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改造项目设计标段
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改造项目设计标段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 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 年** 月** 日 ** 时** 分”。
- 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修改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号第***条、川办规〔****〕8号第(*)条等文件规定执行”。
- 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条招标代理服务费更正为由中标的投标人支付。
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川南江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