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步提升人民调解员队*的专业素养,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宜丰县司法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依托“网格法庭”平台,精心组织并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网格法庭”作为基层司法服务的重要平台,具有丰富的法律资源和实践经验。它不仅是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的重要载体,更是纠纷调解的有效渠道。****年2月**日上午在“网格法庭”培训会上,宜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建兰向在座的人民调解员讲解《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强调人民调解工作要在依法、自愿、平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下开展工作,人民调解员应当全面掌握纠纷的情况,以法律为依据,以说服教育和引导的方法指出其过错和应当承担的责任,调解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调解协议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培训干货满满,既丰富了理论知识,又提升了化解纠纷的工作技巧,并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今后将持续加强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扫*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信息来源:宜丰县司法局(李小林 李欣蓉)
【打印本页】 【纠错留言】 【关闭窗口】 分享到: