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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市人民医院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询价公告
广西百色市 询价公告
2023-12-05
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陈**0776-28****0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吴**0776-28****1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色市人民医院****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建设项目地基处

理工程询价公告

***********受*色市人民医院委托,对*色市人民医院****医用电子直

线加速器机房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

报价人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

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本项目询价小组采用推荐邀请供应商的方式参与本项目报

价;询价小组推荐意见: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色市人民医院****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地点:*色市人民医院(*色市右江区城乡路8号

报价内容:*色市人民医院****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日历天

采购需求、报**式、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等内容:详见附件

*、项目招标控制价:******.**元;

*、供应商资格

1.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8)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报价。

3.本项目采购接受联合体报价。

*、各报价人须就采购项目内容中单个分标或者所有分标中的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

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报价人须随报价函*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报价函

2.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

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有效的资质证***件;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复印件;

7.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

8.报价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9.施工组织设计;

**.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以上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签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文件1正2副(*旦报价,报价文件不予退回),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以有效授权委托文件为准)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询价文件的获取、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价人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免费获取询价文件。

2、报价文件提交必须于****年**月8日**时**分前(北京时间)递交或邮寄至*色

市右江区迎龙路**号*色建通时代广场(竹洲大桥旁)*号楼A座**层云之龙咨询集团

有限公司

3、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报价费用

1、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切费用。不管报价结果如何,

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本工程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桂价费字【****】7号文件、桂价费【****】**号文

件规定“工程类”标准和发改办**【****】***号文的规定标准上浮**%执行,由成交

人向***********支付。供应商在报价报价时应考虑此因素。

3、报价保证金:免缴纳。履约保证金:免缴纳。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色市人民医院

地 址:*色市右江区城乡路8号

传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色巿右江区迎龙路**号*色建通时代广场(竹洲大桥旁)*号楼A座**层

传真:****-*******

联系人:**、黄柯歌

联系方式:****-*******/****-*******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色市人民医院

***********

****年**月5日

附件:
第*章 报价说明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色市人民医院 ****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色市人民医院(*色市右江区城乡路 8 号)
招标控制价(元): ******.** 元;
技术规范:本工程的技术规范采用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工程建设性标准强 制性条文,同时也要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各专业相关的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报价内容:*色市人民医院 ****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具体详 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 日历天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色市人民医院 ****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招标规模:具体详 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
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 文档格式 1 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 件(*** 格式)1 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 U 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并装入 响应文件袋中。

*、报价报价说明
1、报价**
1.1 本工程报价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审定数为准。 1.1.1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确定。

1.1.2 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出现变化的,变更部分工程量价款按如下方 式确定:
①原成交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承包人投标时的成交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②如无相同项目,但成交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考类似项目成交单价结算。

③无类似细目的新增项目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后乘以成交下浮系数进行结算(成交下浮系 =成交价/招标控制价),定额套用及计算如下:(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修 订本)》;(2****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年《广西壮族自 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价》、****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 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取费文 件和相关文件及相配套的费用定额;(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桂建标[****]**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 号》、人工费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 通知》(桂建标﹝****** 号)调整,管理费及利润按中值费率计算;(4)增值税按《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 号)、《关于调 整除税价计算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 **);(5)现行相关的定额和标准。

其中材料**按原承包人成交价执行,没有的按施工时段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按 **** 年第 ** 月份发布的《*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色市右江区信息价以及*色市 “除税价 格”,缺项材料按市场询价除税计算。材料的**均已考虑到工地价。右江区无信息价的参照南 宁市同期信息价加运费计算,南宁市也无信息价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方根据市场询价协商 确定后,报相关部门审定。

④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方根据市场**协商签证,以双方审计 结果为准;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财政、审计部门审定。

⑤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⑥本工程最终结算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审定为准。

1.1.3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各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填写工程量清 单时应注意:
(1)有工程数量的应报单价和总价。

(2)无工程数量的项目不报价(或只报单价不报总价)。

(3)报价时,采购单位要求报价的细目,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 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工程师的指令完成工程 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

1.1.4 采购单位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认为已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所有项目。凡工程量清 单已指明的工程或所示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供应商应计入相 关项目的单价中。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

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工期延长申 请将不被批准。若对工程量清单数量和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开标 3 天前向采购单位提 出澄清要求,否则,施工期间任何属于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和工程内容增加的申请将不被批准。

1.1.5 承包人的临时占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 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引 起工期延长造成承包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报价价中自行考虑。

1.1.6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 中的**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不含建安劳保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经评标小组审核严重不平衡的 报价将不予接受。

