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沙田丽海纺织印染有限公司3台染色机采购项目(*次)(项目编号:B-**-************-**/******-**-****)针对投标人的问题及相关要求做出如下答疑(本答疑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第*章染色机采购合同内文的第3点关于值增税开票: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先向甲方发出请款 通知单并开具交付相应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般开发票是按整机的金额开出全额发票,并 不会按付款金额开出,按以往双方合作,在收妥**%货款后即开出全额发票,是否接受或再明确。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付款要求:“乙方来函确认设备及辅助设备制造完毕具备 发货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的 ***%的增值税用发票(税率 **%),甲方审核无误后 ** 个工作 日向乙方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货款,支付货款后 3 日内按照要求完成发货”,本项目要求设备制 造完毕具备发货条件后开具合同总价的***%的增值书发票,未要求按照付款金额开具。
2.第*章染色机采购合同内文,其中涉及的赔偿金额及违约金过高.5.1条,设备完工期限延期损失计算标 准为每延期1天,则乙方须按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偿付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此点我司提出违约金按*分之* 偿付,关于多条涉及违约金的赔付为合同的**%,高于行规共识,我司提出违约金不多于货值**%。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东莞沙田丽海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