | ||
称)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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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合同份数 |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 | 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 |
本合同*式 | |||
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份。
发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上级部门:(公章) | 日 | ||||
上级部门:(公章) |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第 *** 页
履约保函
编号: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 年 | |
月 | 日就 |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签订 | ||
《 |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 |
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中标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招标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 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 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本保函担保范围:中标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 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 元(¥ | )。 | ||||
*、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后 | 日止,最迟不 |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 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 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 保函的独立有效。
*、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 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 期后自动消灭。
*、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 | 。 |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 立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 话: | 年 | 月 |
传 | 真: | ||
开立时间: |
第 *** 页
预付款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 年 | |
月 | 日就 |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签订 | ||
《 |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 |
为主合同项下之中标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招标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 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 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 权的费用。
*、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 元(¥ | )。 | |||
*、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招标人全额扣回预付款后 | 日止,最迟不超过 | ||||
年 | |||||
月 | 日。 | ||||
*、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 | 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 | ||||
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 形;
第 *** 页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 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 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 保函的独立有效。
*、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 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 期后自动消灭。
*、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 | 。 |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 话: | 年 | 月 | 日 |
传 | 真: | |||
开立时间: |
第 *** 页
支付保函
编号: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 年 | |
月 | 日就 |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签订 | ||
《 |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 |
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招标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中标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 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指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 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付款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 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贵方 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 元(¥ | )。 |
*、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
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后 | 日止,最迟不超过 | 年 | 月 | 日。 |
*、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 | 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 | |||
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 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
第 *** 页
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 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 保函的独立有效。
*、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 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 期后自动消灭。
*、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 | 。 |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 话: | 年 | 月 | 日 |
传 | 真: | |||
开立时间: |
第 *** 页
第*章 建设工程合同
略。总承包合同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 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施工合同按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执行。
设计合同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 本(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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