1.1.7 供应商的报价报价须按询价文件及澄清答疑中所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顺序进行 报价,否则,将视为实质上不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

1.1.8 供应商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应按照采购单位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供应商 对自己所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负责。如项目编码、项 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与采购人提供的无法* *对应,该清单项目作废,该 清单项目的费用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中;如作废的清单项目达到 3 项以上(含本数)或作废的 清单项目造价累计超过单位工程报价报价的 2%(含本数),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废标处理。

2 计算依据:
2.1 本工程报价**的计算依据: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 计算规范(**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建设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修订本)》;(2)**** 年《广西壮族自 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 比机械台班基期价》、****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取费文件和相关文件及相配套的费用定额;(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桂建标[****]**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 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 号》、人工费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 号)调整,管 理费及利润按中值费率计算;(4)增值税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 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 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 [****] **);(5)现行相关的定额和标准。

其中材料**按原承包人成交价执行,没有的按施工时段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按

****年第**月份发布的《*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色市右江区信息价以及*色市 “除税**”,缺项材料按市场询价除税计算。材料的**均已考虑到工地价。右江区无信息价的参照南宁市同 期信息价加运费计算,南宁市也无信息价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方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后,报相关部门审定。

2.2 本工程的报价报价不准使用报价调整函、 报价函中的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 表*致,否则作废标处理。

3 报价货币
报价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4 工程招标控制价
4.1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详见询价公告。

4.2 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程量清单等文件核对采购单位公布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若有疑问 必须在开标日期的*天前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

采购单位应对供应商提出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进行核实。如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对工程 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正的,将在开标日期的*个工作日前重新公布修正后的工程招标控制价。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标报价由低 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评标报价最低者作为第*成交候选人,供应商评标报价第*低者作为第*成交候选 人,供应商评标报价第*低者作为第*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供应商评标报价相同时,由询 价小组记名投票来排定,得票最高的为第*成交候选人,得票数第*的为第*成交候选人,以 此类推。采购单位依据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人。

第*章 报价文件格式 封 面 格 式

工程

报价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报价函

致 : ( 采 购 单 位 名 称 )
1、 根 据 你 方 询 价 工 程 项 目 编 号 为 的 工 程 询 价 文 件 , 遵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经 踏 勘 项 目 现 场 和 研 究 上 述 询 价 文 件 的 报 价 须 知 、合 同 条 款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及 其 他 有 关 文 件 后 ,我 方 愿 以 :( 币 种 、大 写 金 额 、单 位 )( 小 写 )报价报 价 按 上 述 合 同 条 款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和 工 程 量 清 单 的 条 件 要 求 承 包 上 述 工 程 的 施 工 、竣 工 ,并 承 担 任 何 质 量 缺 陷 责 任 。

2、 我 方 已 详 细 审 核 全 部 询 价 文 件 , 包 括 修 改 文 件 ( 如 有 时 ) 及 有 关 附 件 。

3、 我 方 承 认 报价函 附 录 是 我 方 报价函 的 组 成 部 分 。

4、 * 旦 我 方 成 交 , 我 方 保 证 按 合 同 协 议 书 中 规 定 日 历 天 内 完 成 并 移 交 全 部 工 程 ,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合 格 。

5、 我 方 同 意 所 提 交 的 报价文件在 规 定 的 报价有 效 期 内 有 效 , 在 此 期 间 内 如 果 成 交 , 我 方 将 受 此 约 束 。

6、 除 非 另 外 达 成 协 议 并 生 效 , 你 方 的 成 交 通 知 书 和 本 报价文件将 成 为 约 束 双 方 的 合 同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7、 我 方 将 与 本 报价函 * 起 , 为 本 项 目 报价担 保 。

供应商: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人: 手机号码: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 “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表格及投标报价说明填写。构成合同文件 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 “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2. *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 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 号)附件“增值税*般计税 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 号)、《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 号)、《自治 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 号)调整,

具体内容包括(如涉及):

1.1 投标总价(封-3)
1.2 投标总价(扉-3)
1.3 总说明(表-**)
1.4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
1.5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
1.6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
1.7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
1.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
1.9 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备注:可按要求有选择的提供】1.**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
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
1.**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 **-1)
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 **-2)
1.**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 **-3)
1.** 计日工表(表 **-4)
1.**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 **-5)
1.** 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
1.**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
1.** 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览表(表-**)
1.** 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1.** 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览表(适用于**指数差额调整法)(表-**)1.** 本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览表(表-**)

备注:

(1)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报价文件时应上传纸质投标总价封面的原件扫描件。报标总价封面

必须经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同时由编制人签字。

(2)1.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 1.9 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要求附上。(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要严格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表格要求和内容填报。以下

