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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长山镇6个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黑龙江绥化市 招标公告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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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王**0455-46****1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王**0451-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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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 **:**:**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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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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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长山镇6个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棱县长山镇6个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已由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改[****]**号、棱发改[****]**号、棱发改[****]***、棱发改[****]***号、棱发改[****]***号、棱发改[****]***批复,资金来源为国家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绥棱县长山镇*部村、绥棱县长山镇幸福村、绥棱县长山镇长山村、绥棱县长山镇*部村;

2.2建设规模:

长山镇*部村:项目整治水体为*部村南*部屯东坑塘,属于国控黑臭水体,水域面积约****平方米。整治方式及主要建设内容为:转运污水****立方米至乡镇污水处理站,坑塘清表除杂****平方米,底泥清淤****立方米,坑塘作素土回填****立方米。新建生态排水渠道约***米。修建垃圾收集站进出道路****平方米,地面硬化***平方米。修建1座高标准封闭式粪污收集间。新建截污管线****米,管径*****。新建1间垃圾库房,并配置1台密闭式垃圾转运。

长山镇幸福村:项目整治水体为幸福沟水域,属于国控黑臭水体,水域面积****平方米。整治方式及主要建设内容为:幸福沟整治清表除杂面积****平方米,底泥清淤工程量****立方米,修建生态护岸面积****平方米、滨水缓冲带面积***平方米、景观绿化面积***平方米。新建*****截污管线****米,材质为****双壁波纹管。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及附属设施用房,日处理规模为***立方米/天。

长山镇长山村:项目整治水体为长山村兰家屯废弃鱼塘,有1条沟渠与坑塘连通,流向兰家屯,水体属于国控黑臭水体,水域面积****平方米。整治方式及主要建设内容为:沟渠清杂疏通面积***平方米。坑塘清表除杂面积****平方米,底泥清淤工程量****立方米。修建生态护岸面积***平方米。修复坑塘水生态面积****平方米。

长山镇*部村西*部屯:项目整治水体为*部村西*部屯南***米处废弃排水沟和坑塘,沟渠面积****平方米,坑塘面积****平方米,属于国控黑臭水体。整治方式建设内容为:沟渠清杂疏通面积****平方米。坑塘垃圾清除量*****立方米,转运至垃圾处理场。坑塘素土回填工程量*****立方米。回填后,上覆0.3-0.5米厚种植土,恢复耕地原貌。

长山镇*部村东*部屯:项目整治水体为长山镇*部村东*部屯内坑塘和汇流小沟渠,属于国控黑臭水体,坑塘水域面积****平方米,沟渠面积***平方米。整治方式建设内容为:沟渠清杂疏通面积***平方米。坑塘清表除杂面积****平方米,底泥清淤工程量****立方米。清淤后素土回填工程量****立方米。整治后,修建居民休闲娱乐广场,广场***混凝土硬化面积为****平方米,景观绿化面积约***米,安装休闲健身器材**套。

长山镇*部村西*部屯:项目整治水体为长山镇*部村*部屯1条村镇沟渠,实际长度超****米,划定目标长度***米,属于国控黑臭水体。整治方式为:沟渠清表除杂、底泥清淤、截污管网******。建设内容为:沟渠清表除杂面积****平方米。底泥清淤工程量****立方米。新建****米的截污管道和配套截流井。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日处理规模为***立方米/天,处理工艺为进水格栅+初沉池+接触氧化或****+斜管沉淀。安装排水口在线监控系统1套。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日;计划竣工日期:****6**日,计划总工期***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 号)文件规定,承诺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分至***4********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为***4********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4********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绥化市绥棱生态环境局

话:***********

人:**********

址:绥棱县长山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外滩(********

人:晓雪

话:****-********-8**

E-************@***.***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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