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受理了国能(永福)龙源火电协同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能(永福)龙源火电协同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永福县苏桥镇**********厂区内1号煤场北侧空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桂林*嘉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详见《**************关于国能(永福)龙源火电协同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的公示》中链接。
*****://*****.******.***.**/
*、公示时间:****年2月**日至****年2月**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土榕大道1号**************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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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