表格视工程实际需要选用,如该工程不发生如下表格相关项目和费用,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应列

入该部分表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亦不包括这部分表格。

①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
②暂列金额明细表(表 **-1)
③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位及调整表(表 **-2)
④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 **-3)
⑤计日工表表 **-4)
⑥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 **-5)
⑦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
⑧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览表(适用于**指数差额调整法)(表-**)注:因 ****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

形式,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采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

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招投标及计价规定调整的通知》(桂建标〔****〕6 号)中附件 1《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适用于工程造价改

革试点项目)相关表格,具体以采购人另册发放的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为准。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 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

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 章)

日 期:***

备 注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负 责 人 ) 亲 自 参 加 开 标 会 议 的 , 应 提 交 有 效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负 责 人 ) 身 份 证 明 书 及 身 份 证 原 件 备 查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证***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复印件;

*、报价文件签署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供应商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 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 (工 程 名 称) 工程的报价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 (工 程 名 称) 工程的报价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代理人: (签名或签名并盖章) 性别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职务:____ ___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名或签名并盖 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 注 : 1、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负 责 人 ) 不 能 亲 自 参 加 开 标 会 议 而 由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参 加 的 ,还 应 提 交 有 效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有 效 的 身 份 证 原 件 备 查 。

2、当 供应商在 报价文件副 本 以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负 责 人 )(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盖 章 代 替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负 责 人 )(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名 时 , 本 委 托 书 必 须 加 盖 相 应 的 印 章 。

*、报价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统*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分之* *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分之**以上的 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分之**,但依其出资额 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 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 与被管理关系,如*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组织设计;

供应商应 编 制 完 整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说 明 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的 施 工 方 法 和 布 置 ,编 制 具 体 要 求 是 :编 制 时 应 采 用 文 字 并 结 合 图 表 形 式 说 明 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的 施 工 方 法 ; 结 合 招 标 工 程 特 点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生 产 、 文 明 施 工 、 工 程 进 度 、 技 术 组 织 措 施 , 同 时 应 对 关 键 工 序 、复 杂 环 节 重 点 提 出 相 应 技 术 措 施 ,如 雨 季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减 少 扰 民 噪 音 、降 低 环 境 污 染 技 术 措 施 、地 下 管 线 及 其 他 地 上 地 下 设 施 的 保 护 加 固 措 施 等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除 采 用 文 字 表 述 外 应 附 下 列 图 表 : 1、 拟 投 入 的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表
2、 劳 动 力 计 划 表 ;
3、 计 划 开 、 竣 工 日 期 和 施 工 进 度 网 络 图 ;
4、 施 工 总 平 面 图 ;
5、 临 时 用 地 表 ;
6、 保 证 安 全 、 文 明 施 工 的 措 施 。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招标项目名称) 表 9.1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生产
能力
拟进场 日期 主要用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

(招标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完成类似项目名称数量 备注

*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若上述填报内

容与实际入驻不符,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2)项目经理简历表

(招标项目名称) 表 9.7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规模 开、竣工 日期 在施工或 已 完 备注

上述填报内容与实际入驻相符,否则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招标项目名称) 表 9.8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在施工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规模 开、竣工 日期

上述填报内容与实际入驻相符,否则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在施工或 已 完 备注

(5)主要竣工工程情况表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规模 开、竣工日期 合同价款

(6)辅助说明资料

(招标项目名称)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报价文件*起装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 (桂建质【****】** 号文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

类别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和要求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安全警示
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 示标志牌。
现场围挡
  1. 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 1.**。
  2. 围挡材料可用彩色、定型钢板,砌块等墙体。
*牌*图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现场出入制度、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 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节能公示等*牌以及施工现场总平 面图、工程效果图。
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志或企业标识。
场容场貌
  1. 道路畅通。
  2. 排水设施齐全畅通。
  3.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 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等场地和外脚手架基础等)。
材料堆放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应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垃圾清运
  1.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2. 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宣传栏、环保及不扰 民措施 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等,洗车(防止污染市区道路)、粉尘、噪声控 制和排污(污水、废气)措施等。
临时
设施
现场办公
生活设施
  1.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等符 合卫生、消防安全要求。



场 临


配电线路
  1. 按照 **-S 系统要求配备*芯电缆、*芯电缆和*芯电缆。
  2. 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 地的地沟。
  3. 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配电箱
开关箱
  1. 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类(铁质)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机、*箱、*闸、*漏”,*类电箱中的 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 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 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 对大型、落地式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防护棚和通透式围挡。
接地装置 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处的重复接地装置。
现场变配电装 总配电房建筑材料必须达到消防防火要求,室内做硬地坪、电缆沟。
类别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和要求
安全
施工





