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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炭河古城景区保洁服务外包项目(2023.11-2026.10)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市 中标信息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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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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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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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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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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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1
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炭河古城景区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炭河古城景区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清扫服务 炭河古城景区****.**-****.**保洁服务外包,负责承包炭河古城景区、景区客厕、行政办公区域、宿舍生活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河道保洁。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

炭河古城景区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

采购代理编号

****-*************

服务内容

炭河古城景区、景区客厕、行政办公区、宿舍生活区、停车场、河道等公共区域日常卫生保洁工作;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

投标报价(已包含**折扣)

*年

小写:1,***,***.**

大写:********元整

*年

小写:4,***,***.**

大写:********元整

服务期限

*年

1)*年共计服务费合同总金额为(含税):********元整,小写:¥4,***,***.**。合同*年*签,每年服务费金额为:1,***,***.**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上述每年服务费金额包含临时增派的保洁人员预算** *元/年,按临时增派人员的实际用工工时按实结算;包含景区及宿舍区域垃圾外运至甲方指定场所费用**.** *元/年(1.** *元/月);包含乙方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切税费、管理费、招投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保险费以及培训、人工、财务、服装、装备、设备、材料、工器具、耗材等*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以及乙方须自备的所有设备(包括清洁所需设备及其他工器具等)和耗材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不增加费用。除前述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每年度结束后,由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总结,甲方最终付款金额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据实结算。本合同年度结束后进行结算时,如最终年度结算金额高于每年度暂定服务金额的,则按暂定服务金额进行支付;如最终年度结算金额低于每年度暂定服务金额的,则按最终年度结算金额进行支付。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 —— ****-**-**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炭河古城。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保洁服务地点

宁乡市炭河古城。

(2)服务期限

****年**月1日起至****年**月**日,合同*年*签。在*年度内,经甲方根据《炭河古城保洁服务*分制考核细则》对乙方考核,两次在**(不含)分以下,或者*次评分在**分(含)以下,甲方有权不再续签下*年度合同。

(3)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炭河古城景区、景区客厕、行政办公区域、宿舍生活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河道保洁、垃圾外运等。

(4)服务内容

炭河古城景区、景区客厕、行政办公区、宿舍生活区、停车场、河道等公共区域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本项目按季度付款依据本合同约定按甲方支付流程办理支付。

(2)本项目采用季度结算方式,甲方每季度组织考核。乙方需出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送达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按财政支付程序办理结算,甲方在付款时,有权扣减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东塘支行(************:*******************)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人员配备要求:

1)人员配备: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不低于 ** 人。

2)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 1 人,全面负责景区的保洁服务及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3)保洁员人数要求: 保洁员日常标准 ** 人,景区外围保洁员 3 人,河道保洁员 2 人。

(*)保洁人员要求

1)员工上岗前要求进行“岗前交通法规培训”。

2)树立“用户至上、服务第*”的服务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守信誉,优质高效地服务于招标人。

3)员工要求统*着装,员工服装按招标人要求配置,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保洁员任职人员参照《劳动法》用人用工标准执行。乙方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宁乡市劳动部门规定的当年最低标准,并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5)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根据淡旺季及时进行人员增加或减少,且及时调派到位。

(*)作业工具要求

1)要求提供洒水车1辆(手续齐全,购买保险,配司机)负责景区道路日常洒水;垃圾清运车1辆(手续齐全,购买保险,配司机)负责将垃圾拖运至垃圾堆放点;

2)乙方负责提供所有服务范围内的日常所需的保洁工具、物料用品及防护用品等,费用全部包含在乙方的投标报价内,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款项;

3)河道保洁要求配备救生衣,打捞船只 1 艘,并配备相关打捞工具等。

(*)作业要求

1)甲方提供垃圾堆放点,乙方将景区内垃圾集中清理到垃圾堆放点;

2)乙方有权集中自行处理甲方景区内可回收垃圾(塑料制品及纸制品可回收垃圾) ,但不可影响本职工作;

3)乙方应保证员工的相对稳定,合理调配员工;

4)在甲方需要时,乙方应积极服从和配合并根据保洁具体任务及时对保洁方案予以调整和实施;

5)在保洁工作过程中,乙方员工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6)乙方需配合甲方要求按时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月度名册及月度考勤情况,考勤以脸谱考勤为唯*依据,乙方应督促员工按甲方要求上下班打卡,乙方有责任在每月 ** 日前做好下*个月的工作计划表,提交甲方审核监管;

7)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的服务和工作人员出勤状况, 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结果通报乙方;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实行评分制,即:月累计处罚超过 ** 分以上, 按每增加 1分扣除乙方当月协议服务费 *** 元计; ** 分以下按 ** 元/分扣罚;

9)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人员谩骂、打架、偷窃、欺诈、发生劳资纠纷等不文明或可能涉及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整警告, 且有权要求乙方对相应的当事人进行调整,直至辞退。如乙方在甲方提出批评、整改意见或警告后 3 天内仍未作出任何整改,甲方有权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保洁工作所需之水、电、工具间、古装及厕纸、洗手液等低值易耗清洁用品。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景区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1)景区路面:干净卫生,无积水、纸屑及瓜果皮等杂物,道路通畅无阻;

