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遂宁市中心城区夜景亮化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遂宁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遂宁市中心城区夜景亮化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遂宁市中心城区夜景亮化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2,***,***.**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了改善遂宁市中心城区的夜间景观,提升城市形象,丰富居民夜间生活,打造“观音湖”、“养心文化”夜游精品,成为遂宁市文化旅游、经济撬动的有力杠杆,促进遂宁市的经济建设发展,增强全体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拟采购遂宁市中心城区夜景亮化服务。 我市已建有遂宁市中心城区环境整治亮化工程(*期),于****年6月竣工使用,共涉及***栋河东河西沿观音湖楼体建筑群体、圣莲岛内外湖、河东河西沿湖景观带等区域夜景亮化及犀牛堤音乐喷泉、圣莲岛内湖水舞秀夜景表演。该项目已稳定运行3年,为遂宁市中心城区夜景亮化提供了效果优秀、响应迅速、安全稳定地优质服务。 据遂宁市《研究遂宁市中心城区环境整治亮化工程资产移交及后期运营有关工作的纪要》(遂府阅〔****〕**号文),明确将遂宁市中心城区环境整治亮化工程(*期)建设内容全部移交给遂宁兴业公司,移交后的项目运维工作由************承接。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在《遂宁市中心城区环境整治亮化工程(*期)项目》及****年************负责完成的《遂宁市中心城区环境整治亮化工程(*期)恢复重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基础上,提供持续稳定的信息系统、运行设备、亮化设备等亮化表演服务,并根据不断产生的新需求,对平台进行相适应的升级、开发,增加新的功能,该工作与*期平台紧密相关无法分割,而************是具有此平台系统的唯*运维、升级权限的公司,且该公司承接了《遂宁市中心城区环境整治亮化工程(*期)项目》*年的运维服务及《遂宁市中心城区环境整治亮化工程(*期)恢复重建项目》的建设,可以快速的整合现有资源提供中心城区夜景亮化服务,可避免重复建设,降低投资,具有唯*的资源优势。 综上所述,为节约资金、避免重复建设,本次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拟定单*来源供应商:************。
名称: ************
地址: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山路**号
****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号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号
联系电话: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