楼层、屋面、阳台等临边 设两道防护栏杆和 **** 高的踢脚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通道口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 *** 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 **** 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预留洞口 用硬质材料全封闭,短边超过 1.** 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周还应设有 防护栏杆。
电梯井口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 2 层(不大于 ***)设 置*道水平防护。
楼梯边 设 1.** 高的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栏,**** 高的踢脚板。
垂直方向交叉 作业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它设施。
高处作业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它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它形 式的通道。
基坑、物料平 台 设 1.** 高标准化的防护栏,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悬挂标识。
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等)防护服装、用品等。
其它




中小型机械 设防护棚(同通道口防护并有防雨措施)。
垂直运输设备
  1. 垂直运输设备检测、检验、日常维护、保养等。
  2. 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物料平台搭设、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 封闭,有安全通道、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
专家论证审查 超过*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
应急救援预案 救援器材准备及演练等。
非正常情况施工 其它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费用,如:城市主干道、人流密集、河边等处施 工及文物、古建筑、古树保护等。

注:本表所列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如法

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修订,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章 图纸、招标控制价

另册发放

第*章 合同格式

第*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色市人民医院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色市人民医院 ****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建设项 目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色市人民医院 ****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2. 工程地点:*色市右江区城乡路 8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工程内容:。

6. 工程承包范围: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 数不*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2. 合同**形式:。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竞标函及竞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图纸;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

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

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

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工程另行签订

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签订。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色市签订。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统*社会信用代码:统*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第*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签证单等;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其他文件;3、施工组织设计 及相关的技术资料;4、行业标准、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

1.1.3.** 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 和规章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及行业标准、规范,以及本项 目工程施工图纸的具体要求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竞标函及竞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图纸;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 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 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 7 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4 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 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审核合格后本工程完整的设计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等涉及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1.6.4 条 。(1)总进度计划 (2)施

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图纸会审后 ** 个有效工作日内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提交发包人驻现场代表和监理人,实行签收记录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从收到之日起 7 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确认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5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 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或技术(现场)负责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或者项目经理的授

权代表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委派驻本工程的监理工作人员1.** 交通运输

1.**.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1.**.1 执行。发包人负责协调办理临时 用地和占道许可,开工前确保通往施工现场的公共道路畅通

1.**.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原则上以工程用地红线界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用

条款 1.**.3

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

担。

1.** 知识产权

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 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

1.**.1 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 1.**.1 执行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 1.**.2 执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过发包人同意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 向第*方透露上述文件内容

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 1.**.4 执行。

1.**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

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某单项清单项目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超过 **%且该单项 清单造价超过合同总价 **%以上的,超过后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 价按以下方法调整: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9.39.49.59.6 条款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确认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签证;(2)对发生 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处置;(3)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有关签证的确认;(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确认;(5)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审批;(6)处理和协调外部施工条件;(7)

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计划开工日前 7 天,完成*通*平等工作使施工 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发包方负责把水、电、通讯线 路接口接至施工场地,接口后的水、电、通讯等线路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并保证水、电供应满 足施工期间的需要;(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 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损害,发包人不承担相关费用。(3)发包 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负责。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全额担保,也可以分阶段担保。分阶段担保的,除保修金以外的全部款项,完成*个阶段清算后再进入下*阶段,有效期截至 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担保保证人需承担担 保责任。对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落实财政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可以是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 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 9。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全程之日起 ** 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文件(另特别项目要求电子文件除外)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②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做好土地及青苗树木补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 和障碍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③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现行相关管理规定,相关费用包含竞标

报价中,发包方不再另行付费。

④对开工的项目,须组建项目工会。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其职权仅限于施工管理,未经承包人 书面授权或盖章同意,不得代表承包人或者以承包人名义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周转材等、雇佣劳动力、签订各种合同或协议以及*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

施工期间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 ** 天(特殊情况需征得发 包人同意)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 更换项目经理并达到合格要求

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 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 **%。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 当月施工时间 **%的,少在岗带班*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日(人民币)。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竞标时所承诺的 人员*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 暂行办法》第**条第*款及桂建管﹝****﹞** 号、桂建管〔****〕** 号文除外)。未经发包 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 **** 元/人•次(人民币)。由此增 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 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 **** /次(人民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 5)的期限: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且进场施工前 7 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 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

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 *** /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 *** /次(人民币)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经发包人代表同意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

人处 **** /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 **** /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 **** /次(人民币)违约金。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期间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

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 /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 /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 约金 *** /次(人民币)。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5 分包

