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项目承担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2.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梅市建字****-***号)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粤建市函〔****〕**** 号)的要求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入库手续。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号文的要求,省外企业需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
****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以及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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