2)景区内,公共财物干净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3)景区办公室:地面干净,无污渍,桌面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4)工作区:工作区内无积水、无油渍,清洁整齐,无异物,用具摆放整齐有序;

5)园林:无枯朽树枝,无异物;

6)各景点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公共卫生间标准

公共卫生间达到*无、*净、*好;

1)*无:无痰涕、纸屑;无堵塞;无污垢;无污泥、地面无积水;无蛆蝇、臭味;无积尘、蜘蛛网;

2)*净:墙壁、门窗净;间隔净、无损坏;便槽净;地面、立面净;蹲位净;公厕周围净;

3)*好:公厕指示牌、男女标志牌完好;公厕水电设备完好; 公厕挡板、挡墙完好。

(*)游览区卫生标准

1)游客集中区域地面整洁,无瓜果皮、纸屑等杂物;

2)景区内通道平整、干净、无异味。

(*)垃圾池卫生管理标准

1)进场的垃圾要及时平整填埋,当天倾倒,当天推平;

2)及时做好灭蝇、灭鼠工作;

3)做好污水处理、排放工作;

4)严禁在场内乱烧、乱堆废品垃圾;

5)做好场内绿化工作;

6)保持周边的道路清洁干净;

7)及时清理路边沟渠的污泥、杂草、疏通渠道。

(*)公共卫生管理标准

1)主管领导负责制,人人动手,共同监督管理;

2)明确卫生责任区,实行门前工作场所包干制度;

3)景区全体人员应加强环境卫生意识,以身作则,不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4)景区全体人员如发现任何破坏景区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大胆劝阻;

5)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天进行打扫;客流量大时,应加大打扫力度,时刻保持地面干净、无积水;

6)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注意保持公共设施清洁、整齐,无尘埃、蜘蛛网等;

7)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确保人行步道无枯枝败叶、无杂草等障碍物,保持步道畅通无阻;

8)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天清理景区公共场所垃圾箱,确保公共场所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9)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相关要求对景区各区域做好卫生清理及消毒工作,认真填写《消毒记录表》、《巡查记录表》,以备上级部门查阅考核。

注:甲方按照以上*大项各明细要求进行考核,每月总分为 *** 分,每发现*次不合格每项扣 0.5 分并按月进行统计。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进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考核;

2)甲方认为乙方在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不适合的,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以达到相关行业标准及本合同款项下要求

3)甲方不提供服务人员住宿、食堂等。乙方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妥善解决好服务人员住宿、餐饮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5 个工作日内,负责组织甲方对工作范围内的物业现状进行移交验收,并对验收移交的植物填写物业移交清单,严格按照《关于进*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6 号)执行。

2)所有保洁人员按平均每人每日出勤时间 9 小时,平均每月休假 4 天的标准安排。临时增派的人员按保洁人员平均每小时工资数乘以人数乘以小时数进行结算。乙方须在分项**表中列明保洁人员的平均每小时的工资数额(包含平日不超过 ** 元/小时和重大节假日不超过 ** 元/小时,两项的单独报价,按实结算);

3)乙方的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须自行保管,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应负责其所有服务人员的招聘、培训、社会保险、日常管理及服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等*切责任。乙方聘用工作人员出现任何人身安全等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责

5)乙方应按劳动法要求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之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之员工的工资、住宿、福利及其他*切费用;

6)乙方应保证与所聘任的员工签订劳动协议、缴纳社会保险等事宜,履行用人单位的责任;

7)乙方如与其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应妥善解决,不得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如因劳动争议给甲方或景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部予以赔偿;

8)乙方不得雇佣非法劳工,否则*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切损失。若上述行为导致影响甲方企业形象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协议的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结果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和权利;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全部或部分转包于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元。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分之*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或其他未达到合同要求之行为,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做出整改措施或整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元,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1)乙方未达到保洁工作标准,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无效。

2)乙方未替其服务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3)第*方就乙方提供的服务向甲方提起诉讼;

4乙方擅自将本合同内容转包、分包给第*方的;

5经甲方催告后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的

6)根据《炭河古城保洁服务*分制考核细则》经甲方考核评分标准,两次在**(不含)分以下,或者*次评分在**分(含)以下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解决纠纷: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其他条款

1)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不随政府政策(长沙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变化等)及市场物价上涨或回落等因素调整。

2)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切损失。若乙方不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以抵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任何*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向任*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见合同尾部所列甲、乙双方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5)本合同*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宁乡市司法局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西路老质量监督局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经济开发区板仓路以西、向阳路以南新长海中心服务外包基地3栋A座****
法定代表人: 彭亮 法定代表人: 魏太平
委托代理人: 文有望 委托代理人: 张利群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
  2. 炭河古城保洁 服务合同.***



项目进度
2024-01-29
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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