3.5.1 分包的*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自行分包,经发包人同意的专业工程分包除外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非主体结构工程、非关键性工作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 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

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 6。(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 7 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份 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

(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 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 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 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 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没收全 部履约保证金。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 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 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 包人承担。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负责该未竣 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到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3.7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免缴纳。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无。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如果工程获得(奖项名称),给予承包人合同价的奖 励。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 小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 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 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 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要求

6.1.6 关于安全生产费总额、支付比例、支付期限、转入和结余收回的约定:(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 则》(桂建质〔******号)*色市相关规定执行。

(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其余部 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的**%时开始起 扣,每月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内按安全文明预付款占合同总价的同**分比扣回。

(4)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

(5)工程施工完成后安全生产费用尚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由建设单位收回。

(6)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

(7)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专户。账号:。6.3 环境保护

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

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

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7.3.1 执行。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7.3.1 执行。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场、人员配备等

工作在开工前 7 天完成。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 有权提出**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应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 7 天,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双方现场进行

交验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键线路工序施工;② 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 8 小时以上或*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 8 小时(含 8 小时)

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

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

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拆迁延期、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

基础地质情况和勘察报告不符、甲供设备延期、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天气变化(7.7 款约定的异 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社会环境因素或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的可顺延工期的其他

情况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

每延误*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分之 ** 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

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 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 1%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7.6 条。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4 级及以上的地震;
(2)日降雨量大于 **** 的雨日;
(3)6 级及以上的大风;
(4)** 年*遇及以上的洪水;

(5)日气温超过 ** 度高温或低于 0 度的严寒天气大于连续 5 天;(6)持续 ** 天高温天气;
(7)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8)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9)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7.9 提前竣工
7.9.2 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双方另行商定

8. 材料与设备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览表》(表-**)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

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 须按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招标约定 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竞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

禁止使用松木、松木包装材料设备、种子、苗木、花卉及繁殖材料。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 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 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 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4。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①工程施工需要的临时宿舍、文化活动用房、仓库、办公室,主要道路、水、电、管线等 临时设施的搭设、维护、拆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费 用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竞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③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 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切费用。

④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 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 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8.8.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 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承包人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通用条款 9.1。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条款 9.1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约定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发生时执行通用条款 9.4 条。

9.5 检验费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 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 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 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 款内。

**. 变更

**.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执行通用条款 **.1 条,超出 **.1 条范围的现场变更,双方商 定,现场办理签证。(2)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等工程量及费用签证的结算方式同合同专用条 **.4 **.1 条约定,结算时并入总造价

**.3 变更程序
**.3.1 国有投资项目:
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 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或造价咨询等 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⑶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 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 知承包人。

**.3.2 非国有投资项目:待定。

**.4 变更估价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

按合同该清单项目**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 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 浮系数(成交价/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设备**按施工期间的《*色市建设工程造价 信息》相应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计算,《*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信息价的,由建设 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无定额可套的,由建设单 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包含除税金以外所有费用的税 前综合**。以上约定同时适用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以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图纸不符时 的价款确定。

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 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

**.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7 天 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 7 天内审批完毕。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及调整

表》(表 **-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 **-3)。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 基数乘以 0.2%计入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未列计该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的,投标报价不 须报出),工程结算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认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入工程造

**.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3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双方另行商定。

**.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 金额,采购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支 付部分暂列金。暂列金是采购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人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 生经采购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

**. **调整

**.1 市场**波动引起的调整

**.1 市场**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波动是否调整合同**的约定:可调整,非施工单 位原因造成的主要材料价差在 5%以内(含 5%)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超过 5%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

因市场**波动调整合同**,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进行调整:第 1 种方式:采用**指数进行**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1)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基期**、风险系数、竞标报价详见《主要材料及价 格表》,价差调整部分仅计算税金,除此表列明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价差原则上不予 调整。

(2)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确认价:
按施工期间《*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信息价的加权平均价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 通用条款规定确定。

(3)价差计算方法:

①《主要材料及**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竞标报价低于基准**的:合同履行期间材 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基准**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竞标报 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上涨价差= 确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下跌价差=确认价-竞标报价*(1+风险系数)。

②承包人在《主要材料及**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竞标报价高于基准**的:合同履 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基准**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 以竞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 上涨价差=确认价-竞标报价*(1+风险系数),**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③承包人在《主要材料及**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 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 整。价差计算公式:上涨或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单价*(1+风险系数))

3 种方式:

**. 合同**、计量与支付

**.1 合同**形式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形式,合同**包含增值税,本工程计价时采用的 增值税计税方法为:*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1)单价合同。

