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低氮硝化纤维素带储存设施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2月**日—****年2月**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低氮硝化纤维素带储存设施经营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大瑶镇鑫和村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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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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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低氮硝化纤维素带储存设施经营项目位于浏阳市大瑶镇鑫和村。项目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平方米,租用浏阳市竟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闲置场地,建设花炮行业原材料低氮硝化纤维素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投入运营后预计年储运经营低氮硝化纤维素****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格化粪池+人工湿地+收集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湿式粉碎及离心脱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洗不外排。 (2)废气 项目混合车间*入料搅拌、浸水出料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后经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混合车间*入料搅拌、浸水出料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丙酮储罐呼吸废气采用气相平衡装置回收处理;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经采取以上措施,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油烟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标准限值。 (3) 噪声 项目经过采取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墙体隔音、吸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值。 (4)固体废物 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含酒精丙酮废液、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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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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