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市税务局存量房个案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安市税务局存量房个案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市税务局存量房个案评估服务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安市税务局征集2家评估单位,对*安市城区、金安区及裕安区乡镇的 商住房、别墅、面积超过***㎡(单门独院)等非普通类住宅、车库、经营性房屋、厂房等非住宅类 房屋及土地的存量交易进行**评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期暂定*年,本合同*年*签。须经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经办公会研究 同意后可续签下*年合同;否则终止合同
6、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
4、本项目是否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þ是 □否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2、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3、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元,平台下载费自行支付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市锦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室
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需密封送至*安市锦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事宜
1、磋商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有效的*代身份证 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不能出示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 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磋商会议。
2、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自行查找和下载 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上述文件,否 则由此引起的*切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需至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市裕安区税务局
地址:*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和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税务局大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市锦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市建业大厦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