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方确认的竣工图结 算。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政策性调整、市场**波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的调整方法:
1)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 **.4.1 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2)工程量偏差:按 1.** 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约定调整。

3)政策性调整:按国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颁布的文件执行。

4)市场波动引起的调整:按 **.1 的约定调整。

5)其它:定额套用如下:
A.《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 规范(**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 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 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修订本)》;

B. ****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 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价》、****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取费文件和相 关文件及相配套的费用定额;
C.《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桂建标[****]**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 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 [****]** 号》、人工费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 号)调整,管理费及利润按中值费率计算;
D.增值税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 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 **)
E. 现行相关的定额和标准。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市场**波动。除工程变更外,结 算时不再对招标施工图对应的工程量重新计量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按 **.4.1 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政策性调整:按国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颁布的文件执行。

③市场波动引起的调整:按 **.1 的约定调整。

④其它:。

(3)其他**方式:。

**.2 预付款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与工程进度款 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 7 日之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当月进度款中*次性扣回

**.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 7 日之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可以是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预付款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 8。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 **。

**.3 计量

**.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 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及其广 西实施细则、本工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

**.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 ** 日前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 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 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
    承包人参加。
    **.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1)总价合同计量约定: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支付分解表在招标完成后签合同之前 制定,具体详见本专用合同条款 **.4.6。

    **.3.6 其他**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协商解决

    **.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
    定在结算后 ** 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4.1 付款周期
    (1)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2)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 至结算总价的 **%。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3)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2 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 **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 ** 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 ** 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 ** 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 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4.2 执行。
    **.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4.2 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4.4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7 天内完成审批并签 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 后 7 天内完成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从违约之日起,发包人每天按银行贷款 利息支付给乙方,乙方不能停工
    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 **。
    (3)农民工工资支付
    1)人工费用是指发包人向承包人专用账户拨付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农 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承包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简称银行)开立的,专 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2)人工费应与工程进度款分账管理。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人工费拨付周期不得超过 1 个 月,最少每月支付*次,无工程款申请的月份,承包人单独上报人工费划拨申请;若因发包人 未按照合同约定划拨工程款项导致拖欠工资的,由发包人以未结清的工程款项为限先行垫付所 拖欠的工资;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把农民工工资部分单独列明,如果未单独 列明,监理单位不得签支付证书等支付工程款的手续,发包人单位不得审批和支付工程款。发 包人必须把工程款分账出来的人工费转入承包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转入农民工工资支 付专用账户环节必须有银行流水凭证。
    3)发包人依据工程进度,审核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进度款,按照与承包人约定的人工费支 付比例 **%,将人工费及时足额拨付至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余工程进度款项由发 包人支付到承包人的单位基本户。
    4)工程建设领域总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包 单位代发制度(以下简称总包代发制度)。工程建设项目施行总包代发制度的,总包单位与分 包单位签订委托工资支付协议。
    5)凡未向付款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或者请款单位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未将 人工费单列的,付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
    6)人工费使用要求:专款专用,除发放农民工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7)承包人将人工费支付情况定期报告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
    8)人工费支付专用账户:××××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账号:。承包人在成交后,按*色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账户。工程竣
    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
    人。
    **.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合同支付分分解表在招标完成后由发包 人和承包人共同编制,发包人审批,并作为本合同内容,具体详见合同附件 **

    (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 计算,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 定执行。
    **. 验收和工程试车
    **.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2 竣工验收
    **.2.1 竣工验收条件
    (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符合要求的完整施工及竣工资

    料。其他相关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由相关单位自行提供后由承包人负责统*整理,最终通过工
    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审批。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份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 5 天(工程造价在 *** *元以下含 *** * 元)、** 天(工程造价在 *** *元至 **** *元之间含 **** *元)、** 天(工程造价在 **** * 元以上),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 2 套、4 套、6 套。
    **.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2.2 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 个工作日 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接受*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移交*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 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3 工程试车
    **.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致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3.3

    **.6 竣工退场
    **.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6.1

    **. 竣工结算
    **.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向发包人和 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 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竣工结算款支 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 **。
    **.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发包人审查时间
    1 *** *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2 *** *元-**** *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3 **** *元-**** *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4 **** *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5 **** *以上每增加 0.5 *(不足 0.5 *不增加) 增加 ** 天
    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
    相应顺延。
    竣工结算审核约定: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的期限应有明确约定;没有约定 的,可认定其约定期限均为 ** 天。经发承包双方签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 件的组成部分。未经另*方同意,*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结算文件进行重复审核。对施工合同中 约定竣工结算以财政评审意见为准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在施工合同约定期限内对项目过程结算 文件进行审核确认。
    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推行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 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支付金额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对应的批复(预)算。经 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 **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 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的**形式及价款调整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 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确 认或者提出审核意见。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核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提交的 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价款,并以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对发包人确认的结算价款或审 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发包人确认的价款或审核意见之日起 ** 天内提出异议,必要时合同 当事人要当面核对,直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从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 告到完成竣工结算的时间应控制在“发包人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要求的时间范围内。3.自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 ** 天内,发包人按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款,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 付结算价款。
    备注:对于国有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约定,双方可结合各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管理规定 进行局部调整
    **.4 最终结清
    **.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4.1 条
    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 **。
    **.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4.2 条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4.2 条。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个月**.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 工程质量保证金。
    **.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保证金额 为:;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 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不计取利息
    (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形式。

    **.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 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 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其他扣留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 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返还的时间及金额: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两年后 ** 天内将保修金返回给承包人(无利息)。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 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4 保修
    **.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 2。
    **.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 3 天内

    **. 违约
    **.1 发包人违约
    **.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 **.1.1 执行。

    **.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应顺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造成工期延期的工期顺延,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负责。从违约之日起,发包人每天按延付金额的*分之*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 ** 天的,承包人有权停 工,发包人必须为承包人办理停工的工期顺延手续
    (3)发包人违反第 **.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 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如承包人不同意实施的除外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 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造成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 承担;如造成承包人返工的,发包人应负责承担返工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7)其他:发包人未按约定审定工程竣工结算的,从违约之日起,每拖延*天,发包人 按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已支付工程款的*分之*向承 包人支付违约金。
    **.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 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 承包人违约
    **.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未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擅自修改工程设 计的。经*色市的质量检测部门最终鉴定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等级,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

    **.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2.1(2)、(3)条内容情形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 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 权扣罚该分项工程 **%的工程款作为处罚。

    (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 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证金。
    (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 3.2、3.3 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 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 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 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 *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 包括银行利息。
    **.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 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1.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 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3.5 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 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部分分包出去的;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竞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 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 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
      (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 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
      (6)合同签订且具备法定开工条件后之日起**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竞标文件的 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该施工阶段应有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 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4 级及以上 的地震;(2)日降雨量大于 ** ㎜的雨日;(36 级及以上的大风;(4** 年*遇及以上的洪 水;(5)日气温超过 ** 度高温或低于 0 度的严寒天气大于连续 5 天;(6)持续 ** 天高温天气;(7)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8)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9)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 保险

**.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 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乘以 0.2%计入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未列计该项安全生产责任保 险费暂估价的,投标报价不须报出),工程结算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认的安全 生产责任保险费计入工程造价。

**.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

险,并支付保险费;发包人需要办理保险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行考虑**.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7 执行。

**. 争议解决

**.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

**.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请*色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 方均有约束力。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览表
附件 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 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 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7:履约担保格式(独立保函、非独立保函) 附件 8:预付款担保格式(独立保函、非独立保函) 附件 9:支付担保格式(独立保函、非独立保函) 附件 **: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 **: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 **: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 **:总价合同进度款支付分解表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览表

单位工程 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元)开工 日期竣工 日期

附件 2:
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致 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 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最长不超过 **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之日起 **(按合同约定期限),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 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 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 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 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附件 3: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

附件 4: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机械或设 备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产地制造 年份额定功率(**)生产 能力备注

附件 5: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姓名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职务职称计划进场时间
*、总部人员
*、现场人员

附件 6: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姓名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总部人员
*、现场人员

附件 7

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就工程(以 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 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 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 行与贵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 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 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 费用。

*、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后日止,最迟 不超过***。

*、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 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 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 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 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 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 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附件 7:

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非独立保函)

编号: 承包人:
地址:
担保权人/发包人:
地址:
保证人:
地址:

(发包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就工程(以 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即保证人基于承包人的请求,同意就承包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 义务,向贵方提供如下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的范围及保证担保金额
1.保证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 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保证担保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出具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后日止,最迟不超过 ***。

*、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向承包人资金、设备或者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直接接管该项工程或者委托经贵方同意的其他承包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3.在保证担保金额最高限额内,按照合同约定,向贵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 因此造成的损失,以及利息和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代偿的安排
1.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人未履 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 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人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2.贵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 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 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责任的解除
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

2.我方按照本保证担保向贵方履行了保证担保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的 金额达到最高保证担保金额之日起,保证担保责任解除。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解除我方保证担保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 证担保项下的保证担保责任亦解除。

4.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按上述约定,自我方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日 起*日内,将本保证担保原件返还我方。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证担 保原件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 日自动消灭。

*、免责条款
1.因贵方原因致使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 保责任。

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担保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 保责任。

*、其他
1.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 转让本保证担保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2.本保证担保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

3.本保证担保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 8:

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就工程(以 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

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 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 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 预付款,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 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后日止,最迟不超 过***。

*、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 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 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 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 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 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 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8

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

(非独立保函)

编号:

担保权人/发包人:
地址:
承包人:
地址:
保证人:
地址:

(发包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就工程(以 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即保证人基于承包人的请求,同意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

同目的使用预付款,不将预付款挪作他用,向贵方提供如下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的范围及保证担保金额
1.保证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 款,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 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保证担保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出具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后日止,最迟不超过年 月日。

*、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形式
发生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贵方支付,并赔偿因此给 贵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利息和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代偿的安排
1.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人未履 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 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人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2.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 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责任的解除
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

2.我方按照本保证担保向贵方履行了保证担保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的 金额达到最高保证担保金额之日起,保证担保责任解除。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解除我方保证担保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 证担保项下的保证担保责任亦解除。

4.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按上述约定,自我方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日 起*日内,将本保证担保原件返还我方。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证担

保原件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 日自动消灭。

*、免责条款
1.因贵方原因致使发生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承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担保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发生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其他
1.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 转让本保证担保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2.本保证担保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

3.本保证担保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 9:

支付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就工程(以 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受 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贵 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指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 程款)付款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 称“本保函”)。

*、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 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 债权的费用。

*、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 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后日止,最迟不超过***。

*、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 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 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

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 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 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 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9:

支付保函示范文本

(非独立保函)

编号:

发包人:

地址:
担保权人/承包人:
地址:
保证人:
地址:

(承包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就工程(以 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即保证人基于发包人的请求,同意就发包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 工程款(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付款义务,向贵方提供如下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的范围及保证担保金额
1.保证担保范围:申请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贵方 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 费用。

2.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保证担保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出具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 支付之日后日止,最迟不超过***。

*、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形式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 代为支付,并赔偿因此给贵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利息和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 债权的费用。

*、代偿的安排
1.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 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 到达的帐号。

2.在出现贵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 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 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责任的解除
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

2.我方按照本保证担保向贵方履行了保证担保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的 金额达到最高保证担保金额之日起,保证担保责任解除。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解除我方保证担保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 证担保项下的保证担保责任亦解除。

4.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按上述约定,自我方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日 起*日内,将本保证担保原件返还我方。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证担 保原件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 日自动消灭。

*、免责条款
1.因贵方原因致使发包人未履行主合同项下工程款付款义务的,我方不承担 保证担保责任。

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担保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未履行主合同项下工程款付款义务的,我方不承担 保证担保责任。

*、其他
1.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 转让本保证担保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2.本保证担保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

3.本保证担保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 **:

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编号:

致:(发包人全称)
我方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

名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
1 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
2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3 应支付的预付款
4 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5 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

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

复核意见:
□与合同约定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与合同约定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 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期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应支付预付款 金额为(大写)元,(小写)
元。

造价工程师
日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 ** 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式*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份。

附件 **:

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编号:

致:(发包人全称)
我方于至期间已完成了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本期的合同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

名称实际金额(元)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
1 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其中:人工费
2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其中:人工费
3 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其中:人工费
4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4.1 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
4.2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5 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其中:人工费

附:上述 3、4 详见附件清单。


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

复核意见:
□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 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期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本周期已完成 工程价款为(大写)元,(小写)
元,本期间应支付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元。

造价工程师
日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 ** 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式*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份。

附件 **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编号:

致:(发包人全称)
我方于至期间已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竣工结算的工程款 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

名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
1 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2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3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4 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

复核意见:
□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 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期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竣工结算支付申请经复核,竣 工结算款总额为(大写)元,(小写)元,扣除 前期支付以及质量保证金后应支付金额为(大 写)元,(小写)元。

造价工程师
日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 ** 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式*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份。

附件 **:

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编号:

致:(发包人全称)
我方于至期间已完成了缺陷修复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最终结清合同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

名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
1 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2 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 复金额
3 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 组织修复的金额
4 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

复核意见:
□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 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期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最终应支付 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

造价工程师
日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 ** 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如监理人已退场,监理工程师栏可空缺。

2.本表*式*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份。

附件 **:
总价合同进度款支付分解表 工程名称:

进度款期次 形象进度 进度款付款金额(元) 备注
第*期
第*期
第*期
……
发包人代表签字:
发包人(盖公章)
日期
承包人代表签字:
承包人(盖公章)
日期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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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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